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令第682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湖北同廣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據《恩施市塑料管道及相關製品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並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湖北同廣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設的恩施市塑料管道及相關製品項目位於恩施市金桂大道 153 號恩施產業轉移工業園,改擴建項目在現有項目廠房空地內新增11條生產線,其中環保分類垃圾桶生產線3條位於5號標準廠房一層。其餘8條生產線位於1號標準廠房內,分別為 PP 管道生產線1條,PE-RT 管道生產線1 條,環保分類垃圾桶生產線3條,礦泉水瓶坯生產線2條,瓶蓋生產線1條。項目建成後可年生產聚丙烯(PP)管道2000噸、耐熱聚乙烯(PE-RT)管道998噸,環保分類垃圾桶998噸。礦泉水瓶坯992.07 噸,塑料瓶蓋499噸。項目實際總投資10050萬元,實際環保投資47萬元。湖北同廣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於2020年6月委託湖北固業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擔其「恩施市塑料管道及相關製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編制工作。2020年7月14日,恩施州生態環境局恩施市分局以恩生環建評[2020]17號文對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了批覆。恩施市塑料管道及相關製品項目於2020年11月投入調試運行。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本次驗收範圍為恩施市塑料管道及相關製品項目。
二、工程變更情況
根據現場踏勘情況及業主提供的資料,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與環評階段基本一致,未發生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措施執行情況
項目建設過程中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各項環保措施得到落實,環保設施設備均安裝到位。
1、廢水
本項目實際員工產生的生活汙水經管網排入工業園區已有化糞池預處理後通過管道進入金桂大道市政汙水管網;生產冷卻水通過循環水池循環利用,定期補充,不外排。
2、廢氣
本項目實際於1號廠房及5號廠房生產線成型出口上方安裝集氣罩,廢氣經收集後進入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淨化設備處理後經 15m 高排氣筒排放;車間產生的無組織非甲烷總烴通過安裝換氣扇加強車間內空氣的流通來排放,濃度小,對周圍環境基本無影響。
3、噪聲
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對產生噪聲的設備合理布局,並進行減振降噪措施;修建半封閉式廠房,在風機、泵等設備房修建了隔音牆。
4、固體廢物
本項目實際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後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和不合格產品經收集後外賣處理;目前由於運行期較短,尚未更換活性炭,未產生該危險廢物。
四、驗收結果
1、監測結論
(1)有組織廢氣
根據本次監測結果可知,項目正常調試生產期間,項目15m高排氣筒排放的有組織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速率均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 4 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
(2)無組織廢氣
根據本次監測結果可知,項目正常調試生產期間,項目廠界無組織排放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能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 9 企業邊界大氣汙染物濃度限值。
(3)噪聲
根據本次監測結果可知,項目正常調試生產期間,項目夜間不生產,1#廠房東北側、1#廠房西南、5#廠房東北側及5#廠房西南側噪聲晝間監測值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排放標準。
2、環境管理
建設單位設置了環境保護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人員負責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環境保護規章制度齊全可行。環境保護檔案管理規範,環境管理符合要求。
五、後續要求
1、後期產生廢活性炭,修建危廢暫存間,並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帳。
2、廢氣治理設施定期維護管理,確保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3、委託環保資質單位定期對排放汙染物進行檢測。
六、驗收結論
項目各項手續齊全,較好的落實了環境影響評價及「三同時」制度,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表及其批覆中提出的各項汙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條件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該項目可通過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
七、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繫方式
建設單位:湖北同廣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153號
聯繫人: 遊總
聯繫電話:13807201280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驗收公示期為自公示之日起30個工作日。社會各界如對本項目有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可在公示期內通過電話、信函告知我單位。
附件:恩施市塑料管道及相關製品項目驗收監測報告表.pdf
湖北同廣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