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通報2018年第四季度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巡查情況。安全、市場方面相符率 與第三季度相比略有提升,質量方面相符率較第三季度有所降低。
基本情況
本次巡查主要檢查現場管理機構設置,項目經理、總監理 工程師及關鍵崗位管理人員到崗履職情況,現場工程管理與各 項法律、法規、規章符合性及施工許可、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 承發包、檢測等制度貫徹落實情況,抽查施工現場安全質量管 理狀況。
巡查組共巡查了嘉定、奉賢、金山、浦東、寶山、松江、徐匯、虹口、普陀、楊浦、黃浦、靜安、市管區域、臨港地區、 自貿區等15個區域21個在建工程項目,總建築面積239.41萬平方米,涉及建設單位 21 家、施工總包企業 20 家、監理企業17家。其中包括奉賢區安全事故責任企業擴大檢查項目1個,三季度協查通知書所涉施工企業項目1個。
同時,巡查組對虹口、青浦、金山、浦東、嘉定等區 6 個 已巡查項目實施了工程巡查「回頭看」檢查。針對「回頭看」檢查 中發現的:上海珠江景峰投資有限公司、上海嘉實(集團)有 限公司、廣東珠江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聯合體存在問題較多以 及虛假整改的情況,向靜安、閔行、臨港等三個區域的建設行 政管理部門發出協查通知書,對相關企業在其管轄區域內的在 建工程進行了擴大檢查。
總體評價
根據巡查量化表數據統計分析,第四季度巡查反映項目總 體相符率為83%,主控項相符率為84.6%,一般項相符率為80.2%。相比第三季度巡查,總體相符率、主控項相符率以及 一般項相符率略有降低。其中,安全(大機)方面總相符率為82.4%,主控項相符率為81.5%;質量(材料)方面總相符率 為77.7%,主控項相符率為77.7%;市場(監理)方面總相符 率為84.9%,主控項相符率為89.4%。安全、市場方面相符率 與第三季度相比略有提升,質量方面相符率較第三季度有所降低。
存在問題
安全方面:
——50%的項目未按規定落實大氣揚塵汙染控制措施。如: 青建集團股份公司承建的嘉定新城 B18-1A 地塊商辦項目,施工單位未按照滬建質安〔2018〕151號文件要求編制大氣汙染防治方案並實施。
——44.2%的項目臨時用電設施未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者違 反強制性條文。如:浙江長榮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寶山區顧村鎮老鎮改造安置基地配套商品房項目施工臨時用電方案 公司級審批人未參與共同驗收,不符合規範要求。
——34.6%的項目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缺失。如:上海 智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普陀區金光商務區東側地塊智富名品城二期項目,現場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混放,地下室多處積水,文明施工狀況差。
——25%的項目未按規定對建築起重機械及其安全保護裝 置、吊具、索具等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如:上海明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上海粵申創新產業研發中心項目,塔機 安裝自檢記錄有缺項漏項,無吊索具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質量方面:
——62.7%的項目未按文件要求開展質量行為標準化管理。 如: 上海科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臨港南匯新城NNW-C4D-02地塊項目新建項目,施工單位未按規定編制質量標準化實施方案,未按規定開展材料封樣工作。
——22%的項目砌體工程未按照圖紙要求施工,20.3%的項目鋼筋混凝土工程未按照圖紙要求施工。如:上海嘉實(集團) 有限公司、廣東珠江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聯合體承建的俞涇浦 南、四平路西地塊綜合開發項目,2#樓 27-28 層 GBZ15、GBZ14 柱縱向受力鋼筋規格、位置不符合設計圖紙要求,且未辦理設計變更文件;2#樓 27-28 層樓梯斜撐段縱向受力鋼筋未按設計和規範要求使用帶 E 鋼筋。施工單位未按圖施工,違反規範強制性標準。
——50.8%的項目未按規定建立建材綜合管理臺帳或者臺 帳登記不符合要求。如:上海智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普陀區金光商務區東側地塊智富名品城二期項目未按規定建立幕牆材料管理臺帳。
——42.4%的項目材料進場未按規定組織驗收已使用。如: 上海明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上海粵申創新產業研發中心項目,施工單位於10月26日進場的混凝土加氣砌塊約13500塊,現場已使用但未按規定在使用前對進場材料報監理驗收。
——30.5%的項目結構性或功能性材料未按規定進行檢測或者存在先試後用現象。如:龍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臨港奉賢園區二期04FX-0002 單元B0701 地塊項目,施工單位未按規定對門窗傳熱係數、中空玻璃密封性進行進場復驗。
市場方面:
——67.8%的項目建設單位未按規定單獨支付人工費,35.6% 的項目建設單位未按規定單獨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費。如:中鐵 上海工程局集團實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寶山區改擴建工業 研發用房項目,建設單位未按滬建建管〔2016〕1206 號文件 要求單獨支付人工費;上海利嘉投資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嘉定 新城 B18-1A 地塊商辦項目,建設單位未按市人大常委會第 42 號公告規定單獨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費。
——35.6%的項目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提前施工。如: 上海孚金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上海金山工業區 JSS3-0402 單元 12-01 地塊商品住宅項目,圍護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提前施工。
——76.3%的項目監理單位未按規定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如:上海四海建設工程造價諮詢監理有限公司監理的新發展 H10 地塊新建項目(除樁基)三標段項目,監理單位未按規定 編制高支模安全監理細則及防水工程監理細則。
——45.8%的項目監理單位未按規定對施工分包單位進行審查。如:上海福達工程建設監理諮詢有限公司監理的臨港南 匯新城 NNW-C4D-02 地塊項目新建項目,太陽能熱水系統節能工程分包合同未籤訂,監理未對相關分包單位審查,現場已施工。
問題處理
根據《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巡查管理辦法》及相關要 求,第四季度巡查組共籤發整改通知單 22 份,局部暫緩施工指令書 12 份,暫停施工指令書 2 份,對 5 個項目籤發了行政處 罰建議書,並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根據《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 為記分管理辦法》(滬建管〔2015〕766 號)文件要求對項目 經理實施記分,第四季度共對 20 名項目經理實施了記分,總 計 G42 分、D133 分,其中達到 G12 分的 1 人,達到 D12 分不足 D20 分的 3 人。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要求各單位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全面排查治理,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嚴格安全把關,確保復工平穩有序。
相關附件
2018年第四季度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巡查發現的主要違規行為通報 | ||||||
序號 | 日期 | 區域 | 項目名稱 | 責任主體 | 主要違規行為 | 違反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強制性標準 |
1 | 2018.10.10 | 嘉定 | 嘉定新城B18-1A地塊商辦項目 | 青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孫棟) | 1、砌體工程地上結構內牆結構圖紙為A5.0加氣砌塊,建築圖紙為A3.5加氣砌塊,設計單位應明確具體做法。地下室砌體工程圖紙要求為混凝土空心砌塊灌芯,地下一層存在混凝土空心砌塊和空心磚混砌,部分漏灌芯且砌築方式不符合規範要求,施工單位未按圖紙和規範要求施工。 2、砌體工程地上結構部分已施工至4F,未見砌築砂漿複試報告,施工單位涉嫌未複試先使用。 3、加氣砌塊、空心磚及空心砌塊未報驗,暖豐A5.0,B07加氣砌塊無複試報告,現場已使用。 4、地下1層橋架施工使用的移動操作平臺(4m左右)未驗收已使用。 5、現場電梯井道腳手架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
2 | 2018.11.14 | 奉賢 | 臨港奉賢園區二期04FX-0002單元B0701地塊 | 龍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孫畏);上海同濟工程項目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總監:黃振琴) | 1、施工單位未按規定對門窗傳熱係數、中空玻璃密封性進行進場復驗。 | 1、2、《上海市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
3 | 2018.11.22 | 臨港地區 | 臨港南匯新城NNW-C4D-02地塊項目新建項目 | 上海科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李偉);上海福達工程建設監理諮詢有限公司(總監:蔡學紅) | 1、門窗工程使用江蘇中成內置遮陽中空玻璃,且玻璃未按規範要求進場復驗。 | 1、3、《上海市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
4 | 2018.11.28 | 金山 | 上海金山工業區JSS3-0402單元12-01地塊商品住宅項目 | 上海孚金置業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張政);中國建築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項目經理:管啟明);上海同濟工程諮詢有限公司(總監:胡融融);上海景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季春)、上海綠神生態園藝有限公司(項目經理:路更新)、寶鋼工程建設有限公司(項目經理:陳後安) | 1、預製夾心外牆板連接件未按規範要求進行連接強度檢驗。 2、11#樓預製樓梯位置普遍未預留連接螺杆,施工單位未按圖施工。 3、12#樓樓梯間位置預製剪力牆隨意切割開洞,不符合規範要求,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對預製構件進場驗收把關不嚴。 4、預製牆板灌漿普遍落後結構施工層3層,不符合有關規範要求。 5、12#樓6層預製構件吊裝完畢後,在未灌漿的情況下提前拆除,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6、裝配式吊裝施工摘鉤人員存在高處作業,施工單位未編制登高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消除高空作業隱患。 7、建設單位將原屬於總包合同中的預製構件採購進行單獨發包,涉嫌實質性改變中標結果。售樓處精裝修工程為暫估價內容,未按規定進行二次招標。 8、樣板區園林景觀工程(合同價524萬),涉嫌應招未招,應投未投。 9、圍護工程2018年4月開始施工,施工單位中建八局於2018年7月份中標,上部結構施工許可證日期為2018年7月13日,涉嫌虛假投標及無證提前施工。 | 1、《上海市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
5 | 2018.12.5 | 寶山 | 上海粵申創新產業研發中心 | 上海明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劉興福);上海桑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肖亮灶) | 1、地下室未經結構驗收,大部分牆面已進行粉刷施工。 |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
6 | 2018.12.6 | 寶山 | 寶山區顧村鎮老鎮改造安置基地配套商品房項目 | 浙江長榮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黃品理) | 1、9#房卸料平臺上搭設三排腳手架,不符合規範要求。 | 1、《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十六條 |
7 | 2018.12.12 | 自貿區 | 新發展H10地塊新建項目(除樁基)三標段 | 中鐵十二局集團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馮小軍) | 1、現場未編制電梯井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現場實際搭設不符合規範要求。 | 1、《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第1.0.3條 |
8 | 2018.11.14 | 寶山 | 改擴建工業研發用房項目 | 上海高新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方瑾;湖北凌志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孫陽;南通科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薛峰 | 1、上海高新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分包通風與空調工程,合同價1602萬元,項目經理方瑾為二級建造師,涉嫌超執業規模執業; | 1、2、3、《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註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 |
9 | 2018.11.21 | 普陀 | 普陀區金光商務區東側地塊智富名品城二期 | 上海智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江慶華);總監:羅傳餘 | 1、現場所有起重設備(5臺塔機、4臺電梯)使用前未進行五方聯合驗收,未辦理使用登記證,違反建設部166號令;抽檢3#升降機起重量限制器失效。 | 1、《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六條;《上海市建築起重機械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九條;《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第3.16.3條 |
10 | 2018.11.16 | 虹口 | 俞涇浦南、四平路西地塊綜合開發項目 | 聯合體(上海嘉實(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珠江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徐永聖);廣東珠江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總監:朱徵泓);杭州贏天下建築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胡燕) | 1、2#樓27-28層GBZ15、GBZ14柱縱向受力鋼筋規格、位置不符合設計圖紙要求,且未辦理設計變更文件;2#樓27-28層樓梯斜撐段縱向受力鋼筋未按設計和規範要求使用帶E鋼筋。施工單位未按圖施工,違反規範強制性標準;監理單位未按規範強制性條文要求對縱向受力鋼筋全數檢查。 |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