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人手一輛車,已經不再是什麼夢想了。所以走在任何一個城市,都可以看見車水馬龍的景象,這雖然是一件好事情,可是中國每一個大城市中車來車往擠擠嚷嚷也是一個問題這樣一來讓不少城市成為了「堵城」,且大量的汽車尾氣排放對環境的影響也是不小的。雖然如此,我國汽車總量的龐大也彰顯了另一個方面,那就是我國在經濟上的長足突破。可是對於大量的車輛出現導致了我國各地車位緊張的情況發生。在許多小區中,開發商常常用人防車位拿來出租,但是這樣的車位到達20年之後要怎麼辦呢?今天就跟著小縱一起來了解吧。人防車位是什麼?只租不賣二十年到期後還能使用嗎?
眾所周知,國家要求建造人防工程,而且它的作用只拿來出租並不可以拿來販賣。我國相應的法律規定,這樣的租賃合同,最長也只可以達到二十年的有效期限。所以一般的租用的人防車位只用二十年,如果這個車位的使用年限已經到期了的話,一般情況下也可以繼續租。許多小區這些人防區是租給那些本小區的業主的,開發商會直接租給那些業主,最高二十年的租期。但是合同中也規定了,一旦國家出現任何的需要業主必須無條件的出讓。
一旦這個人防車位,他的二十年租期滿了之後,與之前一樣,承租人他的承租權利可以無限的延期,所以這其中就根本不存在一些開發商可以解散或者剝奪這些承租人的承租權利了。這其實也是國家對於人防車位租主的一種保護。
法院在這個方面也是有規定的,任何單位與個人都沒有權利將該類車位進行出售,由於轉讓這一個人防工程的產權與使用權。國家權力與買方的利益都會受到損害,即使你是私下轉讓或出售,且籤定了合同,但這樣的合同在法律上是無效的,是不會被承認的。所以有這個想法的人可以趁早收起這個想法,因為毫無用處,到頭來反而白白浪費自己的時間。
所以一些在小區中租賃了人防車位的業主,根本不用擔心,即使二十年時間已經到期了,這一個車位還是可以提供給業主使用的。只要業主繳納相應的費用,繼續租賃就好了,而且在城市裡面擁有一個車位是非常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