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馬來西亞交易所FUSANG Exchange發布重磅信息:中國建設銀行在馬來西亞的分行(即中國建設銀行納閩分行)將牽頭髮行總計30億美元的數字債券,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可以用美元或比特幣買賣該只債券。
根據公告消息,此次建行將發售的上述數字債券對境外投資者的起售金額為100美元,每三個月展期一次,支付的年化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息(Libor)加50個基點(相當於大約0.75%)。
按照以往,在國內的債券發行主體,不論是金融債券、企業債券還是政府證券,在境外發行債券時,進行買賣交易的貨幣一般為國際結算貨幣(比如美元或歐元)、人民幣或發行地本幣。像建行這種允許比特幣進行交易的數字債券,算是開了先河。
眾所周知,作為一種非主權的虛擬貨幣,比特幣在中國大陸一直只是「江湖金融產品」,一直未能登上「大雅之堂」。
早在比特幣剛剛傳入中國的2013年,銀保監會、證監會、人民銀行和工信部便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在該文件中,比特幣被認定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和「虛擬財產」,具有商品屬性,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比特幣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且CMC行情平臺以及其他交易平臺不受到我國法律認可,嚴禁任何平臺及機構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或者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或者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很明顯,按照規定是不支持比特幣與人民幣之間的價值轉換。
此次,作為四大行之一的國有銀行,建行在馬來西亞發行的債券允許比特幣進行買賣,也就打破了比特幣和人民幣價值轉換的「壁壘」,這種先例能否看作一種試點或者信號呢?
實際上,隨著比特幣在國際資本市場交易的越來越活躍和成熟,也有越來越多的國際資本將其列為金融資產持有。
早在2017年,當世界各國依然在「封殺」比特幣,投資者也在不屑一顧的時候,瑞士信貸便專門舉辦了一場關於加密貨幣和區塊鏈的研討會。緊接著瑞士銀行跟進,發布了一份長達25頁的區塊鏈技術報告,預測到2027年區塊鏈技術的全球經濟價值將增加3000億至4000億美元。再接著,花旗集團、摩根大通、高盛等超級華爾街巨頭紛紛發表關於比特幣的研究報告。
到了2020年,由於疫情在全球蔓延,非接觸交易需求推動了電子支付的發展,在投資選擇趨窄的情況下,比特幣再一次進入了國際資本的「法眼」。
這一次,這些超級投行們不僅「吹」,而且增加買入持有。
按照彭博數據的統計,包括花旗、高盛、摩根大通、瑞銀、野村、摩根史丹利、貝萊德在內的15家國際投行在2020年買入了將近300億美元的比特幣,並將其在財報中列為投資資產,有些甚至列為避險資產。另外,全球18家上市公司持有比特幣總量的2.92%。
電子支付巨頭貝寶(PayPal)在10月中旬的時候宣布允許其用戶進行加密資產交易。
摩根大通的市場研究報告顯示,今年的比特幣ETF資金流入達到了歷史高峰,不少年輕人將其和黃金一樣作為「替代貨幣」。
在這樣的國際大背景下,建行做出這樣的決定,算是趟入了比特幣的江湖。當然,目前尚不知道其是為了拓展融資渠道,還是抱著投資品持有的目的。
若此次建行數字債券發行成功,大概率會帶來後續金融機構的跟進,只是這並不意味著在我國市場上,比特幣會成為「替代貨幣」,至少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不會。
就算是作為「投資品」,比特幣的風險也會遠遠大於其他金融產品,這取決於其本身具有的投機性質,也取決於其沒有主權背書。所以,大夥在選擇持有或交易的時候,還是理性點好。
文章觀點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任何投資都需謹慎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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