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未來網評:隱瞞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豈容任性
1月11日,北京召開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介紹,1月9日確診病例曾隱瞞行程,拒不配合流調,否認相關部門協查核實的軌跡信息,對疫情防控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
前些天,備受輿論關注的石家莊高邑縣公安局原副局長韓某某(已退休)違反疫情防控規定,不聽從防控執勤人員勸阻,強行外出,並辱罵防控執勤人員,激起社會公憤,如今落得行拘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下場,可謂是咎由自取。
當前,我國面臨輸入風險與本地病例交織的雙重境況,已有多個地區被列為中、高風險區,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複雜,遠沒有到可以放鬆的境地。
確診病例如實反饋行程信息,配合流調及其他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幫助工作人員儘快明確疫情傳播鏈條、釐清傳染源頭是公民應履行的法律責任,容不得半點推卸。瞞報、謊報不僅於個人無利,更有可能會直接導致疫情區域性擴散,威脅成千上萬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防疫大局,牽一髮而動全身。面對公共衛生安全大考驗,人人都是參與者、人人都是行動者,沒有一個單一個體可以置身事外。鮮活的事例告訴我們,在公共衛生安全面前,不論是民是官,是貧是富,沒有人可以自行其是,為所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也規定了「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引起甲類傳染病以及依法確定採取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五種情形,其中就包括「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新冠病毒雖屬乙類傳染病,但適用的是甲類的預防、控制措施。因此,若拒不配合防疫工作而導致疫情擴散是要負刑責的,切莫因自己的任性而招致牢獄之災。
「針尖大的窟窿能漏過鬥大的風」。疫情防控,既要謀篇布局,縱覽全況,也要精細操作,網格管理。「千裡之堤,潰於蟻穴」,絕不能讓「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必須將防疫責任落實到個人,強化擔當,體現作為。人人要做全國上下一盤棋的排頭兵,要做織密疫情防控網的先行者。不留死角不後退,勠力同心共戰「疫」。
同時,也需注意在通過流調等方式確定確診病例行程軌跡的過程中,對個人隱私信息做好保護。之前四川成都一確診女孩因個人信息洩露而遭受網絡暴力,而在整個疫情防控期間,她的遭遇並不是孤例。從現實來看,要求民眾配合防疫的同時也注意保護好民眾的隱私,這樣的細節要求並不多餘。正如一位網友所說:「大家不要一邊『加油』卻又一邊『排擠』。」
沒有人願意成為病毒的宿主,更沒有人天生就與人為惡。筆者相信,更多的人是眼中有熱淚,心中有亮光。新冠病毒是全人類面臨的共同挑戰,唯有心連心、手牽手、背靠背,時刻緊繃疫情防控這根弦,為了一個目標共奮進,同進退,才能最終打贏這場艱苦卓絕的大仗、硬仗。
在眼下疫情防控的特殊時刻,人人都做好自我防護,做到「不隱瞞」「不添亂」,就是對抗疫的有力貢獻。(作者 丁君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