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榆林產婦跪求剖腹產被拒跳樓身亡
待產孕婦所住病房
8月的最後一個晚上,第一次生孩子的陝西綏德縣女子馬某,被臨產痛苦折磨約10個小時後,從分娩中心的待產室走至備用手術室,從5樓跳下,結束了自己即將27周歲的生命。她一同帶走的,還有腹中胎兒。>>詳細
產婦夫婦曾在《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上簽字按指紋確認順產意願——事件發生後,醫院發表聲明稱,院方之前向產婦、家屬建議實施剖宮產,然而家屬堅持順產,並在《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上簽字,表示希望順產。醫院提供的書面材料證實,產婦夫婦曾在產前籤署《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手書「情況已知,要求經陰道分娩,諒解意外/情況已知,要求靜滴縮宮素催產,諒解意外」並按指紋確認。
產婦確實因疼痛難忍請求剖腹產,並兩次下跪溝通,但均遭拒絕——9月6日,榆林市第一醫院再出示事發經過的監控畫面截圖,稱產婦曾下跪,多次與家屬溝通(剖宮產)被拒絕。「產婦由於疼痛兩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裡說疼得不行,想剖腹產,但家屬一直不願意,堅持順產。」院方表示,將病人勸回待產室後,醫護人員對病人進行安撫,隨後再次建議家屬剖腹產,但家屬仍堅持順產。
20時左右,待產婦從5樓分娩中心墜下,搶救無效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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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方與家屬各執一詞 究竟誰阻止產婦剖腹產?
8月31日晚上7點20分左右,馬茸茸第二次跪地
究竟是誰拒絕給產婦剖宮產?
院方——9月3日,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發表聲明稱,「產婦馬某在生產期間,因疼痛煩躁不安,多次強行離開待產室,向家屬要求剖宮產;主管醫生、助產士、科主任也向家屬提出剖宮產建議,均被家屬拒絕。」 且對於「究竟是誰拒絕剖宮產」一事,醫院出示了三份材料。
家屬——而家屬一方並不認可這種說法。產婦的丈夫延先生說,「30日住院後做的B超醫生看了說一切都好。問我們選擇剖腹產還是順產,我問順產生不下來的情況下可不可以選擇剖腹產,他說可以。所以,我們首先選擇了順產。從8月31日8點多進去,她就一直在產房裡。當時她出來後說疼,想要剖腹產。我就找醫生。後來她說她疼得不行,我再去找醫生,醫生的答案是馬上就生了,剖不成。」>>詳細
對於榆林一院的二次聲明,墜亡產婦丈夫的堂哥延力(化名)稱,監控中產婦不是下跪,是疼痛時的下蹲動作,並不是向家屬下跪要求剖腹產。延力說,產婦兩次出產房時,說的是「我疼的撐不住了,跟醫生說一下」。她不小心蹲在地上時,其丈夫延斌(化名)立馬去扶她,但當時旁邊的待產家屬好心提醒說,讓產婦先在地上先緩一緩再起身。>>詳細
順產改剖腹產 醫院為何必須等產婦家屬同意?
醫院就「為何剖宮產手術必須家屬籤字」一事,出示了一份授權委託書,稱:「產婦籤署了《授權書》,授權其丈夫全權負責籤署一切相關文書,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權且未出現危及生命的緊急情況(產程記錄產婦血壓、胎心正常)時,未獲得被授權人同意,醫院無權改變生產方式。」>>詳細
產婦在分娩中心墜亡 醫院沒有監管責任嗎?
事發後,不少網友詢問:產婦墜亡,醫院是否存在監管不力的問題?9月6日,醫院在最新回應中稱,產婦系成年人且無精神病史,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即使在待產室內醫院也無權限制其人身自由;事發時待產室內共有5名產婦。「該產婦曾多次走出分娩中心與家屬溝通,因此其最後一次走出待產室時,助產士未料到該產婦進入待產室對面的備用手術室跳樓身亡。」>>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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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產還是剖腹產 生孩子這事兒應該聽誰的?
孕婦跳樓身亡的真相到底是什麼?目前醫院與孕婦家屬雙方仍是「各執一詞」。筆者認為,無論最終事實真相是什麼,相關醫院事實上難辭其咎,根本不可能「與醫院診療行為無關」。
因為即便醫院聲明屬實,孕婦之所以沒有及時實施剖宮產手術,是家屬「拒絕剖宮產」所致,相關醫院同樣存在明顯過失。因為在孕婦多次主動「要求剖宮產」的情況下,醫院仍以「家屬拒絕」為由,沒有及時實施剖宮產手術,不符合相關醫療規範。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33條,「 醫療機構施行手術……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籤字;《侵權責任法》56條也指出,「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在搶救病人、實施剖宮產等手術過程中,「病人同意」才是一個最主要和核心的醫療程序,而「家屬是否同意」只是一個相對次要的程序,也即在「是否動手術」問題上,患者的決定權高於家屬。即使不考慮醫療規範,僅從「救死扶傷」等最基本的醫療倫理角度來看,以「家屬拒絕」作為醫院沒有及時實施剖宮產的理由,坐視患者痛苦而不顧,最終導致患者跳樓自殺、釀成「一屍兩命」悲劇,無論從醫療規範,還是醫學倫理來看,醫院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絕不是一句「與醫院診療行為無關」就能撇清的。>>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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