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吳亞東 通訊員 程軍化
2019年12月19日凌晨,某小區保安一如往常在小區崗亭值守。卻不想到了3時許,一名醉酒男子閒逛到小區5號崗亭邊上停車場,對著停在路邊的共享單車愣愣地看了一會兒,便將其抬起不由分說地朝整齊停放的小型汽車隨意砸去。眼看被砸車輛越來越多,保安趕緊出來阻攔,但是這名男子卻喊到:「你們不要多管閒事!」而後又晃晃悠悠地到了小區2號崗亭邊上停車場,對著停放在此處的汽車又是一通亂砸,兩名保安心急又無奈,只好撥通了報警電話。
經訊問,醉酒男子畢某某稱:因為這兩天使用共享單車後總是忘記鎖車,造成騎車使用費七八十元人民幣,當天凌晨喝完酒後看到路邊停的共享單車就非常生氣,於是便抓起共享單車一直摔。
本案中的畢某某為發洩情緒,在公共場所任意毀損私人財物,經鑑定,被砸壞的十餘輛小型汽車的受損價值為人民幣16500元,情節嚴重。2020年8月4日,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檢察院以犯罪嫌疑人畢某某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
由於一時的情緒宣洩,畢某某深夜用共享單車砸損私人汽車,在毀壞他人財物的同時更對社會公共秩序造成不可磨滅的危害,讓善良的人們活在擔心恐懼之中,安全感降低。對這類犯罪行為,對其嚴厲的懲處正是對民心的安撫!