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庭審現場
最近,四川資中一家浴足店正忙著註銷營業執照,準備改名,並已將店內所有「富僑」相關標誌取下。3年多前,該店加盟重慶郭氏富僑保健服務有限公司,並稱對方出具了享有重慶富僑保健服務有限公司名下所有商標所有權的《轉讓協議》,並授權其使用「重慶富僑」商標和商號。
今年2月,富僑(重慶)控股有限公司(重慶富僑保健服務有限公司控股公司)訴至法院,以該店侵犯「富僑」商標權為由,要求該店停止侵權並作出相應賠償。最終,在法院調解下,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該店停止使用「富僑」商標等,並一次性支付富僑(重慶)控股有限公司6萬元。
訴訟
加盟「郭氏富僑」 3年後被訴侵犯商標權
2015年10月,內江市資中縣的張女士和朋友打算做浴足保健生意,兩人在考察後經人介紹,最終決定加盟重慶一家浴足品牌。
據該店老闆張女士介紹,他們加盟的是重慶郭氏富僑保健服務有限公司,加盟費為16萬元。在籤訂《特許加盟經營合同書》時,對方還出具了一份蓋有印章的《轉讓協議》。《轉讓協議》上載明,轉讓方系重慶富僑保健服務有限公司,受讓方為重慶郭氏富僑保健服務有限公司,內容為轉讓方將其名下所有商標(包括申請過程中的)無償轉讓給受讓方及其自身永久,兩家共同享有所有權。
「他們也把授權書和轉讓手續都給了我們。」張女士向法庭提交的《授權書》顯示,她被授權在資中縣開設「重慶富僑」加盟店,使用「重慶富僑」商標和商號,使用期限5年,至2020年10月止。
在加盟後,張女士和合伙人開辦的資中縣郭氏富僑浴足店很快經營起來。然而,今年2月,她卻收到一張法院的傳票,富僑(重慶)控股有限公司以其經營的浴足店侵犯「富僑」商標權為由,將其訴至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調解
「賠」了6萬 浴足店取下「富僑」標誌
今年4月26日,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審理中,富僑(重慶)控股有限公司請求法院判令資中縣郭氏富僑浴足店立即停止使用「富僑」及圖、「富僑足道」等3枚「富僑」相關商標,拆除店內帶有「富僑」等相同及近似標誌的店招、門頭等,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40萬元等。富僑(重慶)控股有限公司委託代理人還稱,該公司並沒有將商標授權第三方,並認為該店未經富僑(重慶)控股有限公司合法授權,是一種侵權行為。
而資中縣郭氏富僑浴足店一方則辯稱未侵權,該店認為,其經營行為取得了重慶郭氏富僑保健服務有限公司許可,而該公司與重慶富僑保健服務有限公司存在涉案3枚商標使用權的轉讓關係。此外,該店在加盟後,裝修使用的店招、裝潢及被套等樣圖都由重慶郭氏富僑保健服務有限公司提供。
休庭後,雙方在法院主持下進行了調解,最終自願達成《調解協議》。根據《調解協議》,資中縣郭氏富僑浴足店在60日內拆除店內帶有「富僑」等相同或近似標誌店招、門頭等,並停止在企業名稱及提供服務或對外宣傳時使用「富僑」標誌。此外,該店還一次性支付富僑(重慶)控股有限公司6萬元。
7月29日,該店相關負責人告訴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目前店內已拆下所有「富僑」標誌,並已申請辦理營業執照註銷手續,準備改名。該負責人還稱,加盟重慶郭氏富僑保健服務有限公司時,對方曾授權該店既可使用「郭氏富僑」標誌,也可使用「重慶富僑」商標。
對於重慶郭氏富僑保健服務有限公司是否曾取得重慶富僑保健服務有限公司名下商標所有權,是否授權加盟店使用「富僑」商標等,重慶郭氏富僑保健服務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稱,直到2017年,該公司才停止重慶富僑保健服務有限公司名下商標的所有權,但不清楚是否曾授權加盟店使用「富僑」商標。
富僑(重慶)控股有限公司代理人在庭審中所說的未授權任何第三方,而重慶郭氏富僑相關負責人所稱的情況與之存在明顯衝突,雙方到底存在何種情形,也不得而知。
觀察
「富僑」曾全國維權
通過第三方「加盟」 是否侵權判決不一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及中國庭審公開網上檢索發現,由富僑(重慶)控股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的商標侵權案在全國不少法院都有,其中,有部分案件因庭外和解而撤訴。
公告:
對假冒「富僑」品牌展開維權
在重慶富僑保健服務有限公司官方網站上,至少有3份相關《聲明》或《公告》稱「富僑」商標被侵權,將維權。其中,2017年6月,該公司稱有人擅自以重慶富僑保健服務有限公司或富僑(重慶)控股有限公司的名義,對外從事連鎖加盟業務及其他營銷活動,公司為此鄭重聲明「未經公司授權許可,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親筆籤字,所籤訂的富僑連鎖加盟合同、協議,及其他非正當的營銷活動,均與重慶富僑、富僑(重慶)控股公司無關」。
去年4月,該公司再次《公告》稱,即將對全國範圍內的假冒「富僑」品牌展開維權整治清理行動,並停止原管理公司重慶五環富僑保健服務有限公司對所有重慶富僑加盟店的管理職能及管理權限。去年11月,該公司《重要聲明》中稱,市面上一批假冒重慶富僑的門店加盟授權不合法,經公司調查發現,假授權富僑門店均由原重慶五環富僑保健有限公司高管夥同重慶家貴富僑足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欺騙加盟商進行的授權,均不合法。
案例:
有法院判「加盟店」不侵權
據媒體公開報導,富僑足浴原由郭家四兄弟白手起家打造,後分家形成重慶富僑保健服務有限公司、「家富富僑」、「郭氏富僑」、「家貴富僑」四家。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判決書顯示,有浴足店加盟「家富富僑」或「家貴富僑」而使用「富僑」商標,但有的法院判決「加盟店」侵權賠償富僑(重慶)控股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有的法院判「加盟店」不侵權而不承擔賠償責任。
去年12月,河北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當地一家加盟「家富富僑」的宣化富喬足療保健中心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富僑(重慶)控股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公證費、律師費等1.5萬元。今年1月,天津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當地金道浴足公司使用的「富僑」商標系其與「家貴富僑」籤訂的《特許連鎖加盟合同(派管理)》和家貴富僑公司郭家貴向加盟者出具的《授權書》等,金道浴足公司已盡到合理注意義務,且對使用的涉案商標支付了合理對價,故主觀上沒有過錯,不構成商標侵權,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姚永忠 圖據內江電視臺 中國庭審公開網視頻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