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新規來了!促銷不得先提價再折價、京滬高鐵實施浮動票價

2020-12-07 荔枝網新聞

  中國網財經12月1日訊(記者 張紫禕)促銷不得先提價再折價;藥品信息要真實、完整可追溯;京滬高鐵將實施浮動票價;上海發布人才落戶新政……12月1日起,一大批新規將施行,事關購物、出行、落戶、納稅等多個方面。

  全國性新規

  商家先提價後打折行不通了

  《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自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經營者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的,應當顯著標明條件。經營者開展限時減價、折價等價格促銷活動的,應當顯著標明期限。

  經營者折價、減價,應當標明或者通過其他方便消費者認知的方式表明折價、減價的基準。未標明或者表明基準的,其折價、減價應當以同一經營者在同一經營場所內,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最低成交價格為基準。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的,折價、減價應當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為基準。

  放開3家以上航空運輸企業國內運價

  日前,民航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民航國內航線運輸價格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自今年12月1日起,放開3家以上(含3家)航空運輸企業參與經營的國內航線的旅客運輸價格(以下簡稱國內運價)。改革後,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國內航線將大幅增加,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將進一步得到強化。

  《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正式施行

  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簡稱《規定》),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規定》共有七章65條,對經營者集中申報、審查、限制性條件的監督和實施等內容作出規定。

  《規定》指出,經營者違反反壟斷法規定實施集中的,依照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予以處罰。申報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市場監管總局對經營者集中申報不予立案或者撤銷立案,並可以依照反壟斷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予以處罰。

  藥品信息要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

  國家藥監局發布 《藥品記錄與數據管理要求(試行)》(以下簡稱《要求》)。其中指出,從事藥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活動,應當根據活動的需求,採用一種或多種記錄類型,保證全過程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要求》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我國首部《出口管制法》正式施行

  12月1日起,我國首部《出口管制法》正式生效。其中明確國家實行統一的出口管制制度,通過制定管制清單、名錄或者目錄、實施出口許可等方式進行管理。

  《出口管制法》規定,國家對兩用物項、軍品、核以及其他與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相關的貨物、技術、服務等物項(以下統稱管制物項)的出口管制,適用本法。前款所稱管制物項,包括物項相關的技術資料等數據。

  京滬高鐵12月23日起實施浮動票價

  10月23日,京滬高鐵發布公告稱,自2020年12月23日起,京滬高鐵公司將對京滬高鐵運行時速300-350公裡的高鐵動車組列車公布票價進行優化調整,改變目前固定票價的做法,根據客流情況,區分季節、時段、席別、區段等,建立靈活定價機制,實行優質優價,有升有降。

  地方新規

  江西:支持有條件中小企業利用境內外上市等方式直接融資

  《江西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新修訂)》(簡稱《條例》)將於2020年12月1日起實施。其中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支持有條件的中小企業,利用境內外上市、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股權融資、發行債券等方式直接融資。

  財稅方面,《條例》指出,江西省人民政府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應當遵循政策性導向和市場化運作原則,主要用於引導和帶動各類社會資本支持初創期中小企業發展。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上海發布人才落戶新政

  12月1日起,《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簡稱《辦法》)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辦法》規定,符合五大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條件包括:高層次人才、重點機構緊缺急需人才、高技能人才、市場化創新創業人才、專門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此外,《辦法》還指出,引進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重慶、海南:實行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納稅申報

  重慶市、海南省分別發布《關於實行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納稅申報的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納稅人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菸葉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時,使用《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

  據悉,財產和行為稅是現有稅種中財產類和行為類稅種的統稱。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申報,通俗講就是「簡併申報表,一表報多稅」,納稅人在申報多個稅費種時,不再單獨使用分稅種申報表,而是在一張納稅申報表上同時申報多個稅種。對納稅人而言,可簡化報送資料、減少申報次數、縮短辦稅時間。

  貴州省:推進政府數據資源開發利用

  《貴州省政府數據共享開放條例》(簡稱《條例》)經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將於12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指出,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政府數據資源有效流動和開發利用機制,推進政府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利用政府數據資源創新產品、技術和服務,構建農業、工業、金融、交通、教育、城市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規範化數據開發利用的場景,培育數字經濟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發揮政府數據資源的經濟價值和社會效益。

  《條例》明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獲取到的有條件共享開放的政府數據,不得擅自轉讓、改變用途或者使用範圍,不得利用政府數據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海南出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規定

  《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規定》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指出,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置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名錄和提示標語。經營者不得向消費者提供禁止名錄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

  違反本規定,銷售禁止名錄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並處三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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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銷不得先提價再折價《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規定:新政公開經營者折價、減價,應當標明或者通過其他方便消費者認知的方式表明折價、減價的基準,抽獎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五萬元,針對「刷單」「刷好評」等行為,暫行規定明確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商業信息、虛構交易或者評價等方式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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