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8年12月23日 11:02:08 中財網 |
長信金利趨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第三次分紅公告
長信金利趨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519995,以下簡稱"本基金") 基金合同於2006年4月30日生效。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對本基金實施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的第三次分紅,經基金管理人計算並由基金託管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覆核,現將有關分紅事項公告如下:
一、 收益分配方案
以2007年度已實現收益為基準,本基金決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紅利 0.33元。
二、 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8年12月25日
2、紅利發放日:2008年12月29日
3、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將按2008年12月25日除息後的基金份額淨值轉換為基金份額。
4、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08年12月29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本基金份額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於2008年12月29日自基金託管帳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以2008年12月25日除權後的基金份額淨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紅利再投資所轉換的基金份額於2008年12月26日直接劃入其基金帳戶,2008年12月29日起投資者可以查詢、贖回。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2002]128號《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徵收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
3、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
六、重要提示
1、權益登記日申購或轉換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贖回或轉換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對於未選擇本基金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方式。
3、投資者可以在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除息日2008年12月25日不能修改分紅方式)最後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4、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關信息的投資者,可以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cxfund.com.cn),撥打客戶服務專線4007005566[免長話費] 或021-38924600,諮詢相關事宜。
特此公告。
風險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將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敬請投資人認真閱讀基金的相關法律文件,並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08年12月23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