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華夏史譜(文章原創 ,版權歸本人所有,歡迎個人轉發分享)
李淑賢是溥儀的第五任妻子,也是溥儀這一輩子唯一一個想和她長相廝守的妻子,在溥儀去世之後,李淑賢也成為溥儀唯一的合法繼承人。
那麼李淑賢當年能夠得到多少遺產呢?是什麼原因讓她苦打十年的官司?
這就得從溥儀和她的婚姻說起了。
01溥儀和他的第五任妻子
溥儀稀罕李淑賢,但李淑賢似乎不怎麼喜歡溥儀,她和溥儀在一起是受到了他人的安排。
結婚的時候,溥儀開心得像個孩子,他終於找到了可以「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意中人。
溥儀在她面前沒有任何之前皇帝遺留下來的架子,溥儀什麼都聽她的。為了李淑賢,溥儀在結婚的第二天,親自為李淑賢下廚。他來到了廚房,拿起了麵粉、盆子和一些水。他笨手笨腳地和著面,等面醒好之後,溥儀親手為李淑賢烙大餅吃。
溥儀對於廚房並不是很熟悉,他的廚藝也不是很精湛。但是,他用心了。
當天,溥儀一共烙了三個大餅。有一個烤焦了,有一個半生不熟,只剩下一個還看得過去的。於是,溥儀便將這一個能拿得上檯面的大餅拿給了李淑賢。溥儀像照顧一個孩子一樣照顧著李淑賢,當他得到李淑賢稱讚的回應時,他更是高興極了,他說以後烙餅的活兒就全都交給他了。
這還是那位當初瞧不上婉容的冷漠的溥儀嗎?
可是,他李淑賢曾經想過和溥儀離婚。她甚至覺得溥儀是自己的累贅。
溥儀晚年的身體確實不好,而且也不太會照顧自己。雖然溥儀已經經過了改造,基本能夠照顧自己的飲食起居了。
但是,他畢竟曾經是一位皇帝,曾經「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習慣還是影響了他。李淑賢嫌棄溥儀,就連洗臉那也得別人幫助。
久而久之,李淑賢把溥儀當成了累贅。
後來,溥儀的身體越來越差了。他患上了尿毒症。因為醫院誤診的緣故,讓溥儀失去了最佳治療的機會。
就這樣,我國歷史上最後一位帝王溥儀的生命,在1967年的時候走到了盡頭。
溥儀去世之後,李淑賢成為了溥儀的第一合法繼承人。
02溥儀的遺產糾紛
溥儀因為身體的關係,並沒有留下一兒半女。
按照法律程序,李淑賢可以獲得溥儀的所有財產。
可是,末代皇帝溥儀並沒有什麼財產可以讓李淑賢繼承的了,因為溥儀的所有財產都充了公。唯一一個能給李淑賢留下的遺產便是溥儀為了懺悔而寫下的一本懺悔錄——《我的前半生》。
所以,溥儀在去世之前,把他的這一本佳作送給了李淑賢。
不過,因為這本書的版權問題,李淑賢卻打了十年的官司。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來,這本書並不是單單由溥儀一個人完成的。當時和溥儀合作的人是群眾出版社主編李文達。李文達幫助溥儀整理文稿,同時他還想盡一切辦法幫助溥儀完成文稿。
所以,當《我的前半生》出版之後,溥儀和李文達各擁有一半的版權,就連稿費也是各拿一半。後來,李文達要將溥儀的這本《我的前半生》的版權賣給《末代皇帝》的製片方。這一舉動就引起了李淑賢的不滿。畢竟這是溥儀的心血,也是她遺產。
於是乎,李淑賢想要爭奪溥儀對於這本書的全部著作權。所以,她把李文達告上了法庭。
這官司一打就打了十年。
李淑賢為何要如此堅持自己的態度,非要讓溥儀成為這本書的唯一合法作者?
這或許和《我的前半生》的稿費有關係。據說這本書的版稅已經有上百萬的價值,由此可見李淑賢為何要這麼努力地去打這份官司了。
後來,法院的判決下來了。溥儀成為《我的前半生》唯一的合法作者,這樣一來這本書的版權就全都在溥儀的帳下了。而李淑賢憑藉唯一繼承人的身份,就可以獲得該書的所有版權費。
這場官司的最終贏家是李淑賢,李文達在打官司期間就已經去世了。
可是,李淑賢在打贏官司的兩年之後也撒手人寰了。這場官司也成為了一場鬧劇。
正所謂「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就算爭得再激烈,到頭來還不是落得空夢一場。這就顯得沒多大的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