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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詩歌史的源頭雖然可以追溯到原始歌謠,但真正具有文學價值的成文的詩歌史則是從《詩經》開始的。《詩經》是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共收人西周初年至春秋中葉約500年間的詩歌305篇,因此,《詩經》又有「詩三百」之稱。大家知道,《詩經》分為風、雅、頌三部分。其中,風包括十五國風,雅分大雅、小雅;頌分周頌、魯頌、商頌。《詩經》是中國詩歌發展史上的奠基石。概括地講,它在形式上有以下幾大特徵。首先,詩歌和一定的音樂形式相配合,《詩經》的作品都可以合樂歌唱。早在《墨子。公盂篇》就指明這一點:「弦詩三百,歌詩三百。」朱自清先生根據《尚書·堯典》「詩言志,歌永言」及鄭玄注「永,長也,歌又所以長言詩之意」的說法,指出「詩樂不分家」;又根據(詩經》中12 次說到作詩,6次用「歌」字,3次用「誦」字,只有3次用「詩」字,得出結論「詩以聲為用」。
不過,歌和誦有時也不合樂,那就是徒詩,與謳、謠同類。《詩經》中有些作品一開始不是樂歌而是徒詩,後來在合樂時被樂師有所改動。其次,風、雅、頌的區別是基於音樂的分類。風是周代各諸侯國帶有地方色彩的音樂,或稱為土樂,除「二南」(周南、召南)外,其餘十三國風都在黃河流域,它們分別是邶風、哪風、衛風、王風、鄭風、齊風、魏風、唐風、秦風、陳風、檜風、曹風、豳風。雅是周王朝直接統治地區(舊稱王能)的音樂,也可以說是周王朝的朝廷音樂,除個別作品外都是西周詩。雅有正的意思,即所謂正聲。雅分大、小雅的依據,過去有很多不同的講法。比如《毛詩序》說:「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興廢。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
其實,大、小雅的區分也是從音樂而來,相當於後世的大曲、小曲。頌的本義為形容,它是讚美歌,是祭祀用的樂曲,或者叫做宗廟音樂。從《詩經》的音樂形式可以看到,作為歌詞的詩,它確定了詩的一種性質:詩即歌唱。詩的歌唱性不僅僅指詩具有音樂性,還指詩在本質上具有讚美性、歌頌性。再次,句式、章法和韻律比較整齊統一。在語言句式上,《詩經)主要是四言詩。據統計,《詩經》總計有7200多句,其中以四字句為主,雜有二字句到八字句不等,後者加起來共有601句,所佔比例還不到《詩經》總句數的十分之一。每一行四言詩通常是兩節拍,節奏感很強,讀起來感到韻律整齊和諧。《詩經)中的詩歌,絕大多數是四句成章,許多篇章又採用了重章疊句的形式,有的詩作甚至整篇是同一詩章的不斷重疊,中間僅變換幾個字詞,如《周南·茉莒),重章疊句的章法結構,在情感表達上較易於收到主題集中、反覆詠唱的效果。
除了疊句外,《詩經》還採用了疊字的修辭手法,所謂疊字又稱為重盲,通常用來描摹事物的聲音或情狀。如《小雅.伐木》:「伐木丁丁,鳥鳴嚶嚶。」「丁丁」「嚶嚶」就是重言,是伐木和鳥鳴的狀聲詞。在重言之外,《詩經》還用了許多雙聲疊韻的字。這些修辭手法都加強了《詩經)的韻律感。《詩經)的押韻方式雖然有多種多樣,但最常見的是--章一個韻部,隔句押韻,韻腳在偶句上。有些作品,不是一韻到底,中間有換韻的情況。有時一章兩韻、三韻,有時一章五韻、六韻,有時甚至多達九韻。《詩經)在旬式、章法和韻律上所具有的形式整齊的特點,說明(詩經》確實經過整理加工。相傳孔子做過這方面的工作,雖無定論,也可以說是事出有因。
從《詩經》十五「國風」所涉及的地域之廣泛來看,(詩經》的編定當是在周王朝的領導下,通過各諸侯國的有意採集,再經由樂師整理、編纂而成。《詩經》的成書時間大約在公元前6世紀中葉,孔子多次說過「詩三百」的話,可見他所看到的《詩經》與現存通行本在篇目數量上大體相近。不過,據近年出版的《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孔子詩論》看,孔子談論的「詩」,有一些篇目又在現存《詩經)之外。孔子與《詩經》的關係也許比人們過去推斷的要複雜。《詩經》在先秦典籍中被稱為「詩」,到漢代才奉為經典,被稱作《詩經》。漢代傳授《詩經》的有齊、魯、韓、毛四家。東漢末年,經學大師鄭玄為毛詩作箋注,人們也越來越重視毛詩,使得只有毛詩流傳於世,經久不衰,而後來學習三家詩的人越來越少,三家詩也就逐漸收佚。
《詩經》在古代的社會交往活動中發揮著多種功能詩歌承擔的首要功能就是政治功能。周代有專門採集民間歌謠的樂官,據古籍記載(如《漢書·藝文志》。何體(公羊傳·宣公十五年解詁》),周代實行過採詩制度,採詩的目的是觀民風。詩歌被視為一種表達民意和社會情緒的媒介或工具。詩歌也成為一種政治晴雨表。春秋戰國時期,公卿士大夫有陳詩獻詩的風氣,而引詩用詩可以理解為一種習見的表達政治思想.交換政治意見的高雅方式。據《左傳》記載,春秋時期列國大夫聘問,通行賦詩言志。也就是說,在外交場合,通過賦詩來表達國與國之間交往的某種意願,如文公十三年,鄭伯背晉降楚後,又欲歸附晉,適逢魯文公由晉回魯,兩人在路上相會,鄭伯請魯侯代為向晉說情,雙方的問答全以賦詩的方式進行。
賦詩言志在--定程度上可以滿足外交禮儀的需要,由此可以進一步看到詩歌在古代具有普遍的禮儀功能。頌詩一般用於宗廟祭祀的禮儀活動,雅詩一般用於宮廷宴饗等禮儀活動,地方各種日常的禮儀活動也可能用到風詩。在古代官方和民間的各種重大的儀式活動中,詩歌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重視詩歌修養成為古代的一種文明習俗,詩歌因此承擔的第三大功能就是教化功能。讀詩、背詩乃至用詩,是文化學習和品格教養的重要內容。社會流行的賦詩言志的人際交往方式強化了詩歌的教化功能。《漢書.藝文志》指出:「古者諸侯卿大夫交接鄰國,以微言相感,常揖讓之時,必稱詩以諭其志。蓋以別賢不肖而觀盛衰焉。」
賦詩盲志通過借用或引用別人的詩來表達自己的某種意思,其應用的範圍當然不限於外交,而是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賦詩言志的特點是斷章取義,不管原詩的上下文,只取字面上的意思,或是取比喻義。賦詩言志有一個前提,那就是賦者和聽者都必須對詩很熟悉,否則雙方不能溝通或理解。當時不懂詩的人,就很容易受到人們嘲笑。因此,周代的貴族很重視詩歌的學習和修養,正如孔子所強調的:「不學詩無以言。」(《論語·季氏》)「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論語·陽貨》)《詩經》因其強烈的社會實用價值而成為貴族子弟學習知識的重要教材。學詩和引詩為證也演變為儒學的一種文化傳統。《詩經》被列人儒家經典之一,實在是由於它具有多重功能。這裡面也預示著唐代以後以詩賦取士的若干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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