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長江網10月8日訊「自今年10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為防火戒嚴期。全區林緣500米範圍內禁止擅自野外用火,嚴禁未經批准燒荒、燒田埂、焚燒農作物、燃放煙花爆竹、野炊等野外用火行為」。8日,長江日報-長江網記者從江夏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獲悉,該區已實施為期7個月的森林防火戒嚴令,一男子因違反森林防火戒嚴令而被拘留5天。
江夏區共有林業面積近60萬畝,近期由於高溫,氣候乾燥,森林火險等級較高,9月29日,江夏區人民政府特頒布《森林防火戒嚴令》。規定自今年10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為防火戒嚴期。全區林緣500米範圍內禁止擅自野外用火,嚴禁未經批准燒荒、燒田埂、焚燒農作物、焚燒廢棄物料等。
10月2日下午4時50分許,家住江夏區金口街的蜂農王某見蜂箱四周枯葉雜草叢生。如果附近樹林燒起來,極易引燃蜂箱,飼養的蜜蜂將會被燒死。
他想到了燒隔離帶,便用一次性打火機點燃蜂箱四周樹葉雜草。由於近期高溫乾旱,林下可燃物增加,一陣風吹來,將附近樹林引燃。正好被巡邏至此的長江堤防管理站工作人員發現,現場制止並進行撲火。王某自己用噴霧器噴水救火,十分鐘後,火被撲滅。現場共造成過火有林面積15平方米,並造成兩株意楊樹受損。
10月4日,王某被江夏森林公安分局實施治安拘留5日。該起案件也是江夏區發布森林防火戒嚴令後治安拘留第一人。(記者萬勤 實習生黃璐 通訊員夏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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