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起,東方航空和上海航空調整國內運價使用規則,退改實行「階梯費率」。
東航發文稱,根據民航局《關於改進民航票務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東航於2018年9月4日起對《東上航國內運價使用規則》進行調整,將原先兩檔退改標準調整為四檔,並結合不同艙位等級合理設定客票退改收費「階梯費率」。
具體時間節點調整為「航班規定離站時間7天(為7×24小時,即168小時)之前、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7天(含)至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48小時、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48小時(含)至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4小時、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4小時(含)至航班起飛後」。
新規則於2018年9月4日起生效,適用於2018年9月4日(含)以後銷售或換開的客票。2018年9月4日之前銷售的客票按出票時適用的規則執行。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新規中,東航對除1.5折以下的客票保留設置「不得籤轉、不得改期、不得退票」規定的權力外,其他倉位等級的旅客均可在起飛前和起飛後轉籤或退票。
東航新版國內客票使用條件
此前,國內各家航空公司一般採用兩檔退改標準,即起飛前和起飛後,並根據不同的艙位登機推出不同的轉籤策略。在這樣的策略下,部分特價經濟艙乘客不允許選擇退票,往往只能退稅費。
為治理機票亂象,民航局7月下發《關於改進民航票務服務工作的通知》,對航空公司、OTA平臺(在線旅行社平臺)和銷售代理企業等在規範制度、改進服務方面提出具體要求。《通知》特別要求航空公司制定機票退改籤收費「階梯費率」,即根據不同票價水平和時間節點等,設定合理的梯次收費標準,不能簡單規定特價機票一律不得退改籤。
除了航空公司機票退改籤存在檔位設置過少問題外,有部分機票代理的介入也讓機票退改標準變得更加混亂,甚至造成了退票費高於機票票價的鬧劇。
今年4月,江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的《消費者飛機票退改籤情況調調查報告》發現,有機票供應商提供的960元機票,起飛前24小時退票費3000元,退票費是機票價格3倍以上。上述《報告》顯示,30.7%消費者表示提前很早改籤但仍然被要求收取高額改籤費用,23.5%消費者遇到過退票費用比機票價格高的問題。
民航局方面今年4月組織部分航空公司、在線旅遊平臺以及民航局消費者事務中心等單位開展了客票退改籤政策執行情況以及旅客投訴情況專題調研。在線旅行平臺攜程和飛豬均承諾盡全力保障每一位用戶的權益和利益,絕不從退改籤中收取額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