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法幹警備考申論熱點:電梯事件叫停"奧的斯"
一、背景連結
繼北京地鐵4號線動物園站扶梯事情之後,7月10日晚國內再次發生嚴重電梯事情:由港鐵運營的深圳地鐵4號線清湖站上行扶梯運行至1/3處後,俄然擱淺逆行,乘客猝不及防摔下,造成4人受傷。值得注重的是,此次發生事情的扶梯品牌為CNIM電梯,而不是因北京電梯事情而被國家質檢總局緊迫全國叫停的奧的斯513MPE型號自動扶梯。
然而,電梯事情不像傳染疫情,它的爆發在概率統計上必定是平均分布,而不會俄然增多。"俄然增多"的錯覺之所以發生,只不外因為我們以前對電梯事情貧窶關注而已。收集搜索可查,比來幾年國內電梯事情其實異常頻仍。自動扶梯俄然逆行這樣的事情,幾乎年年城市發生多起,為何卻始終得不到有用措置?電梯企業為何非但無須抵償受害者一分錢,反而敢於公開拒絕召回?
二、原因剖析
第一,相關的年夜業人員職業素養不強,平安意識稀薄。
第二,電梯質量不達標,還有一些部門為了妄想價錢上廉價而輕忽了質量問題。
第三,維護機制不完美,維護經費投入不夠。
第四,監管不到位,存在監管的失蹤職,而指望經由過程專項年夜搜檢來遏制更多事情發生,或者對某個品牌某個型號的電梯予以姑且叫停,顯然無濟於事。
三、相關對策
第一,提高峻業人員的平安意識。
第二,完美相關法令律例,必需對每一路電梯事情的責任企業和單元,予以重罰和巨額索賠,成立劣質電梯召回軌制,直至究查責任人刑事責任。
第三,更主要的是,要成立嚴酷的常態監管機制,不時提著電任憑安那根筋,不能讓例行搜檢和維護調養流於形式。
第四,完美公共行動措施平安保障機制。電任憑安年夜來就是公共平安的一部門,不僅要有人報歉有人抵償,還應該有人因為風險公共平安被究盤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