魯網9月3日訊 8月28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16批次化妝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78號)》。通告稱經遼寧省藥品檢驗檢測院等檢驗,標示為高寶化妝品(中國)有限公司〔委託方:維真時代(上海)化妝品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生產(代理)的16批次化妝品不合格。記者看到,通告中除了Ottie、寶麗泊菲等進口品牌化妝品,屈臣氏在售品牌Dr.magic也上了黑榜。
多種防曬產品上質量黑榜
本次公告中,涉及的標示生產(代理)企業、不合格產品為:高寶化妝品(中國)有限公司〔委託方:維真時代(上海)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Dr.magic清爽水潤每日防曬露SPF42PA+++,廣州市有喜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珀薇防曬霜 SPF30PA+++、露蘭姬娜防曬露(SPF30+)、夢蔻防曬霜SPF45 PA+++和夢蔻防曬霜SPF30 PA+++,廣州蔓蒽施貿易有限公司代理的韓國玥之秘水晶防曬噴霧 SPF50+ PA+++,上海娜歐高斯化妝品有限公司代理的韓國Ottie明星防曬+護膚套裝,仙迪達首化妝品(深圳)有限公司(委託方:深圳市仙迪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伊貝詩?清爽美白隔離防曬乳SPF50+ PA++++,上海寶麗妍貿易有限公司代理的日本寶麗泊菲多重修護防曬霜(面部)SPF30 PA+++,天芮(上海)實業有限公司代理的法國天芮羽薄輕瀅凝妍防曬乳SPF25 PA++和天芮羽薄臻效潤白防曬乳SPF30+PA+++。其中,經生產(代理)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現場核查,並經企業確認,標示廣州蔓蒽施貿易有限公司代理的韓國玥之秘水晶防曬噴霧 SPF50+ PA+++為假冒產品。
根據公告,本次監督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防曬類產品的主要問題是實際檢出成分與批件配方或標籤標識成分不符,個別產品檢出超過規定限值的防曬劑,屬於化妝品生產企業擅自變更產品配方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
三地屈臣氏在售產品均檢出未標識防曬劑
在公告中,記者看到屈臣氏在售品牌Dr.magic的防曬產品在遼寧、四川及青海三地抽檢中均有不合格項目。
(資料圖)
其中,Dr.magic清爽水潤每日防曬露SPF42PA+++產品在抽檢中檢出批件及標籤未標識的防曬劑:水楊酸乙基己酯,採樣單位分別為成都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攀枝花炳草崗大街分店及成都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西寧長江路分店,檢測機構為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和青海省藥品檢驗檢測院。此外,佛山市南海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瀋陽第四分公司銷售的該產品,經遼寧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測同樣不合格,水楊酸乙基己酯檢測結果為3.95%。記者查閱相關報導資料得知,水楊酸乙基己酯是一種主要的紫外線防曬劑,可能導致胎兒畸形,增加流產風險以及其他妊娠併發症。
不合格產品及時採取召回等措施
對於本次通告中的不合格產品,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上海、廣東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後依法督促相關生產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產品及時採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要求廣西、江西、遼寧、內蒙古、青海、陝西、上海、四川、浙江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相關經營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對涉嫌假冒的產品,要深查深究其進貨渠道,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通告要求上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公開對生產銷售不合格化妝品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處理結果,相關情況及時在國家化妝品抽檢信息系統中填報並報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於相關不合格產品的後續處置、下架等措施,魯網記者將保持關注。
(責任編輯: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