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滇池管理局漁業行政執法處執法人員開展滇池執法巡查。 記者杜文蕾攝
滇池的保護治理,離不開日漸完善的法律法規,也離不開日夜嚴查各類危害、汙染滇池及河道違法行為的執法隊伍。在「依法治滇」的思路下,近年來省、市人大常委會及行政主管部門相繼修訂、制定了一系列滇池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為理順體制、明確職責、建立滇池治理長效機制提供了強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支支執法隊伍也在守護滇池「母親湖」的工作崗位上,夜以繼日、兢兢業業,為滇池生態環境保護豎起了一道又一道堅實的屏障。
不斷完善法律法規
依法保護滇池進入新階段
2013年1月1日,《雲南省滇池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頒布實施,2018年11月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進行了局部修訂。《條例》的頒布實施及修訂,使省市合力、依法保護滇池進入了新的階段。
為確保《條例》的貫徹實施,市滇池管理局組織完成《昆明市河道管理條例》《昆明市城鎮排水與汙水處理條例》修訂,制定出臺《昆明市環滇池生態區保護規定》《昆明市滇池船舶準入管理辦法》《滇池分級保護範圍劃定方案》等,劃定公布滇池一、二、三級保護區具體範圍,充實、完善滇池流域入湖河道管理、排水管理與汙水處理、入湖船舶監管、湖濱生態建設管護及其他相關工作的制度和規範;牽頭制定了《全面深化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完善「四級河長五級治理體系」;牽頭制定《滇池流域河道生態補償辦法(試行)》及配套文件,全面推行河道生態補償機制,有效促進了地方主體責任履行、控源截汙體系完善和監測系統建立、河道水質提升;編制完成《滇池湖濱溼地建設規範》《滇池溼地植物物種推薦名錄》《城鎮汙水處理廠主要水汙染物排放限值》《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理處置規範》等多個湖濱溼地建設管護、汙水汙泥處置地方性標準,通過制定規範、應用規範、落實規範,細化工作要求,統一管理標準,增強了滇池保護治理工作的科學性、規範性。同時,嚴格按照《條例》規定規範建設項目審查,堅守保護紅線。
市、區滇管、水務等部門積極通過官方網站、微博、微信等網絡媒體平臺,用動漫視頻、手繪漫畫、文藝節目等形式解讀《條例》和相關法規、制度。在開展執法檢查、專項執法、宣傳教育等活動時,也把《條例》及相關制度作為學習和宣傳的重點,詳細講解,積極宣傳,增強了群眾主動保護滇池的積極性,使依法保護滇池的責任意識更加深入人心。
多年來,全力推進滇池湖濱「四退三還」生態建設,有效地消除了滇池核心區域人類生活活動及農業生產營養物質產生;湖濱帶溼地與湖濱林帶的建設與恢復,構建了天然湖濱生態系統,成為控制滇池入湖汙染負荷的有力屏障。河道汙水、上遊農業面源汙水所攜帶的汙染物被湖濱生態帶大量消納,湖泊水體的自淨能力有效恢復;依賴溼地生存、繁衍的野生動植物不斷恢復、數量不斷增加,為動植物提供了良好的休養生息和繁殖場所;良好的空氣、秀麗優美的自然景色,吸引了大批市民和遊客,形成了人與自然和諧的湖濱親水空間……
嚴格執法、善於執法
勇於維護滇池保護法律法規權威
法律法規是基礎,執行是關鍵。
多年來,各級滇管及相關部門的一支支嚴格執法、敢於執法、善於執法的執法隊伍在打擊違法排汙、漁業資源保護等守護滇池「母親湖」的工作崗位上,維護著滇池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權威,成為滇池保護治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今年6月28日起,滇池流域重點水域開始實施「十年禁漁」。駕駛著快艇馳騁滇池水面開展執法巡查,是市滇池管理局漁業行政執法處(以下簡稱漁政處)執法人員多年來每天的日常工作。巡查平均1周就有10多次,每次至少兩三個小時,風雨無阻查處偷捕、盜捕,由於偷捕常發生在黑夜,因此夜裡巡查的次數比白天還多。尤其是「十年禁漁」後,漁政處加大對違法偷捕盜捕滇池漁業資源行為的打擊力度,有力遏制了偷捕、盜捕滇池漁業資源的勢頭。
市滇池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每年都要開展6000餘人次日常執法巡查,受理百餘件群眾舉報,查處數百件各類違法案件,用實際行動表明了昆明對待違法排汙、在滇池及河道保護範圍內亂佔亂建等違法行為「零容忍、嚴處罰」的態度。2018年1月,主城六區水務局(滇池管理局)都加掛了區滇池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牌子,負責本轄區滇管綜合執法工作,加強了基層滇管綜合執法力量。
「十三五」期間,昆明市建立了滇池流域入湖河道執法隊伍協同配合聯動監管機制,由環保、滇管、水務、城管、水上公安等部門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巡查,形成執法合力,嚴格查處各類汙染和危害滇池的違法行為。並成立了市公安局環保分局、市檢察院環境資源檢察處、市中級人民法院環保法庭,在全國率先建立行政與司法環保聯動執法機制;推出了環保公益訴訟、環保公眾參與、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環境技術諮詢制度、環境損害鑑定評估等系列舉措。市檢察院與市滇池管理局等部門聯合制定印發《關於保護滇池流域生態環境加強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配合的辦法》,並由市檢察院在市滇管局掛牌設立「檢察聯絡室」,積極加強行政執法機關與司法機關的協作對接,努力提升滇池保護治理法治化水平。(孫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