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李俊釗 審 |易桉
導讀:十四五歲的孩子正是很好動的年紀,同學之間很多時候會有嬉戲打鬧的情況,尤其是男孩子因為力氣大出手重,在一起玩鬧的時候可能會有受傷的情況,一般小傷大家通常不會介意,也往往不做任何處理,因為覺得它會自己痊癒。但有時自以為的小傷也可能造成終身殘疾。
就讀於四川廣安某學校14歲的初中生小強身上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有一日在課間和同學小凡一起打鬧,被對方踢了襠部,當時很疼但並沒有在意。直至13天後就醫時才發現一側睪丸已經壞死需要及時切除。術後經鑑定小強屬8級傷殘。
隨便踢了一腳,14歲男生落下殘疾
小凡跟小強是同班同學,兩個人關係比較好,平時也總在一起玩。有一次課間的時候小凡開玩笑地踢了小強的襠部一腳,當時小強疼痛難忍,蹲下來捂著襠部直哭。後來老師發現以後問他要不要去看醫生,小強則表示不用。
小強是住校生,沒有將事情告訴家裡人。直到13天後,小強依然疼痛難耐,才把這樣的情況告訴了老師,當時校方就安排小強就醫,之後家人將小強帶去醫院進一步檢查,結果發現左側睪丸扭轉壞死,需要手術切除否則可能危及生命。
小凡家不滿意賠償結果
術後經司法鑑定小強的傷情為8級傷殘,他的家人認為,發生這樣的事情他的同學跟校方都有責任,學校沒有在第一時間足夠重視並帶他就醫才導致了這樣的後果。
經調查檢方認為,對於這件事情的發生,小凡還有校方以及小強自己都有責任,小凡踢了小強是既定事實,校方沒有在第一時間內對小強的傷情做處理,也有失職行為,因此檢方認為這次事件小凡有50%的責任,校方30%。而小強事發時已經滿14歲,在疼痛時拒絕去醫院也未告知家長,自己也有20%的責任。
2020年12月,對於廣安市武勝縣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結果,小凡父母賠償11.4萬元,學校賠償6.7萬餘元,小凡一方認為小凡不是故意的,處罰過重,在收到判決後已提起上訴。
同學之間相互打鬧玩耍是很正常的事情,有時候也難免會受一些小傷,對於這件事情的發生給我們的警示是,學校要加強安全教育,讓學生都明確什麼樣的行為動作是不能做,也要第一時間能明確自己的身體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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