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樓下住著,難免會發生一些小意外。這不,有位網友家裡正在裝修,第二天一開門發現門廳頂和電梯廳的頂部都被水泡了,有些地方還掉了漆。上樓一看才發現,原來是樓上鄰居昨天忘記關水龍頭了,自來水整整流了一夜。

面對這種局面,網友不知道該咋辦了。
個人建議還是先找樓上吧,按理說責任最大的也是樓上。
樓上鄰居忘記關水龍頭,結果樓下正在裝修的住戶遭了殃,從下圖不難看出,這滲水挺嚴重的,漆面都起皮掉落了。
建議樓下住戶先不要急著開燈,這種情況很有可能引起短路,拍照取證下再做打算。
那麼,接下來該咋辦呢?
首先,去找樓上鄰居說明情況,雙方能協商解決最好。都說遠親不如近鄰,樓上樓下都是鄰居,按照正常邏輯,出現這種情況,樓上住戶發現自己家水龍頭開了一夜,一般都會主動去看看有沒有影響到樓下住戶。我的一位同學此前買了一套二手房,在重新裝修的過程中發現漏水而且影響到了樓下住戶,於是他主動找到樓下住戶,並表示會承擔相應的責任。好在情況不嚴重,樓下鄰居也很好說話,最終也沒讓他出錢,雙方還因此成了朋友。
回到問題,造成樓下漏水的主要原因肯定和樓上住戶忘記關水龍頭脫不了干係。樓下住戶可以拍照取證或者邀請樓上住戶來樓下看看實際情況,雙方能協商解決是最省事的。當然,這是好人遇見好人的情況,如果樓上住戶不太好說話,或者不願意承擔相應責任。那麼,接下來就得找物業來調解一下了。
其次,找物業調解的話,取證很重要。類似上圖,水都滲透到電梯廳了,這個影響的顯然不只是一個住戶了,按理說物業會負責調解協商的。如果主因在樓上住戶,房屋防水等不存在質量問題,那麼物業方面一般都會幫助樓下住戶督促樓上住戶。如果最後調查證明是房屋質量問題引起的,那麼物業方面就難辭其咎了。既然收取了費用就該辦事,他們應該幫助住戶解決類似問題。樓下住戶需要做好取證工作,如果家中有漏水造成的其他損失,例如電器損壞等,也要記得拍照。為了以防萬一,雙方調解時,也可以錄音取證。
再次,如果物業調解也沒用,樓上住戶仍不願意承擔賠償責任,那就得走法律程序了。雖說遠親不如近鄰,但前提是鄰居通情達理。如果遇到蠻不講理的鄰居,那也得第一時間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我們要秉持一個原則,不先欺負人,但也不能隨便被人欺負。畢竟今後還要住很久,如果第一次忍了,很可能還會有第二次、第三次。只要證據確鑿,通過法律維權也是可行的,不過可能需要付出一定時間和精力。
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 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總而言之,還是儘量雙方協商解決吧,鄰裡之間只要不是什麼大矛盾,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好。
PS:大家認為這件事責任在誰,又該怎樣解決才合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