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通告
2020年8月10日,菏澤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對山東言鼎藝術品有限公司(中魯言鼎)非法集資案立案偵查,先後對蔡某某等人採取強制措施,經檢察機關批准現已對蔡某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現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一、因偵查辦案需要,同時最大限度保護集資參與人合法權益,山東言鼎藝術品有限公司(菏澤市開發區中華東路萬象廣場15樓門店、人民路經典大廈B座17樓門店、長江路中達御園6樓門店)集資參與人尚未到公安機關登記報案的人員,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及集資有關的合同、收據、銀行交易記錄、微信支付寶轉帳憑證等原件及複印件,於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我菏澤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報案登記,逾期不報案或報案後不做筆錄的,視為放棄權利,後果自負。地址:菏澤市廣州路南段399號,聯繫電話:0530-3333227,聯繫人:王警官、單警官。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菏澤開發區以外地區通過山東言鼎藝術品有限公司各地分公司集資的參與人,請攜帶相關證據材料到所在分公司所屬地公安機關報案。
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面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的資金屬於違法所得,以吸收的資金向幫助吸收資金人員支付的工資、佣金、提成、返點費、好處費、代理費等,應依法追繳。現公安機關告知該公司及分公司從業人員(含離職人員)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說明情況並退還在該公司任職期間的違法所得。犯罪嫌疑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對於涉案人員積極配合調查、主動退贓退賠、真誠認罪悔罪的,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從輕處罰;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將不作為犯罪處理。針對拒不退款及不配合公安機關調查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採取相應措施。
三、公安機關嚴格依法辦案,最大限度追贓挽損,維護受損集資參與人合法權益。請相關人員及集資參與人積極提供追贓線索配合公安機關調查,不信謠、不傳謠,通過合法途徑反映情況和表達訴求。對於在網上網下編造、散布各類謠言,惡意挑撥、煽動非法聚集鬧事,幹擾阻礙案件偵辦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
警方提醒:近年來,以投資字畫、郵票、錢幣等收藏品有較高升值空間或可獲得高額回報為名進行非法集資的案件頻發,此類案件多通過發禮品卡、傳單、撥打電話等方式進行推廣,主要針對的群體為中老年人,在此提示廣大市民朋友投資需謹慎,凡是未經銀行監管部門批准的,承諾在一定時間還本付息的都是非法行為。投資者應格外謹慎,不管犯罪分子以何種名義,須知高收益伴隨著高風險,投資人須自己承擔風險。不貪小利,遠離非法集資,拒絕高利誘惑!!!
特此公告。
菏澤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
2020年9月22日
當前
非法集資詐騙盯上了老年人
以免費領禮品等理由
誘騙老年人到場
藉機推薦精心包裝的所謂
理財產品 投資項目
以低投入高回報為誘餌
誆騙老年人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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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家裡老人一起學習防騙知識
提高警惕
防止陷入非法集資陷阱
金融理財、投資等形式
以金融理財、投資等形式非法集資,是利用投資者不了解金融領域相關知識和規定,又希望從中獲利的心理特徵,成立一些金融類服務公司,未經國家相關部門批准,從事非法吸收資金的活動。
套路1:推薦理財型。以投資、諮詢等中介公司向不特定公眾推薦理財產品的形式非法吸收資金。
套路2:銷售私募基金型。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實內容,或者以真實私募基金為內容,非法向社會公眾募集的方式吸收資金。
套路3:證券、債券型。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行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套路4:保險型。不具有銷售保險的真實內容,以假冒保險公司、偽造保險單等方式吸收資金。
套路5:投資入股型。個人或者企業為了募集資金,以投資入股的方式吸引投資者,從而達到向社會吸收資金的目的。
套路6:委託理財型。一些公司註冊投資理財、投資諮詢公司,以委託理財的方式向社會吸收資金。
套路7:股權代持、眾籌型。一些金融服務公司,以代持股權、股權眾籌等方式,與投資者籤訂《代持股權合同》等,從事非法吸收資金的活動。
民間融資等形式
利用融資平臺、小額貸款公司等在地方的影響力和規模,非法從事吸收資金的活動。
套路8:p2p網絡借貸型。利用網絡,以籤訂《借款合同》的形式,承諾支付高額利息,吸收資金的活動。
套路9:融資中介型。利用地方小額貸款公司、融資平臺,超過經營範圍,承諾支付高額利息,吸收資金的活動。
套路10:民間「會」、「社」型。一些商會、商社的社會團體、組織,以自己的名聲和影響力,承諾支付高額利息吸收資金的活動。
商品銷售、服務等形式
在商品銷售、服務行業等領域非法集資,是以市場銷售、服務等多種內容形式吸引消費者,承諾利息或返現,向公眾吸收資金的形式。
套路11:養老服務型。一些企業以養老服務為內容,吸引老年人籤訂養老服務合同,承諾利息等方式吸收資金。
套路12: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中介型。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套路13:銷售商品型。一些公司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購、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套路14:教育投資型。一些不具有教育機構資質的企業以教育項目投資為內容,承諾利息等方式吸收資金。
套路15:修理、服務型。一些公司以居民服務、修理等內容,吸收資金,承諾利息等方式吸收資金。
套路16:科學、技術研究型。以投資科學、技術研究為內容,承諾定期利息或回報等形式,向公眾吸收資金。
套路17: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建設管理型。以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建設管理業等為內容,承諾定期利息或回報等形式,向公眾吸收資金。
農、林業等形式
涉農、林非法集資活動往往以響應國家農、林政策,以發展農業生產、推動農產品開發等名義,欺瞞群眾、騙取資金。
套路18:農產品公司型。通過成立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等經營範圍的公司,以綠色農產品投資為幌子而非法向公眾吸收資金的活動。
套路19:代種植(養殖)、租種植(養殖)、聯合種植(養殖)型。一些企業或個人以承包果園、養殖園等形式,以代種植(養殖)、租種植(養殖)、聯合種植(養殖)為名義,向公眾吸收資金。
套路20:農業合作社型。一些合法或者非法成立的農村合作社,以吸收存款為目的,從事未經許可或者超過許可範圍的吸收資金活動。
非法集資套路多,擦亮雙眼看本質:
一看其對外融資是否經過金融監管部門依法批准,是否具備向公眾籌集資金的主體資格,而不能認為只要通過工商部門註冊登記就可以對外融資。
二看其籌資的對象是社會公眾還是少數特定對象,非法集資籌資對象為不特定的對象。
三看其是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還包括實物或者其他形式。
四看其為了融資是否採取了發傳單、打廣告,或是通過手機簡訊、微信、網際網路等渠道進行對外宣傳。
來源:菏澤開發區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