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個青海當地資訊博主通過微博爆料,稱青海省樂都一中一考生,因考場上喝飲料被學校開除學籍。據悉,在9月22日下午的2017屆高三第二次調研考試英語(精品課)科目考試中,第10考場學生秦正鵬喝飲料。「秦正鵬無視學校考試紀律,嚴重違紀,為教育本人,警示全校學生,規範參加考試,嚴肅考紀考風,決定給予秦正鵬開除校籍留校察看處分,並記入考生檔案。」(9月24日,騰訊網)
高中生因考試中喝飲料被開除學籍,天下之大,竟有此等匪夷所思之奇事?莫非考生喝的不是飲料,而是冒天下之大不韙,公然喝酒?
消息甫一傳出,瞬間引爆輿情,網友們紛紛抨擊學校「一有不合就開除」的處分過於霸道。確實,幾個小時的考試過程中,喝點飲料解解渴本是人之常情。不要說飲料,即便是喝上幾口酒,恐怕也不至於就要立馬開除。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公眾眼中的這樁極度離奇之事,其實有一定的合理性。因為,所謂的「開除校籍留校察看處分」並不能簡單等同於開除,網友們存在一定的理解偏差。
具體而言,這應當是樂都一中為「教育」學生而整出的文字遊戲。通常情況下,學生處分有「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5種類型,不倫不類的「開除校籍留校察看」相當於「死緩」,目的在於給予學生足夠的震懾,令其珍惜機會,不敢造次,同時起殺雞駭猴之功效。在現實中,有些奉行「從嚴治校」的學校也常常採取類似的管理策略。
但即便如此,「飲料門」事件也同樣不可諒解。
其一,此事嚴重違背了依法治國、依法治教的時代潮流。眾所周知,就算是極其嚴肅的高考,也沒有規定考生不準喝飲料,一般只是要求將瓶身上的標籤撕去而已。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如果觸犯了禁止「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的規定,也最多面臨取消當科成績的處罰。試問,樂都一中憑什麼規定考生不準喝飲料?如果是針對「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而做出的處罰,按理也只能是取消成績而已,怎能上升到留校察看的層面?如果是當事學生頑劣不堪、「積惡」累累,想藉機好好「敲打」一下,這種於法無據的做法又豈是教育之道?
其二,「飲料門」事件有教育作偽之虞。身處「網際網路+」時代,高中生們都應該清楚地知道學校在哪些情況下可以給予學生怎樣的處分。換言之,所謂的「開除校籍留校察看」,誰都知道這就是學校「土政策」下的產物而已,根本擺不上檯面,以嚇唬的成分居多。「千教萬教教人求真,千學萬學學做真人」,如此以身作則、示範「作偽」,豈是教育之本意乎?
其三,如此不知變通的「任性」處罰也是一種機械僵化思維的表現。具體而言,對攜帶飲料進入考場做出相關規定,其目的是為了防止作弊,而不是懲罰攜帶飲料行為本身。倘若真的是因為喝飲料就遭到處罰,那更是荒謬至極。誠如網友所言,「嚴肅考試制度是為了考試的公平性,但能否適當人性化一點呢?」一位高三的學生,因為一丁點事情就要被「開除校籍留校察看」,並「記入考生檔案」,將會遭受怎樣的打擊,留下怎樣的心靈創傷?
學生畢竟不是罪大惡極、窮兇極惡之徒,懲罰是為了更好地引導學生,並不是教育的目的,豈能置情理法規於不顧,不分情節輕重就棍棒齊下。聖潔校園,竟然盛行封建衙門的「殺威棒」,這還是教育嗎?
(責編:董曉偉、文松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