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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 | 交通安全知識走進校園,未滿16周歲禁止騎行電動自行車
關注校園安全 | 交通安全知識走進校園,未滿16周歲禁止騎行電動自行車 2020-11-06 18:4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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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308萬電動自行車已掛牌 12月起嚴查逆行、未滿16周歲騎行等...
此次整治,全市公安交警將按照勸阻、警告、通報、曝光、處罰「五位一體」的原則,開展常態化電動自行車治理:一是對「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安裝妨礙駕駛安全的裝具」等行為,落實「一勸阻、二警告、三通報、四曝光」:二是對「未按規定懸掛號牌的,挪用、塗改、汙損號牌」「亂道、逆行、闖紅燈」「未滿16周歲騎行」「違法載人」「路面違法停放」等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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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管局提示:未滿16歲禁止騎電動自行車上路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未滿16歲的,禁止騎電動自行車上路。孩子常用的電動平衡車,速度可達每小時20公裡,相當於合法的電動自行車的速度。但由於其完全依賴於駕駛者重心的移動來實現加速、減速和轉向,安全性和穩定性遠低於電動自行車。一旦平衡車速度過快,操作者尤其是兒童很難平穩掌控,極易因失去重心而導致摔傷。在此前發生的各類事故中,有不少家長認為,在大人的陪同下,孩子在路上騎行可以保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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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交警正嚴查!禁止電動自行車在人行道上騎行,除非……
01電動車在人行道騎行亂象突出交警對多名駕駛員予以糾正、教育19日上午10時許,記者在建政思賢路口看到,該路口東南西北四面都有電動自行車從人行道上騎行過來據統計,此次整治,交警部門共查處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27起,其中警告教育電動車在人行道騎行15起、逆行7起。南寧交警表示,下一步,南寧交警將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在人行道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除了現場糾正違法,還要嚴格採取處罰措施,予以5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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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共享電動自行車,交警蜀黍有話說!
近期,我市東崗東路蘭泰家園段以及南濱河路中山橋等多處路段,發生了幾起涉及共享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所幸騎行人員無大礙。事故中,電動車駕駛人均未佩戴安全頭盔。據相關統計,電動自行車是導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最多的車輛之一,而摩託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死亡事故中,約80%為顱腦損傷致死。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能夠將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60%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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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6歲騎電動車隱患重重
學生未滿16周歲騎電動車載人,被交警查處並抄告教育管理部門。 早報訊 (記者傅恆 通訊員趙美緣 文/圖)為進一步淨化校園環境,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築牢校園交通安全防線,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門在校園周邊路段持續加強對學生及家長駕駛電動車、摩託車未戴安全頭盔、超員載人、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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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交警嚴管嚴查 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
近日,在王江涇07省道東風村路口加油站前發生了一起兩輛電動自行車相撞事故,一名駕駛人不按規定車道行駛,另一名逆向行駛,導致雙方車輛損壞嚴重。當天,楊某駕駛電動自行車由南往北逆向行駛時,與在該路段由北往南行駛的吳某的電動自行車相撞,從視頻可以看到,吳某是突然從機動車道轉至非機動車道上,因天未亮,電動車燈光使逆向行駛的楊某一下子看不清前方,兩車發生碰撞。幸虧雙方均佩戴了安全頭盔,沒有造成大的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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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電動自行車亂象 貴陽雲巖交警大隊在行動
逆行、超員超載、違規掉頭、違反信號燈、超速駕駛等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屢屢造成交通秩序混亂,嚴重影響了道路通行效率,且電動車自行車因其車型特點,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極易造成嚴重後果。而造成電動自行車事故高發的一個最主要原因,是駕駛人員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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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未掛牌電動自行車禁止上路行駛!
電動自行車還沒掛牌的一定要注意了9月1日起未掛牌的電動自行車將禁止上道路行駛編輯三要嚴查嚴管,綜合用力嚴查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佔用機動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會同市場監管部門開展聯合檢查,依法查辦違規生產、違規銷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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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管+曝光!溧陽電動自行車車主注意了!
注意啦!注意啦!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底,溧陽交警在全市範圍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專項行動。為啥要開展「百日整治」專項行動?先來看一組小數據:7月1日《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全省公安交警部門堅決貫徹實施《條例》有關規定,依法強化路面執法管控,截至8月6日,全省共查處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未按規定佩戴頭盔違法行為11.2萬起,電動自行車闖紅燈2.6萬起、逆向行駛5.8萬起、違法載人2.9萬起,駕乘人員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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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起,深南路全線嚴管電動自行車衝禁令
1月10日,深圳市交警局官方通報稱,1月11日起,深南大道將全線嚴查無牌電動車衝禁令等交通違法。深圳市交警局相關負責民警表示,在借鑑福田區深南路嚴管整治的基礎上,從1月11日開始,福田、羅湖、南山共同啟動嚴管,深南大道全線嚴查無牌電動車衝禁令等交通違法,交警將成立突擊隊巡邏檢查、加強路口路段值守等方式,對違法電動車駕駛人進行處罰、教育抄寫、維護路口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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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雖方便 博山交警提醒未滿16歲不可使用
記者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之所以這麼規定,其中一個比較重要的原因是,兒童的應變能力弱些。只有身體達到一定年齡後,孩子在辨識能力、遵守規則意識、處理複雜狀況的能力等方面才足夠適應道路通行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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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交警微信公眾號可以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業務了!
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號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駛。2023年1月1日起,使用過渡期臨時號牌的電動二輪車將不得上道路行駛。過渡期內廣大車主可以通過以舊換新、折價退車、拆解報廢等方式積極主動置換和淘汰。二、車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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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16周歲騎電動車違法
有不少朋友不知道:不滿12周歲騎自行車,不滿16周歲騎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是違法行為! 說到自行車,再來說說電動車。現在的電動車速度快、安全性不高,絕大多數超過國家的最高限速標準,一旦發生碰撞會產生嚴重後果,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而未滿16歲的孩子在遇到緊急情況時由於心理和生理髮育還未成熟,應變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時採取正確處置方式,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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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男孩騎電動自行車肇事逃逸 聽聽民警怎麼說
8月26日下午兩點多,市交警支隊三大隊指揮中心接警稱:一個小女孩在戴河生態園附近被一輛快速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撞傷,小女孩被送往醫院,肇事人騎車逃逸。民警對顧某進行詢問,顧某說他今年16歲,是一名初中學生,剛才駕駛電動自行車載著同學遊玩,因注意力不集中,沒有看見那名橫過馬路的小女孩,將她撞倒後,心中害怕,所以就駕車逃離現場。隨後,民警對顧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顧某的監護人表示將主動聯繫傷者家屬、積極協商賠償事宜。那麼,顧某作為一名未成年人,騎電動自行車上路是否違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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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調查|肇慶街頭出現大批共享電動自行車,你怎麼看?
該市交警部門表示,共享電動自行車實行「一車一碼」「一車一牌」,不僅進一步規範城區交通秩序,有效地避免了共享電動自行車企業私下亂投亂放現象的發生,而且還能有效提高騎行人員文明交通意識,做到不亂停亂放、守法駕駛、文明出行。欽州對共享電動自行車進行上牌登記,圖源:網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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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交警公布30條嚴管街嚴管路口
6月1日起,金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在市區範圍內開展道路交通秩序嚴管整治,本次嚴管行動預計到年底結束。一、重點整治本市婺城區、金東區、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金義都市新區、金華山旅遊經濟區所轄範圍內的城區道路、集鎮主要道路上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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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貴州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禁止以下行為!
提倡購買相關責任保險修訂後的《貴州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所稱的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是指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電動自行車登記、道路通行管理,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 , 依法對電動自行車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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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安、光明人,這189條電動自行車限行路段解禁啦!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0年7月9日訊(記者 解樹森 實習生 陳宇彬 文/圖)記者7月9日從深圳市交警局獲悉,結合寶安、光明兩區電動自行車備案登記試點工作的進展,交警部門大量減少了兩區的電動自行車限行道路,多達189條,使得兩區主道、支路等非機動車道連貫通行,進一步方便市民騎電動自行車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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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起,深圳啟動深南路嚴管,嚴查無牌電單車!
為進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從1月11日開始,福田、羅湖、南山共同啟動嚴管,深南大道全線嚴查無牌電單車衝禁令等交通違法,交警將成立突擊隊巡邏檢查、加強路口路段值守等方式,對違法電動車駕駛人進行處罰、教育抄寫、維護路口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