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雲鎮是一個正在發展中的城鎮,也是一個外來務工的農民工齊聚的小鎮,這個小鎮上有一家「利民餐館」非常知名,因為它的飯菜非常便宜,每頓飯兩葷兩素只要3塊錢,15年來一直不漲價。
曾經很多人都以為這家餐館開不了幾年,就會倒閉,誰都知道按照如今市場價格,3塊錢兩葷兩素的飯菜,連本都保不住,但餐館維持了15年,而且看樣子還會繼續開下去。
因為餐館飯菜便宜,絕大多數農民工每天都會到利民餐館就餐,每到吃飯的時候,餐館外面便排起了長長的隊伍,去得稍微晚一些,就有可能買不到了。
利民餐館的老闆叫曹春生,是一個已年過六旬的老退伍軍人。那天晚上,曹春生正和幾名服務員吃晚飯,門口卻站著一個人,這個人穿著很普通,臉上布滿了滄桑,拄著一根拐杖,一看就是一個殘疾人。他望著餐館的牌子,神情很複雜,眼中還充溢著淚水。
一名服務員注意到這個久久的站在門口的殘疾人,就對曹春生說了一聲,曹春生出來看了他一眼,急急忙忙走過去,接過那人身上的行李,激動地說:「新雲,你回來了,快進來,還沒吃飯吧,走,咱們喝一杯去……」
幾名年輕的服務員看著老闆對這個像叫花子一樣的人那麼熱情,都感到很不理解。曹春生向大家解釋說:「他叫王新雲,我的戰友,他才是這家餐館的真正老闆!」一聽曹春生這麼說,眾人就更不理解了。但是曹春生並不想解釋,畢竟那段往事,對王新雲來說不堪回首。
王新雲和曹春生是多年的戰友,王新雲在一次執行任務中,腿受傷變成了殘疾人,退役回家後被政府安排進了曹雲鎮一家工廠當門衛。幹了幾年之後,他辭職開了這家利民餐館,多年的奮鬥也掙了一些錢。
隨著曹雲鎮湧進大量的農民工,鎮上的餐館開得越來越多,王新雲就開始主打經營盒飯,每份盒飯3塊錢,來回饋社會,自然吸引了很多農民工的光臨。但是這個價格,引起了其他做餐飲生意人的強烈不滿,覺得王新雲定價太低,能賺的錢太少,就紛紛找王新雲麻煩,有人甚至請了混混去他餐館搗亂。
15年前的那天中午,正是就餐高峰,王新雲和幾名服務員正在賣飯菜,進來幾個混混,二話不說,就把飯菜給掀翻了,而且當面警告王新雲,如果他的盒飯再不漲價,以後就別想在鎮上立足。
王新雲當過兵,性子直,根本不吃他們那一套,也沒想過要漲價。因為在他心中,這些農民工出來掙錢不容易,自己少掙點兒沒關係,所以就拒絕漲價。
幾天後的一個晚上,幾個混混找到王新雲的家中,再次威脅王新雲,王新雲就和他們理論起來。在理論中,雙方動起手來。王新雲雖然一條腿不行,但在部隊練過武術的,對付幾個混混還能應付得過來。沒想到其中一個叫劉強的混混窮兇極惡,竟拿出一把刀,對王新雲不諳世事的兒子動手,還把他的兒子給刺傷了,王新雲立即撲上去,一把奪過劉強的刀,對著他連刺了幾刀,將劉強刺成重傷,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
王新雲因故意傷害被判處無期徒刑,投入監獄改造。曹春生聽說王新雲的事情後,也非常氣憤,為王新雲感到不值。曹春生探視王新雲時,告訴他,他決定接手王新雲的餐館,繼續經營,繼續為農民工服務,一直要等到他回來。
王新雲出事後的兩個月,曹春生便請人把餐館進行了裝修,規模擴大了一倍,飯菜的質量也好了不少,定價依然是每份3塊錢,而且承諾只要他曹春生經營這家飯館,價格都不會改變,讓風餐露宿的農民工們吃上最可口最實惠的飯菜。
當然曹春生和王新雲不一樣,曹春生退役後,自己開了一家公司,多年的奮鬥公司規模不小,資產過億。他比王新雲更有眼光,更有人緣,也知道如何應對那些不法刁難,甚至還有自己的反擊策略,因而此後15年的經營中,一直非常順暢。而他的公司,交給了自己的兒子打理,就連王新雲的兒子兒媳,也被曹春生安排進了自己的公司工作。
雖然這家利民餐館早在幾年前就不賺錢了,甚至曹春生的公司每年還得貼補一些錢,但他覺得這是值得的。
王新雲回來後,曹春生就把餐館交還給王新雲經營。不過,之前他們也達成共識,餐館隸屬於曹春生的公司,王新雲是公司的職工,工資由公司支付。保留這家利民餐館,只希望盡他們的綿薄之力,為這些農民工兄弟,減輕一點兒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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