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夢晴 通訊員 張偉
12月18日上午10時許,樂陵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將追回的64200元彩禮錢發還給西段鄉村民郝某芬,這位六旬老漢的臉上笑開了花。
原來,今年4月8日,樂陵市西段鄉居民郝某芬報警稱,其村村民郝某周幫其在河北省河間市花了64200元彩禮錢找了一個兒媳婦(劉某星,28歲,江西人),該女子有身份證,戶口本及父母介紹婚姻委託書。但領家後發現該女子智力重度低下,生活不能自理。
經辦案民警初步核查該案無詐騙事實,但該劉某星有被拐賣的嫌疑。辦案民警迅速展開偵查,前往江西、河北等地,行程數千公裡,調查相關人員數十人,證實該女子為被拐賣婦女。
辦案民警於9月10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大城縣抓獲該案主犯榮某,後又順線追蹤在濟南、濟寧等地抓獲其餘犯罪嫌疑人王某、郝某周、郝某霞、楊某等人。
經審訊,嫌疑人如實交代了其在明知劉某星父母不在身邊,劉某星來歷不明的情況下製作假的委託書後仍將劉某星賣給郝某芬之子,並從中分利。在形成證據鏈條後,樂陵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4名犯罪嫌疑人,現該案5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移送樂陵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受害人劉某星被辦案民警解救。
2020年12月18日,辦案民警將追回的贓款共計64200元發還給郝某芬,郝某芬為民警送來錦旗及感謝信,對民警認真負責幫其追回損失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