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時間,共享單車引發的諸多亂象嚴重影響了城區交通秩序。隨處可見的共享單車在帶給市民出行便利的同時,由於亂停亂放、隨意行駛等問題,給城市交通秩序帶來了混亂,尤其是一些繁華地帶的商圈入口、人行道、公交車站等地方都被共享單車「佔據」、「包圍」,共享單車已經從便利變成了亂象,共享單車不文明現象更是屢見不鮮。
蘭州多部門多次約談經營企業
零點行動清理共享單車3000餘輛
共享單車扎堆亂停亂放、違法行駛現象的大量存在,已經嚴重影響了我市的正常交通秩序。對此,蘭州交警、城管等部門多次約談單車企業,要求進行整治。據了解,僅今年上半年蘭州各部門約談共享單車企業不下5次,但每次約談後,共享單車企業的整治力度卻不盡人意,效果並不明顯。為進一步推進文明城市創建,強化治理主城區共享單車交通亂象的整治工作,堅決消除交通事故安全隱患,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於 7 月 25 日零時開展 " 零點行動 ",集中對市區內違規投放的共享單車進行專項清理。據了解,自今年 6 月以來,哈囉、青桔、美團3家單車企業在未經市場準入、車輛沒有依法掛牌、沒有配備安全頭盔的情況下違規向城關區、七裡河區和安寧區進行投放。6 月 12 日,7 月 20 日,蘭州市文明暢通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交通委、城管委、市場監督管理局和交警部門,分別 2 次對 4 家企業進行約談。其中 6 月 12 日會議要求相關共享單車企業於 6 月 15 日前務必回收所有未經批准的共享電動單車,肅清共享單車市場環境。在 7 月 20 日第二次的約談會上,4 家企業相關負責人也都做了表態發言,表示要在本周內自行對市場違規投放的進行集中清理收回,並對共享單車進行精細化管理,助力文明城市創建。截至 7 月 25 日零時,市區道路仍有部分未清理回收的電單車。7月25日零時,全市統一行動,對轄區停放的共享電單車集中予以清理拖離,並統一有序停放在城關區北環路涉案停車場。當晚拖離違規投放電單車輛近千輛。隨後蘭州交警、城管部門持續對無牌電動車和亂停亂放的共享單車進行了治理整治,相繼清理各類共享單車3000餘輛,通過清理整治,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的現象開始規範。
共享單車亂象使城市交通和城市形象受到損害
近日記者走訪中發現,經過整治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的現象雖然有所好轉,但一些地方由於共享單車企業管理不到位,混亂現象依然存在。在雁灘高新區部分地段和城關區範家灣附近記者看到,共享單車可謂泛濫成災,在單位聚集的地方,不寬敞的人行道上無序堆放著上百輛單車,雖劃有自行車停放區域,但是相對大量的單車數量劃線區域明顯不夠用。單車甚至蔓延到馬路上,蔓延到整個人行道上,致使過往行人不得不走到機動車道上,其中不乏老人和孩子。而呼嘯的機動車卻不時從這些行人身邊疾馳而過。在南面灘附近,被損毀的單車支離破碎躺在南河道的河岸上,殘破不全的單車一方面顯示出市民的素質,也反映出運營企業對單車管理的不到位。
採訪中,記者發現,在南河道兩邊,隨處可見隨意停放的共享單車,根本沒有在停車點停放,有的甚至停放四五天也沒有人來清理。在武都路上,由於該地區人流量和車流量較大,也成為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的「重災區」。在該路段的人行道上,記者看到有數十輛單車橫七豎八地混排在一起,有的車頭朝裡,有的車頭朝外,密密麻麻,歪歪扭扭,有四五輛單車甚至倒在地上,有一輛單車還直接橫向停在非機動車道上,過往行人和非機動車不得不繞道。一位市民氣憤地說,共享單車採用無樁停放模式,隨騎隨走,所以有些人便無所顧忌,騎到哪停到哪。如今蘭州的大街小巷、小區裡,共享單車可以說到了無孔不入的地步。這種無序停放的亂象,給城市添堵不說,還影響了市容市貌。
早在1998年,我國發布的《道路安全管理條例》中就明確規定,「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在2004年發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也提到「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然而記者調查發現,自從共享單車登陸我市以來,有不少未滿12周歲的小學生都「嘗過鮮」,甚至有的小學生還是共享單車的「常租客」。近日記者在南濱河路看到,一個學生模樣的男孩獨自一人騎著一輛共享單車,詢問後記者了解到這個男孩只有9歲,當告知未成年人不能騎行自行車時,這名男孩卻說他不知道,而且共享單車只要掃碼就能騎行,並沒有限制。隨後記者來到城區一小學門前,看到不到十分鐘內就有5個學生掏出手機掃碼租借共享單車,租車成功後跨上車子就直接上路騎行,有的甚至還在路上飆車。記者隨機採訪了多名小學生,其中一半表示租借過共享單車,有的還表示會經常使用。
對此,有家長表示,前些年孩子自己騎自行車上下學的現場很普遍,也很正常,現在大家的經濟條件都好了,上下學都有家長開車接送,騎車的學生自然就少了,突然又開始流行騎單車,孩子們嘗試一下也沒什麼;然而大部分家長還是提出自己的擔憂,現在路上車太多,而且很多路段都沒有自行車專用道,孩子獨自騎車太不安全,但對於12周歲以下的孩子不能上路騎車的規定,大多數學生和家長都表示不清楚。
在近期的交通陋習整治中,蘭州交警發現共享單車交通違法的行為呈上升趨勢。近日記者在天水路十字調查中發現,在一小時內就有十餘輛共享單車騎行者出現闖信號燈、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據了解,共享單車進入我市,很快就風行成一種時尚。中心城區路面上,騎行共享單車的人數越來越多,然而部分違法亂象也逐漸增多。採訪中記者看到,有沒有靠右側行駛,有幾輛車並排行駛,有的逆向行駛,有的闖紅燈,有的沒有禮讓行人。昨日上午記者在靜寧路北口看到,在十分鐘時間裡,有5名因闖信號燈、逆行被處罰的共享單車騎行者。負責執勤的交警介紹:「隨著共享單車投入市場,使用者在騎行中產生的違法數量也隨之增長。今天僅這個點位,一小時內能查處十餘位騎行共享單車的違法市民。採訪中記者了解到,這些共享單車違法者有的是因趕時間才強闖信號燈或逆行的,也有的錯誤地認為共享單車可以隨便騎行,不會像機動車那樣被處罰。交警提示廣大共享單車騎行者,騎行共享單車發生交通違法行為也會按照規定被處罰,騎行人切勿心存僥倖,明知違法而為之。」
出臺管理辦法
有序發展共享單車
今年8月,國家交通運輸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提出要引導有序投放車輛,根據城市特點、發展實際等因素研究建立車輛投放機制,引導企業合理有序投放車輛。各地要加強對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停放的監督,明確相關主管部門的執法職責;對亂停亂放問題嚴重、線下運營服務不力、經提醒仍不採取有效措施的運營企業,應公開通報相關問題,限制其投放。《指導意見》明確指出,用戶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服務協議約定,做到文明用車、安全騎行、規範停放,騎行前應當檢查自行車技術狀況,確保騎行安全。
蘭州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回應:「壓實各方責任、整合各方力量,做到各負其責、各盡其職,蘭州市制定出臺《蘭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停放管理辦法(試行)》,建立健全市級監督、區級監管、企業主責的三方共同管理、上下銜接、政企聯動的管理機制。市級城管部門負責全市共享單車停放秩序的監督,指導轄區城管部門、共享單車企業做好停放秩序管理工作。轄區城管部門具體負責轄區內共享單車停放秩序,督促共享單車經營者做好停放秩序管理。共享單車企業依法承擔停放秩序管理的主體責任,具體實施停放秩序運維工作。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集三方管理主體相關負責人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聽取市民群眾的意見,初步構建共治共享的局面。」蘭州公安交警提示: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必須依法懸掛號牌;電動自行車由於其車速較快加之穩定性較差,一旦發生碰撞,極易倒地造成騎行人頭部受傷,騎行電動自行車必須佩戴安全頭盔,而且不得違法載人、闖紅燈、逆行,在機動車道內亂穿行。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需要全社會共同創建。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首席記者 葛強 記者 王瀟旋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