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是2020年的最後一個月,公司帳面上盈利太多的老闆都在想辦法攢發票。
有欠自己公司發票的,會計都是告訴老闆能把發票在12月底之前開回來就儘量在12月底之前開回來,最好不要跨年,不要等到2021年再把發票開回來。
那麼,到底哪些發票可以作為成本費用入到公司帳裡呢?
首先排在首位的肯定是公司進貨的發票,當然有些企業是提供服務的企業,不存在進貨的發票。
那麼,就要把與公司經營相關的發票都拿回來,只要是公司花出去的錢就一定要對方給自己公司開發票。
其次,公司員工出差要報銷的車費,機票錢,住宿費,吃飯的費用都最好在12月底之前開進來,報銷日期可以是2021年5月份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之前。
但是,發票的開票日期必須是2020年12月31日之前為好。
還有公司的買車錢,買辦公用品的錢,公司買機器設備的錢,一定要及時的讓對方給開發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開進來的發票一定要是公司的名頭,而且必須是公司全稱,不能是簡稱,不能是個人的名頭。
而且公司的稅號一定不要錯,不管是名頭還是稅號,只要錯一樣,這張發票就無法進入公司帳作為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公司的利潤就無法降低,哪怕公司的錢已經花了。
取得開票有錯的發票要及時在12月底之前退回讓對方重開。
員工報銷的發票除了機票,火車票,汽車票可以是個人名頭以外,發票的購買方名稱一律必須是公司名頭,不能是員工個人名頭。
員工在進行費用報銷的時候一定要按照公司財務制度正確填寫費用報銷單。
同時悄悄提醒一句,購買這種費用報銷單的時候一定要記得讓對方給你開發票喲!
哪怕才15.9元的費用報銷單,也能抵減15.9元的費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