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來了,很多政策也出現新的變化!請大家相互轉告,按照新規操作!
一、商檢申報新要求
據悉,自2018年實施「關檢合一」以來,海關服務在提升的同時,對於進出口申報中的違規行為似乎沒有絲毫鬆懈,反而更加嚴格!2019年剛剛開始,海關預錄系統也升級了,「關檢合一」將更加深入。
法檢的單子(包括法定商檢貨物和木質包裝貨物)必須填報以下信息(最低限度):
1、品牌必須提供,沒有就無品牌 (提供無品牌將列入高風險布控貨物)。
2、貨物規格必須提供不能為空(沒有規格的商品屬於三無產品)。
3、貨物型號必須提供不能為空(沒有型號或者貨號的商品也屬於三無產品)。
4、生產日期、生產批次這兩項,二選一 。
提醒大家,為了提高通關效率,近期有出貨計劃的外貿、貨代企業請務必按要求,做好上述信息的準備,以免通關遇到問題。
二、嚴查申報
近期各地海關的多個行政處罰透露出強烈的嚴打的信號,個別處罰甚至讓外貿出口業體會到海關對於錯報行為的零容忍!
1、申報不實
法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八十六條(三)進出口貨物、物品或者過境、轉運、通運貨物向海關申報不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 進出口貨物的品名、稅則號列、數量、規格、價格、貿易方式、原產地、啟運地、運抵地、最終目的地或者其他應當申報的項目未申報或者申報不實的,分別依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五項 影響國家外匯、出口退稅管理的,處申報價格10%以上50%以下罰款。
案例:
2018年6月21日,某貿易有限公司委託某報關有限公司持報關單530120180015613989以一般貿易方式向海關申報出口:棉布貨物一批,共1項貨物物品。2018年6月27日經查驗二科(5371740)查驗,商品編碼與申報不符,實際為:5603139000;商品品名與申報不符,實際為:無紡布;規格型號與申報不符,實際為:染色/無紡布;商品數量與申報不符,實際為:36800米,與申報不符,案值為人民幣95.5萬元。
問題看上去有好多個,品名不對,編碼不對,規格型號不對,數量不對,其實呢,結果只有一個:申報不實。對當事人創華貿易有限公司處予罰款人民幣1.7萬元整。
2、數量出錯
法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 第一項 影響海關統計準確性的,予以警告或者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案例:
2018年12月21日,廣東某貿易公司向廣州海關申報出口一票貨物。
貨物項申報為:塑料玩偶
申報數量為:970個,申報價格為1455美金
海關查驗實際數量為:971個,實際價格為:1456.5美元,出口貨物申報不實,影響了海關統計的準確性。罰款人民幣1000元整。
3、商品編碼不符
法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八十六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第五項
案例:
無錫某金屬貿易有限公司作為生產銷售單位委託無錫一某通企業服務有限公司作為收發貨人,於2018年6月25日向海關申報出口至美國一般貿易項下貨物一批。
其中第二項貨物為冷軋不鏽鋼板304,數量14287.12千克,申報商品編號72193390,對應出口退稅率13%,價值C&F36432.16美元,計人民幣232236.8元,出口報關單號222920180002377543。經查驗,實際出口貨物為金屬支撐固定件,應歸入商品編號7308900000,對應出口退稅率9%。
上述事實業已構成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對無錫一某通企業服務有限公司作出行政罰款人民幣3700元;對無錫某金屬貿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罰款人民幣3700元。
這些案例都展示了出口申報一個小小的錯誤也是逃不過海關的法眼的,各位外貿貨代企業不要心存僥倖,貨物謊報瞞報申報不實或者不申報都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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