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臺灣著名主持人傅達仁長期以來一直遭受胰腺癌的折磨,花費重金依舊沒有好轉。去年六月份,他終於不堪忍受病痛,選擇前往瑞士排定日期執行安樂死。
2月24日,其家人公開了他服藥安樂死的最後畫面,他最後和自己的醫生進行了溝通,分四口喝藥,隨後倒入兒子懷裡離開人世。
安樂死是指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療或使用藥物,讓病人無痛苦的死去。安樂死也被稱為「幸福」的死亡。目前以立法容許主動安樂死的國家包括荷蘭、比利時等,已立法容許協助自殺的國家包括德國、瑞士等。我國是堅持反對安樂死的國家,不允許安樂死。由於安樂死的問題比較複雜,涉及道德、法律、醫學等諸多方面,因此中國也尚未為之立法。因此傅達仁必須前往瑞士進行安樂死。據其家人透漏,整個安樂死過程花去的費用大概在70萬左右,為喝藥死亡,全程沒有痛苦。網友大呼,這樣的幸福死真的死不起。
安樂死又可以細分為積極安樂死和協助自殺。
積極安樂死會由他人包括醫生,為病人注射藥物,導致病人死亡。目前世界上合法的國家只有4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哥倫比亞。荷蘭允許12歲以上的孩童,在父母雙方同意及其他限制之下,提出安樂死申請;比利時更進一步允許任何年齡層的國民提出。
協助自殺是由醫生準備藥物,讓病人或病人家屬,自行或協助服用,結束生命。目前世界上合法的國家有:德國、瑞士、加拿大、美國和澳洲的部分地區。
瑞士是唯一一個可以為外籍人士執行安樂死的國家。當地政府沒有設置安樂死機構,而是由民間機構執行,申請的會員,須年滿18歲,被診斷出罹患絕症,只剩下3到6個月生命,經過兩次的醫療和心理評估,才可以執行安樂死。
對於安樂死,我國群眾的觀點不一。
一部分支持合法安樂死,俗話說久病床前無孝子,目前在中國治療大型疾病的確要花費不小數目的金錢,這無疑對普通家庭來說是個很關鍵的問題,病人也會因為自己給家庭帶來的重負而失去尊嚴。因此,在法治健全的條件下,安樂死可操作,且可以節約醫療資源,也給飽受病痛折磨病人的離去一種尊嚴。
一部分人不支持安樂死。但是,「安樂死」沒有被確認事出有因。首先,在現有的法律條件下,「安樂死」可能引致「故意殺人」。患者自殺不會影響別人,但是,如果他本人想結束生命,醫護人員及家屬協助滿足其請求,在《刑法》中是「幫助自殺」行為,涉嫌故意殺人罪。其二,「安樂死」如果以法律形式確認下來,可能會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另外,在人類對疾病的認識還十分有限的情況下,未經法律許可而結束他人生命,有悖於生存權利的道德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