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水」受傷
    據《京華時報》報導,近日,田女士入住北京港中旅維景國際大酒店時,服務員誤將分裝在礦泉水瓶中的除垢劑當礦泉水供應給客房,導致田女士口腔黏膜化學性燒傷。目前,田女士向酒店索要20萬元精神賠償,雙方尚未達成一致。
    有的酒店,毛巾可能是擦過廁所的,床單可能只是看著乾淨……如今免費贈的礦泉水又出了「紕漏」,當然,這些可能只是個案,卻指向了一個共同的問題,即一些酒店管理混亂、服務質量不佳。此事件中的酒店既然是星級標準,那麼對員工的相關培訓、管理是不是也該更有檔次?拿服務不當回事、對客人怠慢甚至造成傷害,等於自毀前程。
    伴娘「辭職」
    據《武漢晚報》報導,湖北王女士打算近期結婚,原本答應做伴娘的閨蜜近日突然「請辭」,原因是怕在婚禮上被整,要求籤一個不許異性對伴娘身體碰撞、不許讓伴娘做有辱尊嚴的事情、不許強迫伴娘喝酒的「禁止鬧婚協議」才會做伴娘。
    有些地區確實有自己的風俗,鬧洞房、鬧新娘、鬧伴娘,可以理解。問題是,「鬧」也是有底線和尺度的,「鬧」只是為了喜慶和好玩,絕不等於低俗和惡俗,不等於可以隨意羞辱人,更不能對女性揩油、佔便宜、為所欲為。時代不同了,有些不文明的習俗也應該改改,何況有些侮辱女性的行為已經不是文明的問題,出格了,就是法律的問題了。
    偷車膽大?
    據《現代金報》報導,日前,浙江寧波一派出所抓到3名偷電動車的男子,訊問之後發現,3人偷車的理由竟是喝多了之後,比誰膽子大,於是展開了你偷一輛我再偷一輛的較量,偷車成功後他們將電瓶賣掉獲得1300元。目前,3人已被刑拘。
    膽量大小是通過違法犯罪比出來的嗎?就算要比,有很多合法方式可以選擇嘛,比如去見義勇為。當下,有人吃飽了撐的沒事兒幹上馬路飆車,有人喝多了比偷車,公共安全何辜?他人財物何辜?不管哪種情況,說明不少人的法治意識很匱乏。如果有成年人說不知道偷東西違法,恐怕得反思一下問題出在哪兒,是普法不給力還是教育缺失?□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