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安縣根據中央和省市委精神,及時部署、周密安排,採取科學設置職數、嚴格選用標準、拓寬提名渠道、堅持專職專用等措施,在全縣11個鄉鎮全部配齊配強科級專職組織員,進一步增強了基層黨建工作力量,使基層黨建工作更加接地氣、增活力。
科學設置職數,實現鄉鎮全覆蓋。按照省委辦公廳「每個鄉鎮黨委有1名以上科級專職組織員」(冀辦發〔2014〕32號《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嚴格在鄉鎮非領導職數範圍內,在全縣11個鄉鎮核定了13名科級專職組織員職數。名額分配堅持不搞平均分配的原則,按照鄉鎮工作量大小合理配置,其中縣城駐地柴溝堡鎮、市小城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鎮左衛鎮因其工作量較大,各分配2名科級專職組織員職數,其他9個鄉鎮均分配1名科級專職組織員職數,實現鄉鎮全覆蓋。
嚴格選用標準,注重基層好幹部。制定鄉鎮專職組織員選用標準,要求提名推薦人選必須符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所要求的基本條件和資格。同時,堅持注重基層的用人導向,明確推薦人選從鄉鎮在職在崗公務員中產生,且需具有5年以上鄉鎮工作經歷;優先考慮工作優秀的省選調生和發展潛力大、綜合素質高、熟悉組織工作的年輕後備幹部。縣委為鄉鎮選配的12名科級專職組織員中,10名為科級後備幹部,2名為省選調生。
拓寬提名渠道,提升選任公信力。為擴大幹部工作民主,做到陽光操作、好中選優,縣委在選拔配備鄉鎮科級專職組織員過程中,大膽拓寬初始提名渠道,由各鄉鎮黨委按照縣委組織部提供的任職資格條件,集體研究後公開向縣委擇優推薦提名人選;縣委派出考察組進行民主推薦,既了解人選的平時工作表現又保證人選的群眾公認度。縣委根據民主推薦結果和鄉鎮黨委提名情況,綜合研判、確定考察對象並進行組織考察。縣委常委會根據考察情況研究決定任職,縣委組織部辦理任職手續。選出的12名鄉鎮專職組織員,幹部服氣、群眾滿意,縣委的選人用人公信力得到進一步提升。
堅持專職專用,增添黨建新活力。提出「素質過硬、作風正派、業務熟悉、業績突出」組織員隊伍建設目標,確保專職組織員既要選好更要用好。明確職責,規定鄉鎮專職組織員主要職責是協助鄉鎮黨委組織委員做好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鄉鎮黨委不得隨意增加分工。注重培養,開展新任職專職組織員崗前培訓,內容涉及發展黨員、黨員教育管理、黨費收繳等業務,確保他們儘快進入工作角色。強化管理,出臺《鄉鎮專職組織員管理辦法》,就日常管理、述職考核等作出詳細規定並量化工作考核指標,促使專職組織員有崗有責、有位有為,充分發揮「好參謀」「巧助手」作用。配備鄉鎮專職組織員,使基層的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提升,黨內組織生活更加規範,黨組織凝聚力戰鬥力得到增強。今年以來,鄉鎮專職組織員培訓入黨積極分子301名,新發展黨員191人;深入走訪群眾6千多戶,登記流動黨員1109名;協助43個後進村制定整頓轉化措施268條,為基層黨建工作穩步推進、創新發展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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