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江瀚視野
深交所15日早間向TCL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董事李東生下發監管函,此前,9月1日李東生因「烏龍指」違規減持獲利14.5萬。
監管函指出,2020年4月13日,TCL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披露的《關於第一期全球合伙人計劃非交易過戶完成及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票情況的公告》顯示,李東生作為公司股東、董事承諾自4月10日起六個月內不減持所持公司股份。4月29日,公司披露的《發行股份、可轉換公司債券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預案》顯示,李東生與一致行動人承諾,自公司審議發行股份、可轉換公司債券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交易的上市公司首次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起至本次交易實施完畢期間不減持所持公司股份,前述交易實施完成公告發布時間為12月1日。
然而,9月1日,公司披露的《關於公司大股東誤操作交易公司股票的公告》顯示,李東生於當日賣出並買入公司股票500萬股,成交金額分別為3590.98萬元和3576.47萬元。李東生在前述承諾不減持公司股份的期間內發生了減持公司股份的行為。
之前TCL事件幾乎是震驚全國的一個大事件,那麼如今TCL又收到了監管函,我們到底該怎麼看呢?
首先,之前TCL的烏龍指事件,實際上這是一個公司內部管理層面出現的嚴重事故。作為一家著名的上市公司,對於上市公司主要控股人,特別是企業掌門人的帳戶操作一定是要非常慎重和小心的,需要有大量的把關人員存在,然而就是在這樣這麼多把關人員和內部流程的情況下,還能夠出現烏龍指事件,可見TCL管理在這方面的一些缺失,作為一家上市公司,內部管理出現這麼多的問題,其實讓人不禁懷疑TCL的內部管理究竟有多麼混亂,畢竟作為一家上市的大企業,出現如此嚴重的問題,實際上體現出來的是內部管理水平的低下。
其次,我們要明白當前所謂的烏龍指事件,更多的情況則是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在做出承諾之後有違反承諾所導致對上市公司的影響,那麼對於TCL這樣的超級巨頭來說,當前最需要做的是想方設法降低這件事對公司的不利影響,從目前來看,TCL的公關層面做的並不好。至少在整個社會都在密切關注這件事的時候,TCL攻關並沒有能第一時間給出答案,也並沒有對整個事件進行妥善的輿論處理,所以從這個角度出發,TCL不僅在管理方面有缺失,在公關上面也需要進一步加強。
第三,對於整個上市公司體系來說,TCL事件給所有的上市公司可以說是敲響了警鐘,因為面對著當前整個資本市場日益電子化,數據化,網際網路化的發展,實際上很多關鍵權限都有比較大的風險,如果上市公司沒人在這方面做好進一步的管理的話,還是沿用之前較為傳統的管理模式,那麼很有可能就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問題,甚至於說一個人的操作失誤帶來整個公司的巨大損失。這種風險事件的蔓延實際上對於所有上市公司敲響了警鐘,之前我們一直都在說金融機構對於風險事件的處置,而如今更多的是上市公司,對於風險事件也應該有一整套的防範體系,之前向巴林銀行因為一個操作員的失誤導致整個巴林銀行破產的事件,一定不能在中國的上市公司體系中再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