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偶像』在普通人心中是完美的,他們在舞臺上光鮮亮麗,物質生活很富足,很多人都羨慕。
黃明昊曾經在節目中說過:「我在韓國當練習生的時候,我們胖0.1公斤就用空心鐵棍打十下。」他去韓國做練習生的時候才13歲,這麼小就在外面做練習生,想一想我們的十三歲,在學校裡和朋友玩玩鬧鬧,除了完成課堂上的作業和家庭作業,父母會帶我們出去玩,會給我們買新衣服,簡直是在愛的沐浴下長大,從來沒受過什麼苦,哪裡知道一天被關進練習室練習十多個小時的痛苦,飲食還要控制,完全失去了自由。所以說,明星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容易。
韓國是偶像文化盛行的國家,很多人早早的進入一些公司練習,在嚴苛的制度下要嚴格要求自己:禮儀、語言、表情管理、歌舞等等都必須達到規定的優秀程度才能出道,所以能想像到做偶像的不容易了。『臺上三分鐘,臺下十年功』優秀的人總有你想不到的付出,真的想不到那麼小的孩子,怎麼就有那麼大的毅力堅持下去,得到這份榮耀是實至名歸。普通人羨慕明星,可是只能仰望,自己卻不願努力,以為自己對生活付出的夠多了,以為自己夠努力了,在和優秀的人對比時,遠遠的不夠努力。
許多人覺得彈吉他太難了,手指都磨出繭還不能達到想要的效果,乾脆也就放棄了,抱怨自己打拍子打不準,跟不上伴奏,唱歌不在調上,可是,捫心自問一下:「有練習嗎?」如果知道自己的問題,為什麼不去解決?而是待在舒適區,明明往前走一步會成功,最後自己先否定了自己,多可惜。覺得自己不行,那就練習,別人一小時,你就兩小時、五小時、甚至十個小時,總會有達到目標的時候,就算努力了沒有成果,也問心無愧,張藝興可以在別人睡了的時候拼命練習舞蹈,有時候一天沒有睡眠的時間,終於熬過了苦日子。
自稱為練習生的那天起,練習舞蹈、健身、聲樂是必須的,有些公司規定一天必須練習12個小時,甚至還有為每個人準備一個小桶,每天練習完要求大家擰衣服,汗水要裝滿小桶才能過關,聽起來真是殘忍,平常人無法想到這種殘酷的壓迫,可事實上就是這樣,人家拼了命才換來光鮮靚麗的自己。吳亦凡在解約前狀訴被公司當做機器零件一樣粗暴利用,公司當然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考慮,這些可憐的練習生總算是撥開雲霧見青天了。
孔雪兒曾說:「做練習生的時候人很多,每個人都很優秀,所以競爭非常激烈。每天壓力都很大,只有不停地訓練、提升實力才是唯一的方法。」她擁有超強的舞蹈功底,都是被『逼迫』出來的。
結束語:明星配得上這麼多粉絲的喜愛。
註:原創手打不易,感謝關注和支持。本文圖片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作者予以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