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國家衛計委就中華醫學會此前被國家審計署審計報告批評的有關問題,作出了遲來的表態,稱已責成中華醫學會進行整改。今年6月25日,審計署報告披露,2012-2013年,中華醫學會召開160個學術會議,用廣告展位、醫生通訊錄和註冊信息等作為回報,以20萬元至100萬元價格公開標註不同等級的贊助商資格,收取醫藥企業贊助8.2億元。此消息引發輿論關注,但4個多月時間內,中華醫學會的主管部門國家衛計委曾一直保持沉默。(11月5日澎湃新聞網)
《藥品管理法》等現有相關法律法規對藥企(藥品生產商、經營企業)的經營行為給予了多方面規範限制,包括禁止藥企以任何名義向使用其藥品的醫療機構負責人、藥品採購人員、醫師傳輸利益,對藥品廣告也有嚴格限制。儘管如此,由於藥品購銷等環節的監督管理職權高度集中在食藥監部門,只要將監管者一併俘獲,藥企就很容易與相關醫療機構負責人、藥師和醫師結成利益聯盟。事實上,之前包括跨國藥企和國內藥企接連曝出過多起涉賄醜聞,甚至性賄賂醜聞。
通過傳輸利益,分別在藥品定價、採購、處方多個環節抬高患者的支出成本,來牟取更大利潤,這種操作引發了強烈的社會不滿。各地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因此加強了對醫藥腐敗案件的查辦力度,食藥監主管部門落實執行《藥品管理法》也明顯趨於嚴厲,北京市等地方甚至還出臺了藥企涉賄就將禁止準入兩年的規定。藥企直接賄賂醫療機構負責人、藥師、醫師的風險顯著放大。
藥企會議營銷不是今天才出現的,這一模式經常會被無良藥企用於兜售價高質次的藥品、保健品和醫療器械甚至純粹的假藥,最為青睞的銷售對象是醫療知識儲備較差、有一定購買力的城市中老年居民。而在面向醫師的會議營銷,多由醫藥行業組織籌辦,藥企以贊助學術、促進病例和療法交流名義提供資助,這種操作很大程度上左右了醫療、藥品學術會議的議程,會議上根本不會出現關於贊助企業藥品或器械功效質疑的討論。
如果說藥企面向醫師的會議營銷,作用還僅僅限於給藥企品牌作廣告,以及某種意義上的「封口」,規避「有害」議程,我們還可以說參加此類學術會議的醫師和藥師仍可以保持大部分的獨立性——你做你的廣告,我開我的處方,處方裡開不開你的藥,得看實際需要,不必特殊「照顧」。
問題就在於,掏出大量真金白銀贊助醫藥學術會議的藥企,一定會設法進一步強化對議程及會議與會人選的控制,如果某家醫院、某個醫師不是目標客戶,沒有為藥企創造過可觀的「處方訂單」,那麼就會減少相應的邀請參會人選或機會;反之,有意為學術會議贊助商躲開「處方訂單」的醫院和醫師,則會獲得更多邀請參會人選或機會的回報。很顯然,無論是一家醫院,還是一位醫師,如果被同行長期排除在學術會議之外,行業地位、影響都會受到很大影響。
據介紹,中華醫學會有83個專科分會、50萬名會員,還編輯出版123種期刊及100餘種音像出版物。該組織的行業資源和專業刊物資源對於跨國大型藥企在內的各類藥企是重要的,對於醫院和醫師也是不可或缺的。藥企通過贊助該組織學術會議,來強化對醫院和醫師的間接控制,保證藥品銷售。更進一步,藥企以行業組織為中介,實施更為隱蔽的賄賂,掌控醫院和醫師,就不再具有操作難度,風險也會降低;藥企還可以與行業組織密切合作,付費「購買」後者掌握的專業資源,再用來與醫院和醫師進行利益交換。
當行業組織和藥企以具有相對隱蔽性的方式,建立事實上的利益聯盟,其實已經極大的弱化了衛計委、食藥監局兩家主管部委的職能空間。正是因此,審計署的報告披露中華醫學會以學術會議收取了醫藥企業贊助8.2億元,作為主管部門的衛計委遲遲不予表態,非常反常。
審計報告發布4個多月之後,衛計委的遲到表態,仍讓人無法消釋疑慮。儘管衛計委的發言人聲稱,已按照審計署提出的問題和整改要求,責成中華醫學會嚴格按照加強管理、完善相關辦法並嚴格執行等要求進行整改。但藥企對行業組織的滲透影響之深,許多已成定例的行業學術會議實際上已被藥企長期「冠名」甚至「包養」。《南方都市報》2013年8月12日曾報導,一些會議只有名目,並不實際舉行,相關費用直接成為向醫院和醫師輸送的回扣。這些問題,當然不是一兩次停留於表面的整改、由涉事當事者中華醫學會自行整改就能解決的。
打擊、遏制醫藥腐敗,清理以會議營銷為名頭的隱性腐敗和利益勾兌,有待於打破行業自我保護,由紀檢監察機關、審計部門和公安部門施出重拳。而要從根本上清除商業力量對於醫學、醫藥學術的侵蝕,終結藥企重金俘獲行業組織、醫療機構、藥師和醫師的局面,仍需建立健全相關的規範和隔離制度,比如引進國際藥品製造商協會聯合會的規範,「(藥企)不得向醫療衛生專業人士提供金錢利益或其替代物(包括捐贈,獎學金,補助,贊助,諮詢合同及教育或其他與其執業相關的名目)以換取後者對其藥品的處方,推薦,採購,供應及對病人使用,或在將來繼續進行上述活動的承諾」。
文/鄭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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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紅網
作者:鄭渝川
編輯:劉豔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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