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他裝了18年「英雄」,事跡還編入課本,騙局揭穿後被判無期徒刑
英雄之所以被稱為英雄,是因為他們為了保護別人而奮不顧身,甚至能為了毫不相干的他人捨棄自己的生命,真正的英雄值得我們去尊敬和學習。當有人為了得到「英雄」這個名號而不擇手段,那麼這一切就會變得諷刺和荒唐,這種行為不僅玷汙了真正的英雄,還給別人帶來誤導。
有一個人裝了18年的「英雄」,事跡還編入小學語文課本,被揭穿後他被捕入獄,判了無期徒刑,這個「假英雄」就是劉學保,一個為了名譽而不惜殺人自殘的惡人。在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中國結束戰爭沒有多久,百廢待興,國內的物資匱乏,因此大多數的物資都是集中分配,而像馬路、橋一類的基礎建築更要好好地守護著。劉學保時任部隊中的副班長,與其他人一起駐守甘肅永登縣連城鄉池木哈村邊的大通河大橋,這條大橋是非常重要的交通樞紐。
劉學保為了實現自己的英雄夢,精心策劃了一起炸橋案。1967年某一天晚上,隨著一聲爆炸聲,這一場長達18年的騙局開始了。當時大橋防守的人聽到了爆炸聲後馬上趕去查看,就發現劉學保的手腕被炸傷,而林場工人李世白頭部被炸得血肉模糊。後來李世白不治身亡,據劉學保的一面之詞,大家都覺得曾經有過國軍身份的李世白想要炸橋,而劉學保是不顧自己個人安危阻止李世白的英雄。
在當時的大環境下,真相很容易就被掩埋了,劉學保被稱為「英雄」,榮立了一等功,當時的報紙、書籍、連環畫都讚揚和宣傳了劉學保的英雄事跡,他的虛榮心得到滿足。而李世白的家人卻蒙受冤屈,受到迫害。幸運的是,仍然有人不相信李世白會做出這樣的事情,與李世白共事的林場工人們知道他是一個忠厚老實的人,平時為人非常好,他們一直相信此事有蹊蹺。
十年後,1978年,李世白曾經的工友們聯名上書,羅列了當年案件的疑點,比如在案發現場沒有找到李世白要炸橋的線索以及動機等等。三年後,當地派人調查此事。直到1983年,公安局把當年的真相調查清楚並公布於世,證明18年前所謂的炸橋案件是劉學保一個人為了名譽而精心策劃的案件。正義雖然來得很遲,蒙冤屈的人在18年後終於恢復了聲譽,惡人也得到了該有的懲罰,被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