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網消息 據北京證監局11月8日披露,北京證監局對銀河證券北京中關村大街證券營業部採取出示警示函的措施。經查,該營業部某員工於2017年6月30日違規為他人列印客戶的對帳單,洩露了客戶資料。上述行為違反了中國證監會《關於加強證券經紀業務管理的規定》第三條第(六)項的規定。
(圖片來源:中國證監會網站)
眾所周知,投資者的資料屬於私人資料,作為證券公司來說,不但不能對外洩露,反而要嚴密保護,而洩露客戶資料這一違規事件,在銀行證券並不是首次。
據了解,早在2015年12月,銀河證券一天之內就收到廣東證監局出具的三份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分別是對銀河證券員工李某、吳某、以及馮某3人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原因是 2015年4月21日,三名員工在中國銀河證券廣州中山二路證券營業部工作期間,都受人委託洩露了客戶資料。
業界人士表示,證券公司保護客戶資料隱私具有重要的意義,直接影響著客戶對證券公司的信任度,是證券公司生死存亡的關鍵。只有有效的保護客戶隱私,才能夠促進證券行業的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