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安葬
今天(3月17日)上午,全省殯葬工作會議在寧召開。會上,貫徹落實省第十三次黨代會和2017年全國、全省民政工作會議精神,總結回顧2016年及「十二五」期間殯葬工作情況,研究部署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殯葬改革的重點任務,推進實施江蘇殯葬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省民政廳廳長侯學元出席。
江蘇遺體火化率100%,平均免除基本喪葬費超1200元
據了解,2016年,江蘇新增5個縣(市、區)出臺並落實惠民殯葬政策,在「十二五」的基礎上實現了縣(市、區)全覆蓋,惠及所有無喪葬補貼的群眾,平均免除基本喪葬費用超過1200元。
在「十二五」期間,6個設區市制定出臺節地生態安葬獎勵政策的基礎上,2016年又有5個設區市出臺相關政策。江蘇各類公墓中已建立節地生態安葬區798處,可容納骨灰96萬具,已安放65萬具。建設各類立體式骨灰存放設施1938處,可容納骨灰490萬具,已安放160萬具。全省遺體火化率保持在100%。
「十二五」以來,江蘇新建殯儀館12個,改擴建殯儀館35個。46%的遺體火化機加裝了尾氣處理設備,40%的殯儀館安裝了空氣淨化消毒設備,部分殯儀館還使用了條形碼識別門禁系統和遺體消毒設備。全省殯葬管理信息系統已建成並運行。
持續開展的殯葬服務「行風建設月」活動,有效提升了群眾對殯葬服務的滿意度。認真落實經營性公墓年檢制度,促進了公墓規範化建設。全省約有400名職工通過了殯葬職業等級考評,186名職工取得技師資格,設立國家級大師工作室3個。出色完成了崑山「8•2」特別重大爆炸事故、「東方之星」客輪翻沉等突發事件遇難遺體的整容、防腐和火化等工作,維護了逝者的尊嚴。
今年來,綠色生態殯葬理念逐步得到群眾認可。全省實行骨灰撒散、可降解骨灰盒安葬等生態葬法的遺體累計超過3萬具。2016年開展文明祭掃活動440場次,參加群眾達到615萬人,「十二五」以來參加文明祭掃的群眾總數達到2105萬人次。截至2016年底,70%的設區市、縣(市)建立了集中守靈殯儀服務中心,鄉鎮集中守靈殯儀服務中心達到204個,有7個設區市出臺了集中守靈殯儀服務優惠政策。
將降低基本殯葬服務成本和收費,增加產品種類和數量
進入「十三五」,國家對殯葬服務提出了許多新的要求。在去年江蘇省民政廳編制印發了殯葬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明確了到2020年的發展目標,其中主要指標有:全省遺體火化率鞏固在100%,新建城鎮公益性公墓節地生態安葬率達到100%,立體式公益性骨灰安放等節地生態安葬設施實現鄉鎮全覆蓋,節地生態安葬比例達到80%,各縣(市)建成1個以上設施齊全的縣級集中守靈殯儀服務中心,30%的全國重點鎮建有集中守靈殯儀服務中心等,同時還對殯葬服務的標準化、信息化建設以及違規殯葬活動治理等提出了具體要求。
據悉,江蘇省殯儀館和經營性公墓94%是政府下屬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或企業,還有6%為接受民政部門管理的民營企業。「無論是單位還是企業,都承擔著提供政府公共服務的職能,都負有推進殯葬改革的任務。」侯學元說,「要堅持把殯葬服務單位的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力降低基本殯葬服務成本和收費,增加基本殯葬服務產品種類和數量供應,確保中、低檔產品充足供應。要將高檔與中、低檔產品分開擺放、分列目錄,按照從低端到高端的順序推薦產品,引導群眾理性消費,杜絕誘導群眾攀比消費的行為。要嚴格執行價格政策,推進『陽光殯葬』。」
去年4月,省民政廳聯合省發展改革委等11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推進節地生態安葬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了強力推進節地生態安葬的任務要求。對此,侯學元表示,傳統型經營性公墓今後一般不再審批,對佔地面積違反政策法規的要堅決糾正;傳統型公益性公墓審批也要嚴格控制,其建設、運行以政府為主,保證公益性、公平性,並向立體節地型發展。
殯葬管辦分離,機關人員不得在經營性公墓任職或兼職
「深化殯葬改革,提升殯葬服務管理水平,能力建設是基礎。要充分考慮殯葬事業的特殊性,在體制機制、布局規劃等關鍵環節著力。」侯學元說。
殯葬設施具有特殊性,因其「鄰避」效應,存在落地難的問題,「必須以規劃保障用地,確保項目順利實施。」據了解,各市、縣在「十三五」期間制定出臺經政府批准的殯葬設施布局規劃。將根據社會需求,綜合考慮人口年齡結構、殯葬服務設施數量、土地、環境、交通等情況,預測未來較長一段時期的殯葬服務需求變動趨勢。立足地方治喪需求,突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和可持續發展,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齊全、服務便民、適度超前的原則,制定和完善殯葬服務設施布局規劃,並納入當地城鄉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殯葬改革初期,受編制、經費、場所等各方麵條件限制,基層民政部門普遍依託殯儀館、公墓等殯葬服務機構設立殯葬管理站(所)或殯葬執法隊,實行殯葬監管與服務機構兩塊牌子、一套人馬。這種模式在殯葬改革初期發揮過積極作用,但由於監管主體與監管對象合一,執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無法得到保證。圍繞解決以上問題,民政部部署在「十三五」期間推動殯葬等民政服務機構管辦分離,著力解決政社不分、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的問題。
「這是一個涉及面很廣的改革事項,牽一髮而動全身,各地要深入探索研究、有序穩步推進。條件比較成熟的地方,可以先行先試。」侯學元說,「各級民政行政機關要加快推進與經營性公墓和其他殯葬服務企業脫鉤,承擔殯葬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的各級殯葬管理機構要逐步與殯葬經營企事業單位脫鉤。」
據悉,改革後,民政行政機關不再作為發起人或投資人參與經營性公墓和其他殯葬服務企業的建設經營,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在經營性公墓和其他殯葬服務企業任職或兼職,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中獲取利益。在改革的過程中,要進一步明確各級殯葬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責、人員編制、資金來源等,為履行各項管理職能提供必要條件;要制定政策,明確殯葬服務單位轉制為企業後員工的待遇保障問題,確保改革平穩進行。(鄔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