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陽打記者後,人民日報先是批判的,後來逆轉了。
4月22日,人民日報客戶端發布題為《記者採訪被打,真相不容「掩埋」》的評論文章,針對河南原陽「4名兒童被埋」事件中,記者採訪被打發聲。
文章末尾寫道,「4名兒童被壓埋死亡,令人痛惜;記者被毆打事件,令人憤怒」,並呼籲要依法處理,不讓真相被「掩埋」,以更好地維護記者權益。
4月25日晚上21:39,題為《原陽縣涉媒體從業人員報警稱「被毆打」 新鄉市調查督導組負責人接受人民日報專訪》的文章在人民網發布,不僅「逆轉」了記者被打的事實,同樣的記者,成了「一手夾香菸、一手持手機」的「進行言語挑釁」的混混記者,同時,受訪官員還總結出了「儘管媒體人員有挑釁行為,基層工作人員也不應與其拉扯,發生肢體衝突」的教訓。
說記者被打是「令人憤怒」的,來自人民日報;說記者「一手夾香菸、一手持手機」「進行言語挑釁」的,也來自人民日報。
請問:這是同一家媒體嗎?
上演大逆轉也可以,但是人民日報採訪當時在現場的幾家媒體記者了嗎?
沒有。
結果大逆轉失敗,把腿肚子扭了。
26日一整天,現場被打記者發聲,提供證據反駁人民日報。
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一時輿論譁然。焦點不是「打記者事件大逆轉」,也不是「大逆轉失敗」,甚至不是「記者回應人民日報報導:強烈譴責,深以為恥」。
而是——
人民日報為什麼發文給原陽「洗地」?
其實是冤枉人民日報了。
4月22日的文章,是人民日報客戶端發的,在北京。(如下)
4月25日晚上那篇,是人民網河南頻道發的,不知道這個頻道是在原陽縣裡還是在新鄉市裡。(如下)
一個是中央的,一個是地方的。
至於為什麼地方人民日報願意頂著風頭給原陽「洗地」,不惜與中央人民日報的評論相齟齬,那不是這個時評小文章能探討的。
那需要精通財經和地方政治生態的行家裡手來寫一本書。
我作為人民群眾的一員,對人民日報有個建議(群眾來信),建議要求各地方記者站,寫清楚,是「河南人民日報記者」,還是「新鄉人民日報記者」,不然洗地文太多,容易引起全國人民對北京人民日報的誤解啊。(下圖來自(位於北京的)人民日報22日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