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醉駕不起訴標準,法院醉駕免刑六種情形

2020-12-06 法制現場

醉駕是觸犯刑法的犯罪行為,根據血液中酒精含量的不同,可以分為酒駕和酒駕從重處理兩種情況。

2020醉駕不起訴標準

據《關於危險駕駛(醉駕)犯罪案件不起訴參考標準》(試行)顯示,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150mg/100ml以下的,並且沒有該規定第五條情形的,可以適用相對不起訴。

法院醉駕免刑六種情形

對於醉駕而言,本身就屬於觸犯刑法的犯罪行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只要超過150mg/100ml,就需要從重處理。但具有以下六種情形之一,超過150mg/100ml可以適用免刑。

1、挪車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目的並不是到道路上行駛,而是為了挪車位,並且沒有發生重大事故的。

2、特殊情況:因事發突然,情況緊急,有特殊情況,需要駕駛機動車,並且未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3、主動放棄駕駛:醉酒駕駛一段距離後,主動放棄繼續駕駛,並且未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4、隔時醉駕:飲酒後將車停到飯店門口,隔數小時或隔夜回飯店取車駕駛,但血液中酒精含量仍達醉駕標準的。

5、尚未駛出:駕駛人醉酒後,在道路上駕車尚未駛出時被查獲。

6、被醉駕追尾:醉酒駕駛的情況下,被醉駕的追尾,即便被告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較低,發生交通事故,追尾方要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醉駕不起訴會有案底嗎?

據《刑法》顯示,醉駕可定為「危險駕駛罪」,即便檢察院不起訴,還是會進入檔案的。不起訴只是經檢察院審查,認為犯罪人不構成犯罪,或者依法不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一種決定。

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顯示,醉駕會弔銷其駕駛證、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駛證。只要醉駕被查獲,處罰通知書一旦列印,數據就會進入省資料庫,並且醉駕記錄也會進入檔案。

醉駕免刑事處罰和不訴訟的區別

1、性質:免刑事處罰是指犯罪人構成犯罪,但情節較輕,不需要判處刑罰;不訴訟是指,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犯罪證據不足、情節輕微,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

2、判定機關:免除刑罰的判處機關是法院,不起訴的決定是人民檢察院。

3、時間:免除刑事責任處於案件的審理階段,不起訴則處於案件的起訴階段。

醉駕對孩子有影響嗎?

這要分情況而論,如果醉駕被判處刑事處罰,會對孩子造成影響。例如孩子報考公安、法院、檢察院等國家機關部門,其中的政審都不會通過。

如果醉駕具有上述不起訴的情形,沒有判處刑事處罰則不會對孩子造成影響。

【來源:馬鬃山高速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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