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華人在線8月14日 時秒編譯報導 近日,在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市,華商林某某因涉嫌將一名年輕女子從中國販賣到布宜諾斯艾利斯並對其進行勞動剝削而最終被定罪。
林某某花重金聘請了卡車工會主席烏戈•莫亞諾(Hugo Moyano)的律師為自己辯護,在經過第六聯邦法院裁決後,他被判處了五年有期徒刑。這起案件的受害女子向媒體講述了自己的故事,講述了如何跨越了一萬八千公裡來到阿根廷,和其他被販運到阿根廷的中國女子走過的路線相類似。
8月10日星期一上午,第六聯邦聯邦法庭的法官薩布麗娜•納默爾(Sabrina Namer)對兩名華商進行了宣判,兩名華商分別是林某某兄弟倆。哥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弟弟則被判處兩年,兩人被指控共同犯罪。林某某涉案非常複雜,他一度被關在布省馬科斯•帕斯監獄的一個牢房裡。據悉,至少有25位華人公民被關在聯邦監獄系統中。林某某的弟弟則帶著電子腳銬,在首都布市Versalles區的一家超市的後面住家居家監禁。
這兩人均來自中國福建省,而且林某某還是社會保障局的受益人,領取著國家的特殊福利補貼,但根據《官方公報》,他們在過去五年中與阿根廷合伙人成立了兩家公司,專門從事超市業務。林某某則於幾年前在布省皮拉爾(Pilar)市購買了另一家超市。
有了商業背景後,因此這方便他們找到工人,比如超市的收銀員,理貨或負責蔬菜水果攤位的人員。納默爾法官指控他們犯下以剝削,虐待或脅迫他人為目的的販運人口罪名,指控他們從事招募,轉運和藏匿人口罪。林某某是該計劃的負責人,而其弟弟則為參與者,並涉嫌包庇哥哥的罪行。在案件判決中,各司法部門達成一致結案,案件中一名來自中國的女子為受害者。
該案發生在2018年3月30日,地點位於首都布市德沃託(Villa Devoto)區Lope de Vega和Alcaraz街的拐角處。當時,一名警察看到一名年輕華人女子正試圖逃離兩名華人男子的追趕。林當時對警察大喊到:「她是我的妻子。」這位年輕女子明顯看上去十分緊張。由於女子不會說西班牙語,警官拿出手機,通過翻譯工具與這位年輕女子進行交流。
那個女人告訴警察,她並不是林某某的妻子。還說那兩個華人毆打了她,對她進行了虐待。受害人X.Y的家鄉距離阿根廷有2萬公裡,她用中文請求第44號警察局警員幫助她,不要留下她獨自一人。在被發現之前,她已經背著背包走了十二個街區,包裡裝著她所有的東西,而林某某就在後面追趕她。
翻譯器翻譯出來的內容讓警方十分震驚。受害人表示:「我的電話被他們拿走了,我打不了電話」,「他們誘騙我來上班,打我,還拿走了我的手機」,「他虐待我,我是在被打了之後逃出來的,他們沒有給我晚餐,把我鎖在房間並毆打我。甚至來例假時,他還強姦了我。」
警察在聽完女子的訴說後,林某某和弟弟當場被捕。
受害人X.Y表示,她在十多天前從中國福建省到達阿根廷。在阿根廷從事超市生意的華人絕大多數都來自福建省。她與「人口販運受害者救援計劃」的專家進行了交談。她說,涉案的華人通過福建的一名婦女給她介紹了一份每月兩千美元工資的工作,也就是在一家超市當收銀員,那個超市就是她之前逃離的地方。在逃離途中遇到了警察,林某某的弟弟就在該超市居家服刑。這位年輕女子本應通過工作來償還出國欠下的債務。她離開中國之後中途路過厄瓜多,在厄國的旅館裡待了一個星期。
然後,她又去了玻利維亞,並在玻利維亞見到了林某某。受害者證詞的筆錄還透露出其他特別的狀況。比如,受害人指出,她聽見了林某某讓「四個或五個女孩」來當妓女的電話交談,要「為他服務」,因為「他需要女朋友」。她也提到了在旅館的強姦案,林某某是如何搶走她的護照,她的手機,以及他是如何用假名字讓她坐上了大巴汽車成功越過邊境來到阿根廷的。
她又在胡胡伊(Jujuy)省度過了一個星期,據受害人稱,她在這裡又被林某某強姦了。專家分析說,強姦有一個明顯的目的:讓受害人感到絕望,並且讓她無可適從。然而,林某某的計劃沒有得逞,受害人X.Y來到阿根廷後決定逃走,並把自己的經歷告訴了警察。
阿根廷聯邦人口販運部門搜查了被告的超市和其他幾個地址。在其超市地址,調查人員發現了從聖薩爾瓦多•德胡胡伊(San Salvador de Jujuy)飛往布宜諾斯艾利斯的機票,以及三件號碼被擦掉的防彈背心。
林某某大約二十年前從福建來到阿根廷,事業發展比較順利。他和弟弟於2016年3月10日成立了Bazar Group SA公司,從事超市業務。根據《官方公報》,他還成立了另一家名為「大龍」的公司,該公司也是與弟弟為開超市而成立的。
隨著時間的流逝,林某某也學會了讀寫一些西班牙語。他被捕後拒絕出庭作證。不久,他決定在律師的陪同下,出庭發言,弟弟也是如此。他們當時聘請的辯護律師是前法官丹尼爾•萊爾馬諾斯(Daniel Llermanos),也是工會頭目莫亞諾(Hugo Moyano)和他兒子巴勃羅(Pablo)的代理律師。林氏兄弟不是他的第一個中國人客戶。萊爾馬諾斯律師主要「從事敲詐勒索和有組織犯罪等案件的辯護工作」。
這位前法官宣布他將對託雷斯法官的起訴提出上訴。萊爾馬諾斯律師說,被起訴的華商和受害人之間「是男女朋友」。「他們之間經常發消息和照片,內容清晰且準確,完全是情侶之間的互動。」
有一張照片可以證明辯護律師的說法,林某某和那位指控他的女子在中國拍攝的婚紗照。辯護律師說:「他們在微信上互有來往,是戀愛中的男女朋友。而綁架者或人口販運者不會用那種口氣與該女子說話」。
然而,在法庭的判決上沒有提到林某某曾經回到中國的這一事實。但法庭明顯認為,他們沒有查到受害人在移民局的入境記錄,她的護照上也沒有籤證印章。另一方面,法庭發現被告到過玻利維亞的證據。
受害人稱,林某某在監獄裡跟她聯繫說,要她返回超市,他們會給她提供住處和食物,但她必須「更改證詞」,以便林某某可以出獄。她還聲稱,自己在中國的母親受到了威脅。
最後,性虐待沒有構成案件起訴的一部分。因為受害人已經返回中國,沒有在法官面前陳述其相關證詞,因此案件檢察官加布裡埃拉•拜貢(Gabriela Baigún)無法繼續支持該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