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隧道內發生事故 車輛按指示燈變道「被違章」
隧道內發生事故,後來的車輛按照指示燈變道,卻被認定違章。日前,車主陳先生打進本報熱線反映,自己在翔安隧道內遭遇「被違章」。
雖然後來的調查證明,陳先生確實違章了,但他和其他一些車主也提出建議:隧道車道封閉時,管理方應該採取措施,讓車主提前知曉,避免落入「違章陷阱」。
照指示燈變道
卻收違章簡訊
8日上午10時40分許,市民陳先生駕車從翔安隧道出島。沿左側快車道走到一半,他發現隧道頂的指示燈打著紅叉,還有一個向右的黃色箭頭,「我想可能是出事故了,趕緊拐到中間車道。」果然,開出一段後,就看到左側車道有事故車停著。
第二天,他卻收到了交警的違章簡訊通知,說他在隧道內因違反禁止標線指示被拍攝記錄,罰款150元,扣3分。陳先生很鬱悶:按照指示燈行駛,也算違章?「當時如果不變道,我還能怎麼辦呢?」
前天上午,陳先生致電廈門交警支隊監控中心申請複議。工作人員答覆說,必須由他自行提供證據。他便又打了個電話到翔安隧道監控中心,工作人員向他證實,他被拍違章的時間段,確實有清障車在隧道內處理事故,監控中心封閉了出島快車道。
得到證實後,陳先生放了心,便又致電交警監控中心,希望他們向隧道方面進行核實。然而工作人員說,他必須要出具書面證明——也就是說,他得親自到翔安隧道監控中心開一張證明,再自己拿到交警部門。陳先生很無語:「道路管理部門之間,居然連最基本的溝通協調機制都沒有?出了問題就把責任全部轉嫁給車主,太不講理了吧!」
車道封閉無路障?
車主紛紛質疑
就在陳先生無奈準備放棄複議的時候,翔安隧道方面又給了他一個新的答覆:經核實,8日上午10時20分,進島隧道口的指示燈就已經轉為禁行的紅叉了,陳先生在進隧道之前就應該變道,因此他仍屬違章。
這下陳先生對違章沒有異議了,但他認為,隧道管理部門也應對他的違章負有責任。
「進隧道前我確實是疏忽了,沒看清指示燈,但當時我前面至少還有三四輛車,全都跟我一樣,是進了隧道後才變道的。」他認為,如果車道因施工或事故需要封閉,除了上方的指示燈,至少還應在路面上設個路障,否則極易形成「違章陷阱」:車主一旦因疏忽或變道不及誤開進洞,就將陷入兩難境地,而此時隧道內的指示燈也就有了「誘導違章」之嫌。
記者瀏覽廈門一些網絡論壇發現,不少車主都有過與陳先生類似的「被違章」經歷,還有車主建議「集體追究隧道管理部門提示不到位的責任」。「前面幾公裡才是事故現場,你遠遠地亮個指示燈,其他什麼提示都沒有,說不定人家還以為你燈壞了呢!」這番話也博得不少車主的贊同。(記者 賴毅 實習生 林燕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