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回歸大事記(三)
(1995年- )1995.3.7-11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二十二次全體會議在澳門舉行。雙方就澳門加入家庭組織國際聯盟問題達成共識並籤署了會談紀要。雙方還籤署了審議澳門航空公司專營合約的會談紀要,確認了關於澳門機場空域管理範圍授權問題的會談紀要和澳門—瑞士航協文本的會談紀要。
1995.6.27-30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在北京舉行二十三次會議。雙方就澳門加入國際大會和會議協會以及澳門在1999年後繼續參加三個旅遊方面組織問題達成共識並籤署了會談紀要。雙方還就澳門與葡萄牙、泰國航空協定問題達成共識並籤署了有關會談紀要。
1995.9.6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在澳門通過了澳門與馬來西亞之間的航空協定。這是中葡聯合聯絡小組自1994年1月通過第一份航空協定--澳門與奧地利航空協定以來,澳門與外國之間通過的第12份航空協定。
1995.10.16 中國銀行正式參與發行澳門鈔票,面值分別為1000元、500元、100元、50元和10元。根據中葡雙方達成的協議和澳門的有關法令規定,中國銀行參與發鈔的數量佔澳門元現鈔流通量的50%。
1995.11.30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雙方籤署澳臺航班安排會談紀要。
1995.12.5-6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第二十四次會議在澳門舉行。
雙方就澳門加入世界儲蓄銀行協會、國際紡織及成衣局和東方區域公共行政組織問題及澳門與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航協問題達成了共識並籤署了會談紀要。雙方還籤署了有關國際民航公約適用於澳門問題的會談紀要。
1996.3.26-29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第二十五次全體會議在裡斯本舉行。雙方就澳門繼續加入葡、非、美、亞重要城市聯盟和亞洲—太平洋郵政聯盟問題達成共識並籤署了會談紀要。雙方就有關兒童權利、難民地位、消除種族及對婦女的歧視、禁止酷刑、反毒以及版權和工業產權等一些重要的國際公約1999年前、後延伸適用於澳門的問題達成原則共識。
雙方還籤署了澳門—美國、澳門—俄羅斯聯邦航空協定會談紀要。
1996.6.26-28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第二十六次會議在澳門舉行。雙方就澳門加入官方葡語國家和地區郵電操作者協會和繼續加入國際勞工監察協會問題達到共識,並籤署了會談紀要。
雙方還就澳門與韓國、澳門與丹麥、挪威和瑞典的航空協定達到共識,並籤署了有關會談紀要。
1996.10.2 澳門首批3名本地司法官就職,這標誌澳門司法本地化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1996.10.29-11.1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第二十七次會議在北京舉行。雙方就澳門繼續參加萬國郵政聯盟、國際電信聯盟、國際社會保障協會的國際預防建築及公共工程職業危險委員會會談紀要和關於澳門政府分別與巴基斯坦、汶萊達魯薩蘭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政府航班協定等問題進行了討論並籤署了有關這6個文件的會議紀要。
1997.1.21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三大問題」工作小組在澳門召開會議,討論澳門過渡期的公務員本地化、法律本地化和中文的官方地位三大問題的進展情況。
1997.3.18-20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第二十八次全體會議在澳門舉行。雙方就中國外交部駐澳門機構和葡萄牙駐澳門領事機構設施問題,澳門繼續加入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國際圖書館協會聯合會、國際檔案委員會、國際檔案委員會東亞地區分會問題達成共識並籤署了會談紀要。雙方還籤署了澳門—印度航空協議的會談紀要。
1997.4.30 中葡關於澳門與內地大型基建協商小組在北京成立。該小組是中葡兩國政府設立的機構,專責協調澳門與內地大型基建設施的銜接和配合工作。
1997.5.19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屬下的三大問題工作小組舉行會議,討論有關澳門過渡期公務員本地化、法律本地化和中文的官方地位的落實進展情況。
1997.6.19-21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第二十九次會議在裡斯本舉行。會議就東方基金會會議、澳門地區幸運博彩專營合約的修訂和澳門發展與合作基金會章程等問題達成共識,並籤署了會談紀要。雙方還籤署了關於澳門—菲律賓航空協議的會談紀要。
1997.7.31 新華社報導,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中方新任組長韓肇康到任,成為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的第三任中方首席代表。
1997.11.4-6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第三十次全體會議在澳門舉行。雙方就澳門繼續參加國際官方統計組織、國際抽樣調查的統計技術員協會、國際統計資訊化組織和發展中國家的歐洲統計中心問題達成共識並籤署了會談紀要。雙方還籤署了澳門—尼泊爾、澳門—緬甸航空協議的會談紀要。
1998.1.16 中葡關於澳門與內地大型基建協調小組第三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1998.1.23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舉行組長會談。
1998.2.12 澳門警務人員協會與澳門基本法協進會共同舉辦「澳門基本法講座」,這是澳門第一次向警務人員推廣基本法。
1998.2.25 中國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代表團訪問澳門。
1998.3.1 內地居民赴澳門定居的配額增至每月280人。
1998.3.4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舉行組長會晤。
1998.3.10—13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第三十一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雙方就澳門繼續參加國際統計學會、亞洲學界體育聯合會、亞洲學界足球聯合會和亞太區勞動衛生與安全組織問題,澳門與南非共和國航空協定問題達成共識並籤署了會談紀要。雙方還就有關勞工和海事的7個國際公約繼續適用澳門、澳門政府籤發的葡萄牙外國人護照在1999年12月19日後兩年內繼續使用達成共識。
1998.3.25 澳門特別行政區土地基金投資委員會舉行第六次會議。
1998.3.26 澳門特別行政區土地基金諮詢委員會舉行第五次會議。
1998.3.29 澳門基本法協進會舉行「齊心協力創明天」大型遊園會,紀念澳門基本法頒布五周年。
1998.3.31 澳門基本法協進會主辦的「紀念澳門基本法頒布五周年座談會」在澳門舉行。
1998.4.28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就有關國際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問題進行專家磋商。
1998.5.5—6 全國人大澳門特區籌備委員會在北京宣告成立並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這標誌著澳門回歸祖國的工作進入實質性的階段。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出席大會並向籌委頒發任命書。
1998.5.14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在澳門舉行組長工作會晤,集中討論有關澳門平穩過渡和政權順利交接的法律問題。
1998.5.18 中葡聯絡小組組長進行會談。
1998.5.27 澳門特區籌委會法律小組會議舉行第一次會議。
——澳門特區籌委會經濟小組會議舉行第一次會議。
1998.5.27—28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就澳門加入國際組織等問題在澳門舉行會晤。
1998.5.29 澳門特區籌委會政務小組舉行第一次會議。
——澳門特區籌委會社會文化小組舉行第一次會議。
1998.6.1—2 中葡關於澳門與內地大型基建協調小組第四次會議在澳門舉行。
1998.6.11 澳門特區籌委會秘書處澳門辦事處正式啟用。
1998.6.18 澳門政府宣布與北京籤訂共同打擊組織犯罪協議。
1998.6.20 澳門公務員基本法學習班高級班在澳門管理專業協會開課,澳門政府的司、廳級和普通公務員20多人參加了學習。
1998.6.29—30 澳門特區籌委會政務小組第二次會議在珠海舉行。
1998.6.30—7.2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在澳門舉行第32次全體會議,雙方就澳門葡文學校問題、「移交被判刑者協定範本」、「涉外商事仲裁法案」達成共識並籤署了會談紀要。會後雙方發表了新聞公報。
1998.7.1 澳門特區籌委會法律小組第二次會議在珠海舉行。
1998.7.2 澳門特區籌委會經濟小組第二次會議在珠海舉行。
1998.7.3 澳門特區籌委會社會文化小組舉行第二次會議。
1998.7.10-12 全國人大澳門特區籌委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聽取了籌委會政務小組、法律小組、經濟小組和社會文化小組關於各自任務和規劃的工作報告;通過了籌委會《關於加快澳門公務員本地化的意見》、《關於2000年度澳門財政預算草案編制問題的意見》、《關於澳門社會治安問題的意見》、《關於澳門郵票過渡性安排的意見》、《關於1999年12月20日至31日澳門公眾假日安排的決定》,會議還通過了籌委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新聞公報。
1998.7.13—21 澳門總督韋奇立訪問中國。
1998.8.3—4 澳門特區籌委會社會文化小組在珠海舉行第三次會議。
1998.8.3—6 澳門特區籌委會經濟小組和法律小組在珠海分別舉行第三次會議。
1998.8.3—8 澳門特區籌委會政務小組在珠海舉行第三次會議。
1998.8.13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舉行首席代表會議,討論關於澳督及政務司返回原職津貼及終身月津貼問題等。
1998.8.19中葡聯合聯絡小組雙方組長舉行會晤,雙方同意就澳門過渡期的許多重要問題加快磋商,同時中方向葡方通報了特區籌委會確定的1999年12月20日後澳門的公眾假期的安排等問題。
1998.9.3—6 澳門特區籌委會政務小組在澳門舉行為期4天共13場的社會諮詢,徵求澳門各界人士對澳門未來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產生辦法的意見和建議。
1998.9.7 澳門特區籌委會政務小組第四次會議在澳門舉行。
1998.9.8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召開關於澳門「三大問題」工作會議。
1998.9.16—17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屬下的國際組織問題工作小組在澳門舉行會議,就澳門加入國際公約問題進行了磋商。
1998.9.17—20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法律小組第四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1998.9.18—19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通過三個文件,決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廉政公署、審計署和海關,並對解決澳門公務員退休金問題提出意見,對澳門2000年公眾假日作出安排。會議宣布,1999年澳門回歸後,中央政府將派軍隊駐守澳門。
1998.9.29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雙方組長舉行會晤。
1998.10.7—8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社會文化小組會議第五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1998.10.9—10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法律小組會議第五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1998.10.12—13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政務小組會議第五次會議在珠海舉行。
1998.10.13-14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第三十三次全體會議在裡斯本舉行。雙方就澳門—歐共體貿易與合作協議1999年12月19日後繼續有效問題、澳門—寮國航空協議問題達成共識並籤署了會談紀要。
1998.10.30—31 澳門特區籌委會政務小組第六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1998.11.3—4 澳門特區籌委會法律小組第六次會議在珠海舉行。
1998.11.4 澳門特區籌委會社會文化小組第六次會議在珠海市舉行。
1998.11.5 澳門特區籌委會經濟小組第五次會議在珠海舉行。
1998.11.6—7 澳門特區籌委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在珠海舉行,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具體產生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守則》、《關於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中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一些具體問題作出解釋的建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成立澳門各界慶祝澳門回歸祖國活動委員會的決定》。
1998.11.12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雙方組長在澳門會晤,雙方同意設立政權交接儀式工作小組。
1998.11.17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在澳門舉行組長會晤,討論澳門公務員退休金和財產移交問題及葡方提出的所謂葡文官方地位問題。
——澳門政府決定成立政權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
1998.11.26 澳門特區籌委會經濟小組第六次會議在珠海召開。
1998.11.27 澳門特區籌委會政務小組第七次會議在珠海召開。
1998.12.4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雙方組長舉行會晤。
1998.12.14 澳門特區籌委會法律小組、社會文化小組在北京舉行聯席會議,研究關於實施澳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意見。
1998.12.14—15 澳門特區籌委會社會文化小組第七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1998.12.14—16 澳門特區籌委會法律小組第七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1998.12.16—17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屬下澳門加入國際組織和國際公約問題工作小組舉行會議。雙方組長稱會議結果令人滿意。
1998.12.29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中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
1999.1.19-21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第三十四次全體會議在澳門舉行。雙方就衛星電視服務、收費電視地面服務(有線電視)、電臺及電視臺廣播服務—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電視廣播系統和衛星管理系統及服務、澳門汙水處理廠(液體及固體階段)、(乙+水)仔汙水處理廠、路環汙水處理廠及澳門地區城市固體廢料的搬運和清理等專營合約達成共識並籤署了會談紀要。雙方還就澳門在1999年12月20日後繼續參加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和世界氣象組織問題、澳門—柬埔寨航空協議達成共識並籤署了會談紀要。
1999.1.13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社會文化小組第八次會議結束。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社會文化小組第八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1999.1.13-14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法律小組第八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1999.1.14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第5次全體會議主任委員會議在北京舉行。
1999.1.15 取代「返鄉證」的《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正式啟用。
1999.1.15-16 澳門特區籌委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錢其琛副總理代表國務院宣布了中央人民政府確定的處理「九九」後澳門涉臺問題的七條基本原則和政策。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的產生辦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使用暫行辦法》三個文件和會議新聞公報。
1999.1.19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在澳門舉行第三十四次全體會議。
——澳門特區區旗區徽國家標準審查會議在北京舉行。
1999.1.21 澳門特別行區籌委會秘書處宣布參選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的報名時間和報名辦法。
1999.1.26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的參選報名工作正式開始。
1999.2.3-4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政務小組召開第九次會議。
1999.2.5-6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法律小組召開第九次會議。
1999.2.6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經濟小組召開第七次會議。
1999.2.10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雙方組長說,中葡雙方就澳門政權交接儀式地點達成共識。
1999.2.14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報名工作結束,有2291人報名參選。
1999.2.22 新華社報導,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公布了「慶祝澳門回歸祖國標誌圖案」。
1999.2.27-28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政務小組第十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1999.2.28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主任委員會議在北京舉行。
1999.3.1-2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聽取了政務小組、法律小組、經濟小組的工作報告和秘書長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報名情況的報告。會議審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有關機構和主要官員職位設置的意見》。出席本次全體會議的93位委員還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提出了推選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建議人選。
1999.3.3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委會法律小組第十次會議在北京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