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9日,恩施州交運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根據《掛榜巖車站及小商品批發市場搬遷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並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汙染影響類》、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位於恩施市紅廟開發區下官田,項目東側緊鄰施州大道,交通便利。
本項目為改擴建項目,總用地面積8436.31m2,建築佔地面積3374.20m2,總建築面積15745.43m2。計容建築面積11813.34m2,不計容(地下車庫)建築面積3932.09m2。建有車站、小商品批發市場主體工程,同時建設供電、通訊及給排水系統等公共輔助工程,項目實際停車位149個(其中地上停車位36個,地下停車位113個)。
2019年8月,恩施市星輝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掛榜巖車站及小商品批發市場搬遷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9年8月15日,恩施州生態環境局恩施市分局對《掛榜巖車站及小商品批發市場搬遷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了批覆(恩生環建評[2019]17號),項目於2019年8月開工建設,2019年10月投入調試。項目自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項目實際總投資3000萬元,實際環保投資約57萬元,佔總投資比例的1.9%。
在監測期間項目能夠正常運行,監測階段工況穩定,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要求。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階段基本保持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為工作人員用水、來往旅客用水和商鋪商業活動用水。項目廢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後通過清江截汙幹管進入恩施首創汙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後排入清江。
2、廢氣
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進出車輛汽車尾氣。車輛怠速行駛時會產生一定汽車尾氣,由於項目車輛怠速行駛距離較短,地下停車場採取自然通風輔以機械通風的方式,加快汽車尾氣的稀釋擴散,由於區域內通風條件良好,對周邊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3、噪聲
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為進出車輛噪聲、人員噪聲等,項目通過限速、禁止鳴笛、設置保持安靜標誌等措施減小噪聲影響,車站運營高峰期一般位於8:00-17:00。因此對敏感點居民正常休息時段無影響。
4、固體廢物
項目區域設置多個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水
根據檢測結果,項目廢水排放能滿足《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排放標準要求。
2、噪聲
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為進出車輛產生的交通噪聲,驗收監測結果顯示,項目東側廠界噪聲監測結果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4類標準限值(晝間70dB(A)、夜間55 dB(A));項目其餘廠界噪聲監測結果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晝間60dB(A)、夜間50 dB(A)),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3、固廢
項目區域設置多個生活垃圾桶,日產日清,交環衛部門清運。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結合環評報告及環保部門的審批意見,我公司較好的落實了環境保護措施及對策,嚴格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同時根據檢測結果,項目正常生產期間,項目廠界晝夜噪聲能滿足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相應限值要求,對聲環境影響較小;項目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排入市政汙水管網,對周邊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固體廢物得到合理處置,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項目的建設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情形對項目逐一對照核查,掛榜巖車站及小商品批發市場搬遷項目環境保護手續齊全,基本落實了環評及批覆中規定的各項環保措施,我公司認為本項目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可以通過環保驗收。
七、後續要求
1、加強環境管理,確保各環保設施正常運行。
2、加強項目噪聲防治,避免對周邊居民點產生影響。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項目公示期為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1月15日,社會各界如對本項目有環保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可在公示期內通過電話、信函告知我單位。
建設單位:恩施州交運運輸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紅廟開發區下官田
聯繫人:鄒總 13971879865
郵政編碼:4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