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2 00: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原創 於 涵 高郵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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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是一家商業公司的員工。為了便利外地人員居住,公司為他們承租了距離公司不遠的一處小區作為員工宿舍。居住一段時間後,小陳找到了距離單位更近,條件更好的另一處住所,並籤訂了租房合同。
房子 雖然不是自己的,但乾乾淨淨的來,自然也要好好收個尾,給房東一個交代。小陳預約了一家家政服務公司,打算讓鐘點工從裡到外的清洗一遍。
打掃過程很順利,家政公司派來的兩個鐘點工手腳麻利,幹活利索,一個下午便完成了工作。簡單檢查過房間之後,小陳同二人一起離開舊房子,搬到了自己的新家。
更麻煩的事,也就從這次清理衛生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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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進新家沒幾天,自己所在的公司就攤上了官司,這官司也跟小陳住過的房子有關:因為水龍頭沒有關好,導致房屋積水嚴重,通過地面滲透至樓下,導致樓下鄰居家裡的天花板、牆面及部分家具受損,需要重新裝修。房東將承租公司告上法庭,經判決,該公司需給付房東6萬元的賠償金。
小陳百思不得其解,當初走的時候乾乾淨淨的,這事跟我有什麼關係?房東解釋道:我們平時住在外地,並不常來這棟房子。何況你雖然已經搬出去,但你公司與我們的租房合同還未解除,我們不可能隨意進出,若不是樓下鄰居打電話,我們根本不知道滲水如此嚴重!
小陳調閱了最近幾天的監控錄像,從他搬離房屋之後,的確沒有人員進出。難道真的是自己粗心忘關水龍頭,才惹上這樣的麻煩?他前思後想,想到了兩個保潔人員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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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到水龍頭,那必然是洗洗涮涮時才會經常開關,而自己早就收拾好了行李等在一邊,根本不常用水。一定是鐘點工清潔衛生未將水龍頭擰緊,致使水龍頭一直滴水,久而久之才會蔓延到整個房間。思來想去,他將家政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庭之上,每個人都記得自己似乎關了水龍頭,小陳所提供的證據也只有一段他與保潔員共同離開的監控錄像,責任究竟該如何界定?
法官審理認為,涉案房屋室內水龍頭未完全關閉導致財物受損,雙方都有一定責任。原告小陳在離開涉案房屋時未盡到對承租房屋的檢查義務,同時被告家政公司員工即兩名保潔員未盡到對服務對象在完成工作後的交接、檢查義務才導致損害結果的發生。原、被告雙方均存在過錯,均應承擔相應責任。結合本案的實際情況綜合衡量,雙方各承擔百分之五十的責任。
本案中的責任雖然已經明晰,但細細分析案件形成原因,確實那些小小細節,但就是這些小小細節,往往會給人帶來大大麻煩。
節日將至,探親訪友之前還是要好好檢查家裡的水電煤氣等設施,切勿讓那忘關的水龍頭掃了興。
原標題:《啥事這麼愁?忘關水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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