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導遊都沒有加勞保
一日賞櫻團重大事故,外界關切遊覽車司機是否超時工作,「勞動部」表示行車紀錄器遭檢察官扣押,無法得知實際工時狀況;司機是否過勞,除了當天出勤時間,還要一併考量之前一段時間出勤狀況,這些都是目前要釐清部分。
「勞動部」初步了解資料顯示,此次出事的司機及導遊都處於沒有勞保狀態,司機康育薰去年3月23日退保後,即未再加保,不排除是臨時代班或是個人承攬關係;導遊蕭如進已領過勞保老年給付,因此未再加保,但也未投保職災保險。另外蝶戀花旅行社去年、前年都曾被勞檢,分別因沒有員工出勤紀錄及工資清冊違法,北市勞動局曾開罰6萬元。
司機女兒:父除夕工作到前兩天
司機女兒康宜甄表示,父親連過年都沒有出來和家人吃飯,都是早上五、六點出門,早上10、11點回到家,長期下來一定會很累。對於外界把責任推到康育薰身上,康宜甄說,公司很過分,明明沒有休息,怎麼可以說他有休息,父親即使感冒也沒有請假在家休息。且父親有說過,蝶戀花旅行社的老闆是一個60歲的人,怎麼會叫40幾歲的人出來處理,這樣也不對,怎麼可以把過錯推到我爸爸身上。
對於業者指稱,司機出車前有休息兩天,康宜甄說,父親10日早上八點才回到家,睡一下又出去用車子,因為隔天又去跑合歡山,怎麼又可以說他休息,蝶戀花旅行社根本在說謊。
遊覽車司機人力荒
臺灣商總理事長賴正鎰今日表示,車齡19年確實是有稍微老舊,但並非不能使用,問題在於司機人力缺乏,過去遊覽車公會已反映,目前招募人力相當困難,平均司機年齡約在50多歲,以這次意外事件,在武陵農場到臺北車程過程中,司機體力負擔可能略顯吃力;如今又有一例一休,勢必讓人力缺乏問題更加雪上加霜,盼望政府可以重視。
司機工時「兩套標準」
林姓司機表示,臺灣對遊覽車的工時完全沒有管制,任由旅行業者安排,司機只能認命的跑,且每次出事,都是推給司機背責任,旅遊業業者沒有責任嗎?他嘆道,從來不會去從根源檢討,徹底防止事故重演,只會遇到了再處理。
林姓司機說,司機有二套標準在管工時,一是「交通部」公路總局頒發的「運輸管理規則」,另一是勞基法;運輸管理規則中,規定「握方向盤」時間才算開車時間,但司機的前置檢查作業、中間休息時間都被綁住,時間往往超過勞基法。每每司機講超時,都被業者拿運輸管理規則來解釋。
林姓司機說,國際上旅行社安排行程,司機有權檢視,如果行程過於緊繃或是行車時間過長,司機有權力拒絕開車。而像日本10小時就會強制休息,中間休息也算在內,司機上班時間一到就會通知到最近可停車地方,換司機再行。
法制沒真正落實保障司機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說,她去年到歐洲旅遊,每天一定要在晚上6點用餐,「原因很簡單,因為必須讓司機8點下班休息」,唯有一次在丹麥的行程有所耽誤,用完晚餐超過原定司機下班的15分鐘,一上車,竟發現換人駕駛了,原先的司機已經準時下班,所以換另一位接手駕駛。
柯志恩指出,反觀臺灣,業者為節省成本,加上底薪過低的司機想多賺點加班費,超時過勞的情況處處可見,甚至成為業界的「常態」,勞基法一修再修,卻無法真正落實對勞工的保障,政府也無心深究,所謂的管理不過就是虛應故事、交差了事。一再出事的遊覽車業者,不應該將「利潤不夠」掛在口邊,更應想想「人命關天、安全無價」,如何展現營業道德與敬業的精神,讓乘客們以及駕駛,都能開開心心地出門,平平安安地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