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買家以兇宅為由拒付房款,法院:因病死亡屬正常

2020-12-12 澎湃新聞

上海一買家以兇宅為由拒付房款,法院:因病死亡屬正常

究竟什麼是「兇宅」?按照一般的民間習俗,發生過「自殺」、「他殺」等非正常死亡的房屋往往會認為存在不吉利因素,也就是所謂的「兇宅」,房屋自身的價值也會因此而貶損。然而,生老病死是自然現象,有人在房間內死亡並不等於該房就是「兇宅」。

鄰居一席話讓她搬出了新房

2014年2月,家住上海奉賢南橋的周女士通過中介公司看中了古華新村的一套房子,對房子的位置、戶型、朝向等都很滿意,而且出行方便,菜場、超市等基礎設施一應俱全。看了大半年房子的周女士喜出望外,心想終於找到了自己中意的房源。加上賣家季先生兩口子人老實,又是奉賢本地人,雙方談的非常順利,當即籤訂了一份居間合同,約定房屋總價130萬元。

支付了3萬元定金之後,季先生向周女士交付了房屋鑰匙,周女士接收後對系爭房屋進行了裝修。在履行過程中,周女士分兩次支付了房款40萬元。一天早上,周女士出門買菜時與鄰居張大爺閒聊,張大爺提及「季先生兒子去年得病死掉了,才20歲出頭。」

周女士頓覺背後發涼,「怪不得這麼好的房子一直沒賣出去,原來裡面死過人啊!」她心裡嘀咕著。轉頭回去跟丈夫說了這個情況,由於周女士母親比較講究風水,對此事甚是在意。一家人想著,死過人的房子是「兇宅」,陰氣太重,容易惹禍上身。

於是,周女士一家很快從涉案房屋中搬了出去,又回到自己的老房子中居住。定下心後想起來,買房子時賣家沒有說過這一情況,要是知道房子裡死過人肯定是不會買的。因此周女士想解除合同。可還沒等周女士找季先生理論,季先生就上門來討要剩餘的房款。周女士當然不會給了,因為此事雙方差點大打出手,還驚動了居委會。

季先生多次催討房款,周女士都以「兇宅」為由拒付。而該房屋季先生已搬離多年,長期出租在外。兒子小季雖然早年居住過,可最終在醫院去世,甚至小季的戶口也不在該房屋內,根本不是周女士「臆想」的那樣。無奈之下將周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周女士繼續履行合同。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本案中,季先生之子因病而亡,屬於正常的生老病死現象,其居住過的房屋非通俗意義上的「兇宅」。在系爭房屋不屬「兇宅」的前提下,季先生無需承擔更多的披露義務。原告已按約履行了合同義務,其要求被告支付剩餘房款及利息的主張與法有據,法院據此作出了上述判決,並駁回了被告的全部反訴請求。

故意隱瞞非正常死亡信息構成欺詐

記者從上海多家法院獲悉,涉及「兇宅」的合同糾紛屢有發生。與前述案件類似,寶山法院曾審理一起案件,康先生訂買房合同並支付部分款項後,意外得知自己新買的房子涉及兩起「死亡事件」。一想到買到了「兇宅」,康先生一家就渾身不舒服,協商退房未果後,他一紙訴狀以欺詐為由將劉女士和陳先生告上了法庭,請求撤銷房屋買賣合同並返還付款、賠償損失共40萬元。

令康先生感到不舒服的兩起「死亡事件」,之一是指劉女士的丈夫在家中病亡,另一起死亡事件則是樓上5樓住戶有人跳樓自殺,屍體正好落在房屋北側不遠處的公共草坪上。近日,寶山區法院經審理後,認定該房屋並非通常意義上的「兇宅」,不構成欺詐,駁回康先生的訴請。

法律專業人士認為,對於「兇宅」的忌諱不應簡單地認定為封建迷信,這是一種民間習俗。「兇宅」問題的產生和中國人根深蒂固的民俗文化有關。在法律層面上,這種合理的習俗在法律上可以歸為善良風俗,是應受法律保護的。如果上家隱瞞應予披露的信息,可能會被認定存在「沉默性欺詐」行為,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兩年前,原告肖某、潘某和被告杜某某通過中介居間介紹籤訂了《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約定購買位於浦東新區環林東路某處房屋(以下簡稱系爭房屋)。籤約後,肖某共支付房東杜某某房款22萬元,還支付中介費1萬元。

事後不久,肖某從鄰居處了解到,系爭房屋曾發生租客跳樓自殺的非正常死亡事件。自己買房是當婚房用的,買來了「兇宅」,這怎麼能行。肖某提出退房卻遭到拒絕,最後肖某起訴法院,認為被告未能盡到完全真實的告知義務,導致自己購房結婚的目的落空,故訴至法院,要求撤銷《合同》,被告返還原告房款22萬元,賠償原告中介費損失1萬元並賠償23萬元的貸款利息。

法院根據出警記錄查實,系爭房屋確曾發生租客非正常死亡事件。2009年7月21日,租客梁某某從系爭房屋陽臺上跳下,當場死亡。雖然杜某某否認知曉此事,但雙方的通話錄音顯示被告曾承認「聽說過跳樓事件」,與被告所述完全不知曉「跳樓事件」的辯解相互矛盾,據此推定被告隱瞞應予披露的信息,具有欺詐故意,故肖某的各項訴訟請求均獲法院支持。

(原題為《有人在房內死亡就是「兇宅」嗎?法院認為因病而亡屬「正常」》)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

關鍵詞 >> 兇宅,買房,習俗

相關推薦

評論()

相關焦點

  • 你買的房子是「兇宅」嗎?
    季某也以簡訊和電話方式向周某催要後續購房款,但周某都以各種理由推脫拒不付款,後季某起訴至法院。周某辯稱,季某兒子死於系爭房屋內,系民俗意義上的兇宅,房屋買賣合同存在瑕疵,故拒付房款。答辯期間,周某提起反訴,請求法院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退還已付房款並要求季某賠償經濟損失與精神損失費。
  • 買房後才知賣家所謂「丈夫」曾在房中病危,法院:不屬「兇宅」
    文/羊城派記者 董柳佛山的張女士在賣房時找人冒充患病去世的丈夫,房屋賣出去後,買家肖女士才知道她的丈夫患病去世的消息,認為該女子賣的是「兇宅」,構成欺詐,於是起訴。佛山市三水區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該房屋不屬非正常死亡意義上的兇宅,駁回買家肖女士的訴訟請求。
  • 一查才知是兇宅
    調查國人接受度低認為兇宅不吉利發生過兇殺、自殺、意外、重大傳染性疾病等非自然原因死亡事件的住宅,的確叫人諱莫如深。這裡需要明確一點,屋內有老人自然死亡、正常病亡等,不含在「兇宅」之列。她說:「如果是『兇宅』,我們會如實告訴買家,在中介的撮合下,買賣雙方定一個合理的價格交易,並寫進合同內,以避免日後產生糾紛。」網上曾盛傳鏈家的「兇宅」資料庫內收錄了近3000套「兇宅」,針對這一說法,該經紀人未給記者正面回答。早在2013年,鏈家就將「兇宅篩查」、「原價回購」寫進服務承諾書。「如果有買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到兇宅,鏈家會給予補償,最高原價回購。」該經紀人說。
  • 佛山女子80萬買來「兇宅」 怒告房東卻敗訴
    但如果一不小心買到「兇宅」...應該怎麼辦呢?最近三水一名買家要崩潰了,她懷疑自己花80萬元買到「兇宅」。越想越氣的李女士,在2018年10月,將林女士告上法院,她認為林女士在出售房屋時隱瞞了房屋發生過人員非正常死亡的事實,該房屋是「兇宅」,請求法院判決撤銷該買賣合同,由林女士退還房款並賠償其損失。
  • 重利之下必有勇夫,南京兇宅786萬成交,但是你鎮得住嗎?
    張女士以賣方存在重大欺詐且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為由,將原房主訴至朝陽法院,並將中介鏈家地產列為第三人,要求賣方退還房款、利息及相關稅費共297萬餘元。最終,張女士的訴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檢索,發現53份有關「兇宅」買賣糾紛的判決書。
  • 誤買「兇宅」能不能退房?
    記者調查發現,在二手房交易中,購房者買到「兇宅」後,拒絕繼續交易而產生糾紛的案例並不少見。但在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甚至同一城市的不同法院對此卻有不同判決。 案例 得知買入「兇宅」買家欲退房遭拒 鄭先生說,他所看中的這套「學區房」,雖然單價不菲,但劃片的是鼓樓區名校,經考慮,他決定購買。
  • 買「兇宅」是什麼體驗?「兇宅試睡員」,可月入百萬?
    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數人聽到「兇宅」都唯恐避之不及。上海的朱先生和他的妻子在買房時就「中招」了,他們以市場價買了個「兇宅」,還是「三手」的。究竟怎麼回事呢?支付房款後,雙方成功辦理了轉讓登記。2020年3月上旬,朱先生和妻子翻新房子並準備搬到新家時,鄰居表示非常「欽佩」。僅購買一棟非常普通的房子,買的又不是豪宅,有什麼可以「欽佩」的?夫妻倆與鄰居聊天之後,才得知房子裡發生過兇殺案。鄰居們說,這所房子之前是出租的,前任業主一直嚇得不敢來。這對夫婦感到震驚,經過多次打探,他們終於證實了鄰居的說法。
  • 裝修時才知新房竟是「兇宅」,賣家十多年不敢入住,上海一對夫婦憤...
    剛剛按市場價買來的房子,卻被鄰居告知是一間曾發生過兇殺案的「兇宅」。上海一對夫婦很生氣,認為賣家未如實告知房屋重要信息,於是向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買賣合同。中介作為第三人也出庭應訴,辯稱當時出售的房屋是四樓,此前一度認為兇殺案發生在二樓,問及王某時,王某也默認了,因此對該房是「兇宅」的事情並不知情。最終,經法院與雙方當事人、中介的多次溝通、調解,各方達成調解協議,王某返還朱某夫婦30萬元房款,中介退還中介費。
  • 掏光家底入住兇宅?上海夫妻入住後發現真相
    光明網17日訊,上海金山的一對夫妻,在去年年底購入一套價值一百三十多萬元的住宅,入住之後竟被告知上一任房主都不敢住這。今年3月初,朱某夫婦打算裝修購買的二手房。「這房子之前一直都是出租的,上一任房主那姑娘一直嚇得不敢來呢。」鄰居的說法讓朱某夫婦一頭霧水,趕忙向鄰居打聽內情。按照鄰居的書法,原來此處發生過一樁慘案。
  • 揭秘全國10大兇宅謎案 嚇死本寶寶了!
    戴躍宗一氣之下揮鐵管將兒子打死,隨後殺死前妻滅口,戴躍宗落網後被法院判處極刑。法院同時判決戴躍宗賠償嶽母2.9萬元。幾年過去,受害人家屬仍然沒有拿到這筆賠償金。戴躍宗留下的唯一遺產便是命案發生的「兇宅」,法院聯絡多次至今無人問津。當地村民們都對「兇宅」忌諱莫深,不肯出價,導致此房荒廢多年。
  • 你會買兇宅嗎?如果在太原不小心買到兇宅怎麼辦?
    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人們受傳統觀念影響,不會接受「兇宅」,這成為「兇宅」貶值的主要原因。也正因如此,在業主出售房屋時,會存在不同程度的事實隱瞞,客戶獲知真相的過程變得更加艱難。在太原就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情,彭女士花100多萬在高新區買了一處套三房子。誰知,她在裝修時聽說該房是「兇宅」,曾發生過死亡事件。
  • 女子花上百萬買到「兇宅」 賣家被判退錢再賠償
    誰知,她在裝修時聽說該房是「兇宅」,曾發生過死亡事件。後來她通過小區業委會確認:2013年2月3日晚,賣家陳女士的女兒從該房屋臥室墜下,後在醫院確認死亡。  於是,她找到賣房的陳女士要求退房,但雙方協商無果。彭女士遂委託律師將陳女士訴至法院,要求退房並賠償損失……  買到「兇宅」?
  • 盤點南京傳說中的那些兇宅 膽小慎入!
    據某大型房產中介的資料庫系統顯示,僅北京一地的兇宅數量就達到了近3000之多,其中又以朝陽區較多。香港的統計更為全面,精確到了個位數,而總數已超過3000套。▲網友整理了北京兇宅資料,天通苑是「重災區」廣州和上海分別也有數千套這樣的兇宅。南京市的房產中介也建立了這樣的兇宅檔案。
  • 550平別墅兇宅在網上被譽為「正能量」,只因130萬賣的便宜?
    1、兇宅性質界定難「兇宅」的概念並無權威官方或法律界定,一般指發生非正常死亡並給人主觀上帶來恐懼感的房屋。但對「兇宅」的觀念屬於民俗還是屬於封建迷信存在爭議。此外,引起死亡的原因、死亡發生的地點、時間等作為「兇宅」的界定因素也無明確考量標準。
  • 房款沒交齊 買家順走收據
    原標題:房款沒交齊 買家順走收據快遞櫃作證 賣家打贏官司 家住佛山的詹某、謝某夫妻兩人怎麼也想不到,兩人將白雲區某小區的一套住房出售後,購房款沒收齊、收據卻被買家偷走;房屋未交接,卻遭買方強行入住。兩人更沒想到,案件訴至法院後,居然是智能快件箱幫他們贏了官司。
  • 花308萬買到的是「兇宅」,能反悔嗎?來看法院怎麼說
    豐臺法院調研分析發現,三大原因造成買受人不知其購買房產是「兇宅」:其一是出賣人、中介公司未履行告知義務;其二是中介公司審慎審查環節缺失;其三是非正常死亡發生時間距房屋交易時間較長,買受人及中介公司未審查到位。
  • 女子買來婚房是兇宅現詭異擔架 盤點中國八大兇宅(圖)
    女子買房子給兒子做婚房,豈料裝修的時候發現是「兇宅」,看房子時房內放著副擔架,很是詭異。兇宅到底是什麼樣的?中國又有哪些著名的「兇宅」? 買來婚房是兇宅房中放副詭異擔架 盤點中國八大兇宅(組圖)   女子買房子給兒子做婚房,豈料裝修的時候發現是「兇宅」,該房屋的男主人因該房屋火災喪命。
  • 阿里:將「兇宅」做成大生意
    說白了,「兇宅試睡員」的存在就是要反向證明這套房子是正常的,繼而打消潛在買家的心理顧慮。 想必阿里此次招募「兇宅試住主播」,也正是此意。 「兇宅」已成另類「投資」?
  • 南京兇宅競拍結束是怎麼回事?誰拍下了?住兇宅會有什麼感覺
    北京有近 3000 套兇宅,香港則超過 3000 套,廣州和上海也分別有數千套兇宅,其他城市想必也不會少。1200 萬兇宅三折拍賣曾發生碎屍案今天( 6 月 11 日)上午 10 點,位於南京的一棟價值 1200 萬的「兇宅」,以 3 折的價格開啟拍賣。
  • 租下新房竟變「兇宅」 起訴退租獲法院支持
    租客要求退房賠償精神損失 房東認為自己並沒有違約因事發突然,新住所不好找,當晚,小劉只能硬著頭皮住了下來。但往日寧靜溫馨的小院似乎變了樣子,他總覺得空氣裡瀰漫著陰森的氣息,衛生間「滴答」的水聲也透露著詭異。更讓小劉害怕的是,他一睡下就覺得能聽到樓下的咳嗽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