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308萬電動自行車已掛牌 12月起嚴查逆行、未滿16周歲騎行等...

2020-12-23 閃電新聞

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25日訊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電動自行車已經成為廣大市民上下班通勤的主要交通工具。目前,濟南全市308萬電動自行車已完成掛牌登記工作,隨著數量的增長,電動自行車帶來的安全隱患也有所增加。今年以來,截至11月24日,濟南市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財產損失,分別上升3.68%、21.18%、0.70%和15.11%。根據統計數據分析,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違反信號燈規定通行、不在非機動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是引發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為貫徹落實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減量控大」工作要求,進一步規範電動自行車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隱患,濟南交警支隊將從12月1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利用2個月的時間,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全力維護安全、文明、暢通、和諧的道路交通氛圍。

此次整治,全市公安交警將按照勸阻、警告、通報、曝光、處罰「五位一體」的原則,開展常態化電動自行車治理:一是對「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安裝妨礙駕駛安全的裝具」等行為,落實「一勸阻、二警告、三通報、四曝光」:二是對「未按規定懸掛號牌的,挪用、塗改、汙損號牌」「亂道、逆行、闖紅燈」「未滿16周歲騎行」「違法載人」「路面違法停放」等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罰。

具體行動措施還包括:

一、強化教育引導。堅持「五選一」文明承諾處罰教育模式,違法當事人可選擇抄寫法律條文、朋友圈點讚評論、觀看教育宣傳片、志願勸導、違法處罰五項中選擇一項違法教育。同時,每一位違法當事人都要籤訂《文明騎行承諾書》。

二、強化源頭共治。嚴格落實工作規範,逐步構建社區警務電動自行車源頭防範模式,聯合相關部門、行業協會,完善「濟南市關於加強快遞、外賣行業管理的「十二條規定」,實行「一人一車一證一碼」「六統一、六不準」制度,指導督促快遞、外賣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和疊加處罰,對於多次抄告屢教不改的嚴格落實清退和禁入措施。

三、強化違法整治。按照統一指揮、區域布警、交叉執法、持續整治的原則,依託「平安2020」「空警2020」系列行動和路面人臉識別、非現場抓拍等科技平臺優勢,加大違法行為查處管控力度,嚴查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懸掛(安裝)號牌、逆向行駛、違反信號燈規定通行、不在非機動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並將違法信息傳遞至所在社區(單位)。

四、強化設施提升。因地制宜對路口實施交通優化改造,施劃大型車輛右轉彎內輪差等地面警示標識,在地面停止線前、人行橫道線兩端噴塗提示標語,最大限度保障通行安全。

對未按規定懸掛號牌,以及挪用、塗改、汙損號牌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交警部門將依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24條、第28條、第70條的規定,處以罰款20元的處罰;

對違反規定使用其他車輛專用車道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條 、第89條的規定,罰款50元;

對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條 、第89條的規定,罰款20元;

對逆向行駛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條、第89條的規定,罰款20元;

對違反信號燈規定通行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第89條的規定,罰款20元;

對非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第89條的規定,罰款50元;

對未滿16周歲騎行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第2項、第73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的規定 ,罰款20元;

對違法載人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1條、《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57條第 5、6、7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的規定,罰款10元;

對路面違法停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9條 、第89條的規定,口頭警告;

對非機動車停放時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9條、第89條的規定,罰款10元。

濟南交警採取全天候全區域「空天地」立體化管控,對違法整治和震懾,守護人民群眾道路交通安全。針對電動車管理,全年持續開展平安系列行動和專項行動,一是天眼行動,二是空警行動,三是鐵騎行動。提醒電動車駕駛員,安全出行守法出行。

發揮交警鐵騎兩輪摩託車機動靈活優勢,增加「網格化」巡邏管控的密度和時間,對運動中電動車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形成全方位嚴管嚴治。採用在全市抽調20名精幹警力組成執法小分隊。按照統一指揮、區域布警、交叉執法、持續整治的原則,依法對電動自行車各類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規範路面通行秩序。發揮「空警2020行動」作用,採用空中取證、平臺識別、追溯處罰的模式,逐步提升科技設備在電動自行車治理工作中管控作用。在查處現場設置交通違法現場宣教站,落實電動自行車違法「五選一」文明承諾處罰教育模式。對現場查獲的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選擇抄寫法律條文、朋友圈點讚評論、觀看教育宣傳片、參與志願勸導活動、接受處罰等方式進行現場教育,並籤訂《文明騎行承諾書》,形成查處一例、教育一片的良好氛圍。

大家知道,大貨車由於車身長、轉彎幅度大、右轉時駕駛人的視野有較大盲區,容易與同向行駛的行人和非機動車發生事故。早在去年,濟南交警就在省道102線、工業北路、機場路、世紀大道、經十路等大型運輸車輛出行較集中、施工工地較多的路口路段噴繪了大貨車右轉紅色危險區域,同時還配套製作了直觀醒目的提示標誌。今年,又先後在省道103、國道104、經十舜耕路口、經十千佛山路口、經十歷山路口、經十山大路口等13個路口施劃了39處警示標識,並逐步在全市推廣。一是提醒大貨車駕駛人轉彎慢行、提前觀察;二是提醒行人和非機動車注意避讓右轉大型車輛,起到預防事故的作用。

整治不是目的,而是希望引起廣大電動自行車主對交通安全的重視,自覺樹立守法文明意識,抵制不文明交通行為。濟南全市公安交警將以此次整治為契機,會同各相關部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做到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希望大家共同為文明交通倡議代言,為濟南文明城市建設貢獻力量。

閃電新聞記者 杜玉潔 胡振華 濟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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