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就剩下最後一個月了!自12月1日起,一大批全國性新規將開始實施,事關出行、購物等,快來看看吧。
1促銷打折要明明白白
11月5日,市場監管總局公布《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其中規定經營者折價、減價,應當標明或者通過其他方便消費者認知的方式表明折價、減價的基準。通過積分、禮券、兌換券、代金券等折抵價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標明或者通過店堂告示等方式公開折價計算的具體辦法。
2違反出口管制法最高罰500萬元
出口管制法將於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出口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十萬元的,並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相關管制物項出口經營資格:
(一)未經許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項;
(二)超出出口許可證件規定的許可範圍出口管制物項;
(三)出口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項。
3高鐵票價實行優質優價 有升有降
京滬高鐵10月發布公告稱,自2020年12月23日起,京滬高鐵公司將對京滬高鐵運行時速300-350公裡的高鐵動車組列車公布票價進行優化調整,改變目前固定票價的做法,根據客流情況,區分季節、時段、席別、區段等,建立靈活定價機制,實行優質優價,有升有降。
4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實施
《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已於2020年10月20日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20年第9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規定》共六十五條,其中明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並對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進行調查處理。市場監管總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部門實施經營者集中審查。
5藥品信息要真實準確完整可追溯
國家藥監局發布《藥品記錄與數據管理要求(試行)》,對藥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活動的記錄與數據管理提出原則性要求,突出重點,結合產業實際,更好地保證藥品全生命周期全過程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要求》自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6科技獎勵由「推薦制」改為「提名制」
國務院公布修訂後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條例》修訂落實了科技獎勵由「推薦制」調整為「提名制」的改革要求,主要體現為改革報獎方式、強化提名責任。改革報獎方式,實行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相關部門等提名的制度,在堅持政府主導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專家、學者作用,突出獎勵的學術性。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