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9月13日訊 常熟市日前發布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通告指出,從今年10月1日開始,常熟市區三環路以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根據通告規定,在常熟市行政區域內不得新增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零售網點,現有的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零售網點應當逐步減少。除常熟市區三環路以內全面禁燃之外,三環路以外的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駐地;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文物保護單位、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院、幼託機構、學校等;加油(氣)站等生產、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輸氣(油)管線、輸(變)電及架空電力、通信線路等安全保護設施及軍事設施的保護區內;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也被列為禁燃區域。此外,在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以及中考、高考期間,常熟全市行政區域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