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31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對保山市進行了巡視。2018年4月19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向保山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的領導方面
(一)關於「政治意識不強」的問題
1.關於「管黨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的整改情況。堅持把黨的建設置於保山跨越發展的大局中去謀劃、部署和落實,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行書記「黨建主題月」「黨建研判月」制度,市委常委會研究基層黨建工作4次、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3次,制定了《中共保山市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保山市2018年度市委常委班子成員抓基層黨建工作「1+5」責任清單》《關於健全完善「四位一體」基層黨建工作責任綜合體系的意見》。建立市委常委會會議議題年計劃、季統籌、月安排機制,將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脫貧攻堅等事項列入市委常委會會議年度專題議題計劃。
2.關於「幹部管理教育不嚴,規矩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弱化」的整改情況。將《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納入幹部業務培訓主要內容,對101名市管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材料進行隨機抽查。嚴肅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制定下發《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閱籤人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綜合運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信訪舉報、年度考核、談心談話、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等結果,對幹部身上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咬耳扯袖。
3.關於「學習教育存在偏差」的整改情況。對《關於推進全市「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實施方案》等文件存在的問題,明確了4位市委常委的責任,4位常委同志在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時作表態,並在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了檢查。特別是市委主要領導在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巡視整改工作推進會和市委常委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等多次會議上,做了深刻的檢查。對違規在保山日報、保山電視臺刊播市委主要領導文章的相關責任人已進行了責任追究。科學制定了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年度學習選題計劃,重點突出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已舉行集中學習5次。嚴格執行《關於進一步做好市委文件審核工作的通知》和《市委文件合法合規性審查辦法》等制度規定,從政治上對市委文件進行審核把關。
(二)關於意識形態工作弱化的問題
1.關於「個別黨員領導幹部思想滑坡,理想信念動搖,不信馬列信鬼神」的整改情況。市人大常委會已於2017年12月將「石獅」「石頭」徹底清除,已對直接責任人進行黨紀立案審查,市委主要領導約談了相關責任人,並責成其向市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持續督促市人大常委會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每季度召開一次分析研判會議,及時妥善處理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築牢黨員幹部理想信念之魂。市委常委會年內計劃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不少於2次,出臺了《保山市貫徹落實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考核實施細則》,市委主要領導與85家單位籤定了《保山市2018年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書》,在全市黨員幹部中開展堅定理想信念專項教育,推動各級領導幹部堅定馬克思主義信仰,堅定共產主義和社會主義信念。
2.關於「保山中醫專舉辦敬山祭車活動」的整改情況。保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黨委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教育,築牢全體教職員工理想信念;對組織開展「敬山祭車」活動的企業負責人給予了黨內警告處分,並免去其職務;同時,由分管領導同駕校全體教職工、全體教練進行了集體談話;責成中醫專黨委就意識形態工作向市委作出深刻檢討。
3.關於「執行黨的宗教政策存在偏差」的整改情況。市紀委已對負有審核把關責任的相關責任人進行黨紀立案審查。召開市、縣兩級統戰民宗工作專題會議,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對市、縣兩級宗教團體班子成員身份進行再清理。
4.關於「市民宗局對意識形態陣地監管缺失」的整改情況。市紀委已對負有監管責任的相關責任人進行黨紀立案審查。制定了學習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及《宗教事務條例》工作方案,加強黨的宗教政策的學習宣傳,引導和支持宗教團體對教規教義作出有利於社會和諧、時代進步和健康文明的闡釋。嚴格執行宗教活動場所合法審批制度,完成了全市依法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賦碼工作。
(三)關於脫貧攻堅工作不實的問題
1.關於「好大喜功,作為不當,施策簡單粗放」的整改情況。大本事公司未如期償還借款和拖欠農戶貨款的問題,採取以大本事公司資產和原繳納的土地款抵債等方式,全部收回借款和欠款。在刑事案件中查封、抵押的資產,待刑事案件結案後再進行處置追繳。市委責成施甸縣委、政府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切實防範市場風險和金融風險,嚴格管理好、使用好各類資金,定期不定期開展自檢自查、部門聯合檢查,確保資金效益最大化,精準惠及建檔立卡貧困戶。市委責成市紀委監委嚴肅追究施甸縣委、政府有關領導的責任。
2.關於「駐村工作隊工作作風漂浮」的整改情況。施甸縣對甸陽鎮大寨村駐村扶貧工作5名隊員及派出單位在全縣進行通報批評,並約談派出單位主要領導及縣聯席辦主任;堅持按期召開扶貧工作隊長例會,加大對脫貧攻堅方針政策的培訓力度,幫助駐村扶貧工作隊員掌握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督促施甸縣出臺《定期匯報制度》《隨機抽查制度》《責任落實制度》《信息報送制度》4個制度,堅持每月對全縣90支駐村扶貧工作隊進行一次全覆蓋督查。市紀委監委和市委組織部採取明察暗訪、情況通報等方式,加強全市駐村扶貧工作隊員紀律作風監督檢查。
二、黨的建設方面
關於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存在「好人主義」思想的整改情況。市紀委、市委組織部主要領導在5月4日舉行的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發言時,均就此問題進行了深刻剖析。2018年6月,市委常委會決定將瞞報個人有關事項的一名正處級領導幹部調整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出臺了《保山市紀委監委黨風廉潔意見回復工作辦法(試行)》,制定並規範處級以下領導幹部「帶病提拔」倒查工作流程,嚴把人選政治關、廉潔關,對政治上和廉潔方面有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
三、全面從嚴治黨方面
(一)關於土地出讓、項目建設和工程招投標不規範,存在廉潔風險的問題
1.關於「違規決定容積率調整不再補交土地出讓金」的整改情況。針對「力宏·現代都會」項目容積率調整程序不規範、不嚴謹的問題,深入查找問題,深刻剖析原因,認真汲取教訓。同時,對市規委辦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及部門相關議事決策制度,及時制定《關於加強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的規定》,不斷規範政府及部門行政行為。
2.關於「保山中醫專新校區建設先施工後招標及在招標代理中主要領導先定調後討論決定」的整改情況。市紀委已對中醫專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責成中醫專黨委向市委作出深刻檢討。保山中醫專完善黨委會議事規則、行政工作相關制度,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三重一大」事項集體討論研究決定,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二)關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堅決的問題
1.關於「領導幹部自我要求不嚴」的整改情況。8名市級領導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已於2017年3月全部整改到位;5名市級領導違規乘坐頭等艙10次問題,已清退了超標準的費用,當事人充分認識了問題的嚴重性,並在民主生活會上作出了深刻檢討。建立了辦公用房規範管理使用的長效機制,市紀委監委聯合市發改、住建等部門定期對全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使用情況進行抽查。
2.關於「查處不力,違規發放電話費、研討費、獎金、購置公車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長期大量存在」的整改情況。全市封停違規購置的一般公務用車139輛,退還長期借用、佔用下屬單位的車輛34輛,正在對市、縣兩級公車辦負責人和各涉及單位具體責任人的違規違紀問題進行初核,初核後問題嚴重的進行立案審查。市住建局2014年至2017年自定並發放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獎的問題,市紀委已對負有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相關責任人進行黨紀立案審查。對違規發放電話費、研討費、獎金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118件問題線索全部交辦,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3.關於「執紀不嚴,通報弱化」的整改情況。市工商聯違規劃撥資金8萬元到某公司的問題,市紀委已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黨紀立案審查。市紀委監委進一步加大對案件查處情況的通報力度,共通報6期典型違規違紀問題,其中6起扶貧領域腐敗典型案例和18名縣處級領導幹部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查處,形成了持續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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