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天氣比較寒冷,各個家庭都會採取供暖方式來進行取暖,這樣的話我們就能溫暖的度過整個冬天,不管要選擇什麼樣的方式,都必須要購買好所需要的東西,這樣的話才能進行取暖,那麼,首先我們大家要看一下烏魯木齊供暖溫度的標準是多少,其次,再看一下供暖溫度不達標怎麼辦。
烏魯木齊供暖溫度標準
按照《烏市城市熱力管理條例》規定,採暖期內,居民室內溫度應當不低於20℃,供熱企業不得連續24小時低於供熱標準。如果因供熱單位的原因用戶家中連續24小時達不到規定溫度的,供熱單位應按供熱面積及天數退還用戶暖氣費;
供熱企業同意退還暖氣費的,應當在供熱期結束後30日內退費。
供暖溫度不達標怎麼辦
1.根據本市供熱用熱條例,對不按期供熱或供熱溫度不達標的情況,市民可投訴並要求測溫。經測量,用熱戶室內溫度低於規定最低溫度或合同約定溫度,超過24小時仍未解決的,供熱單位應退還用熱戶相應部位、相應天數、相應比例的採暖費,不足24小時部分不計算天數。
2.按合同約定予以退費。每個地方的政策不同,以當地的供熱辦法為準。以《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中第三十九條為例:熱用戶認為室溫不達標的,可以向供熱單位反映。供熱單位應當在接到反映後12小時內提供測溫服務,測溫結果由雙方籤字確認。熱用戶與供熱單位對室溫達標有爭議的,可以委託具備室溫檢測資質的機構進行檢測。因供熱單位原因造成室溫不達標的,按合同約定予以退費。室溫檢測辦法由供熱主管部門會同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制定。供熱單位應當建立熱用戶室溫檢測制度。
3.烏魯木齊市民曾先生也因暖氣不熱,拒交一年暖氣費成為被告,因為提供了有效證據,最終法庭核減採暖費300餘元。曾先生家住友好路附近,2013年入冬後,他發現家中暖氣不太熱,於是一直未交採暖費。2014年3月,曾先生多次在電視播放新聞時,將溫度計放在電視旁,然後拍下電視畫面上的時間和溫度計的截圖。熱力公司將曾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曾先生支付上年度2000餘元採暖費及滯納金。
其實在取暖過程中,國家針對取暖這方面有一個規定,必須要達到這個溫度,如果達不到的話我們就會採取不同的方式,那麼,上文已經把烏魯木齊供暖溫度的標準給大家寫的出來,我們在進行取暖的時候要按照這個標準來進行取暖,而且,上文也告訴了大家供暖溫度不達標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